《古今小说·葛
令公生遣弄珠儿》:令公捧出告身一道,请申徒泰为参谋之职。
2、清末改革
兵制,建立
新军,军、镇(师)设此官,掌军训及谋划等事,军的
幕僚长称
总参谋官,镇的幕僚长称正参谋官,以下分别为一、二三等参谋官。
民国军队及军事机关亦置参谋,幕僚长称参谋长。
柳青《
创业史》第一部第十三章:真是个胆大不识羞的参谋,给我出的这号黑主意!
周立波《在一个星期天里》:我们特意请了李家大爹来参谋,他说不碍事。
英译:名词(军队职务名)staff。(代出主意的人)
adviser;动词
give advice。
各级军事机关中参与军事谋划、承办具体军事业务工作的人员。参谋由军官充任。主要职责是:收集研究情况,提出报告、建议,拟制
军用文书,传达命令、指示,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保障首长对部队实施正确的领导、指挥。古代军队中,就有类似参谋的人员,如中国战国时期的“股肱”“羽翼”“幕僚”等。“参谋”一词,在中国最早见于《后汉书・邓寇传》:“其有大议,乃诣朝堂,与公卿参谋。”作为官名,始于唐代。据《新唐书・百官志》载,
天下兵马元帅下有行军参谋。自16世纪起,欧洲各国军队数量增大,指挥和管理事务日趋复杂,有的国家开始在团一级指挥机构设立作战、军需、军法、军医、宪兵等专业军官,即为现代参谋的雏形。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参谋,主要负责搜集、掌握有关情况和资料,按规定或首长指示提供使用;
分析判断情况并提出建议;拟制机关文书和
作战文书;传达首长命令、指示,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参加值班;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世界其他国家军队多设有参谋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