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
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
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
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
转换权,按照预定
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
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
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
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
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综述
可转换债券 是指
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
普通股票的特殊
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 英语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发行的含有转换特征的债券。在招募说明中发行人承诺根据
转换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可将债券转换为公司
普通股。转换特征为公司所
发行债券的一项义务。可转换债券的优点为普通股所不具备的
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备的升值潜力。参见:
可转换信用债券,convertible debenture
特征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
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
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
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
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
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
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
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
普通公司债券利率,
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
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
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中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
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
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债券要素
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
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
⒈有效期限和
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
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
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
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中国《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⒉股票利率或
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票面利率(或
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时的票面利率(或优先股股息率),发行人根据当前
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
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
不可转换债券(或不可转换优先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
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期利息。
⒊
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
普通股票的
股数。用公式表示为:
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用公式表示为:
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比例
⒋
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赎回是指发行人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赎回条件一般是当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公司可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买回发行在外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
转换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可转换债券卖给发行人的行为。
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是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规定的赎回行为和回售行为发生的具体市场条件。
⒌转换价格
修正条款。转换价格修正是指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由于公司送股、配股、
增发股票、分立、合并、拆细及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引起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而对转换价格所做的必要调整。
售价组成
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和发行公司都有较大的吸引力,它兼有债券和股票的优点。可转换债券的售价由两部分组成:
另一是
转换权的价值。转换权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当股价上涨时,债权人可按原定
转换比率转换成股票,从而获得股票增值的惠益。
发行
一种认为转换权有价值,并将此价值作为
资本公积处理;
另一种方法不确认转换权价值,而将全部发行收入作为发行债券所得,其理由,一是转换权价值极难确定,二是转换权和债券不可分割,要保留转换权必须持有债券,行使转换权则必须放弃债券。
2024年5月,阿里巴巴考虑发行50亿美元可转换债券。
债券转换
当债券持有人将转换成股票时,有两种
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账面价值法和
市价法。
采用
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
账面价值作为换发
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
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
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
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
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
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
历史成本原则。
类型
其他类型的
可转换证券包括:
可交换债券(可以转换为除发行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可转换
优先股(可以转换为
普通股的优先股)、
强制转换证券(一种
短期证券,通常
收益率很高,在
到期日根据当日的
股票价格被强制转换为公司股票)。
从发行者的角度看,用可转换债券融资的主要优势在于可以减少
利息费用,但如果债券被转换,公司股东的股权将被稀释。从定价的角度看,可转换债券由债券和
认股权证两部分资产组成。对可转换债券定价需要假定 1、所对应的股票的
价格波动程度,从而对
认股权证定价;以及 2、
固定收益部分的债券
息差(credit spread),它由该公司的信用程度和该债券的优先偿付等级(公司无法偿付所有债务时对各类债务的偿还次序)决定。 如果已知可转换债券的
市场价值,可以通过假定的债券息差来推算隐含的股价波动程度,反之亦然。这种波动程度/信用的划分是标准的可转换债券的
定价方法。有趣的是,除了上文提及的
可交换债券,无法将
股价波动程度和信用完全分开。高波动程度(有利于投资人)往往伴随着恶化的信用(不利)。优秀的可转换债券投资者是那些能在两者间取得平衡的人。
主要优势
由于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股票,它可弥补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价在转券的可转换期内超过其
转换价格,债券的持有者可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而获得较大的收益。影响可转换债券收益的除了转券的利率外,最为关键的就是可转换债券的换股条件,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换股价格,即转换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转换债券的面值。如宝安转券,每张转券的面值为1元,每25张转券才能转换成一股股票,转券的换股价格为25元,而宝安股票的
每股净资产最高也未超过4元,所以宝安转券的转股条件是相当高的。当要转换的
股票市价达到或超过转券的换股价格后,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就将与股票的价格联动,当股票的价格高于转券的换股价格后,由于转券的价格和股票的价格联动,在股票上涨时,购买转券与投资股票的
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
股票价格下跌时,由于转券具有一般债券的保底性质,所以转券的
风险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由于其
可转换性,当它所对标的股票价格上涨时,
债券价格也会上涨,此外,债券价格和股价之间还存在
套利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对标股价上扬时,债券的收益会更稳健。
投资价值
可转换债券与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债券的特性,即便当它失去转换意义后,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仍然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这时投资者以债权人的身份,可以获得固定的本金与
利息收益。如果实现转换,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
股息收入不封顶投资者在持有可转换债券期间,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况下,可转换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如果不是这样,可转换债券将很快被转换成股票。
3.可转换债券比股票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可转换债券属于
次等信用债券,在清偿顺序上,同
普通公司债券、
长期负债(
银行贷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权利,但排在一般
公司债券之后,同
可转换优先股,
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优先清偿的地位。
交易规则
可转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投资品种,投资者应在明晰运作机理、了解相应条款、熟悉
交易规则后再介入。
定价
转债理论价值是纯债价值与复杂
期权价值之和,
影响因素主要包括
正股价格、
转股价、正股与转债规模、正股
历史波动率、所含各式期权的期限、市场
无风险利率、同资质
企业债到期收益率等。纯债价值可以通过贴现转债约定未来
现金流计算得出,
复杂期权价值可以采用
二叉树、
随机模拟等
数量化方法确定,主要是所含赎回、回售、修正、转股期权的综合价值。转债理论价值与纯债价值、转股价值的关系是,当正股价格下跌时转债价格向纯债价值靠近,在正股价格上涨时转债价格向转股价值靠近,转债价格高出纯债价值的部分为转债所含复杂期权的
市场价格。可转债的
投资收益主要包括票面
利息收入、
买卖价差收益和数量套利收益等。
交易方式
可转债实行
T+0交易,其委托、交易、托管、
转托管、行情揭示、交易时间参照
A股办理。可转债在
转换期结束前的十个
交易日终止交易,终止交易前一周
交易所予以公告。可以转托管,参照A股规则。
深市:投资者应向券商交纳佣金,标准为总
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沪市:投资者委托券商买卖可转换公司债券须交纳
手续费,上海每笔
人民币1元,异地每笔3元。成交后在办理交割时,投资者应向券商交纳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可转债购买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讲还比较陌生,投资者可通过几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
可转债投资。第一,可以像申购新股一样,直接申购可转债。具体操作时,分别输入转债的代码、价格、数量等,最后确认即可。可转债的发行面值为100元,申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10张)。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可转债申购1手需要的资金较少,因而获得的
配号数较多,中1手的概率较申购新股高。第二,除了直接申购外,投资者通过提前购买正股获得优先配售权。由于可转债发行一般会对老股东优先配售,因此投资者可以在
股权登记日之前买入正股,然后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权,获得可转债。第三,在
二级市场上,投资者只要拥有了
股票账户,也就可以买卖可转债。具体操作与买卖股票类似。
操作要点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
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主要步骤有三个。
首先是申请转股。投资者转股申请通过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报盘方式进行。
基于安全性的考虑,一般投资者准备转股时,最好不要通过
电话委托或
网上交易进行转股程序操作,而应到转债所托管的
证券营业部去填写提交转股申请。
然后是接受申请,实施转股。证交所接到报盘并确认其有效后,记减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根据现有规定,转股申请不得撤单。(过时)
最后是
转换股票的上市流通。转换后的股份可于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为方便投资者及时
结算资金余款,对于不足转换一股的转债余额,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当日以现金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