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赞汗(英语:Ghazan Khan,
西里尔字母:Газан хаан,1271年11月30日-1304年5月17日),
孛儿只斤氏,
伊利汗国第七位君主(1295年11月3日-1304年5月17日在位)。伊利汗国第四位君主
阿鲁浑汗的长子。
人物生平
合赞在1271年11月30日生于
里海东南岸的阿巴斯昆,是
伊利汗国第四位君主
阿鲁浑的长子。
合赞自幼有“
早慧”之名,他的祖父、伊利汗国第二位君主
阿八哈汗听说后,急欲召见,故而阿鲁浑将合赞送往帖必力思(今伊朗
大不里士),交由其妃子布鲁干哈敦抚养。童年的合赞在阿八哈身边度过,受到宫廷良好的
文化教育。
合赞勤奋笃学,擅长骑射,八岁时已能跟随阿八哈狩猎。除通本民族的
蒙古语外,兼晓
阿拉伯语、
波斯语、
印地语、藏语和汉语,对天文、化学、医药、技艺、矿物等亦有涉猎。
阿鲁浑即位后,他承袭父原有封地
呼罗珊、马赞德兰及刺夷、火木思等地。原信奉佛教,在呼罗珊时建寺庙数所,日与
佛教徒相聚。
1295年,合赞以追究拜都汗谋杀
海合都之叛臣名义起兵争位。同年10月杀拜都,11月3日即位,成为第七位伊利汗。
为取得波斯伊斯兰教上层和穆斯林的支持,合赞于1295年6月19日在剌尔谷地举行
受洗仪式,宣布改奉伊斯兰教,改名马哈木,称苏丹。随即下令宫廷大臣、贵族、军队和汗国境内的蒙古人都改信伊斯兰教,把伊斯兰教什叶派教义立为国教。据史载,约有15万帐蒙古人改信伊斯兰教。他的即位和改信之事,都得到了元成宗铁穆耳的承认和允许。
不久后,遣军抵御窝阔台后王笃哇与察合台后王撒儿班对呼罗珊、马赞德兰的进犯,先后平息速海、阿儿思兰等叛王,讨平脱合察儿、
涅孚鲁思之乱。1299、1300、1303年三次用兵叙利亚,一度获胜,终为
马穆鲁克王朝所败。
合赞在位期间,数度遣使东行贡献珍宝,与名义上的宗主元朝保持往来,其称汗及皈依伊斯兰教均得到
元成宗的承认。成宗还把蒙哥汗以来旭烈兀的封地
彰德路应得的五户丝岁赋赐给合赞。
合赞汗在位期间,进行一系列政治、
经济改革:改变丞相把持朝政的局面,亲主政务,清除积弊;加强法制;限制诸王权贵横行;制定税率;废除
高利贷;整治驿站,鼓励农桑,统一货币及度量衡,改变了即位初帑藏空虚,民力殆尽的状况,库藏逐年增加。
1304年5月17日,合赞因目疾病逝,年仅34岁。
为政举措
政治
1298年,合赞任命
拉施特为首相,实行
社会改革。主要措施是:
(1)改革税制,废除
包税制,规定统一的
征税范围和税率,禁止任意征税和放
高利贷;
(2)裁减和废除驿站,免去沿途人民的沉重负担;
(3)奖励垦荒,修复
灌溉工程,减轻赋税,发展农业;
(4)统一
币制和
度量衡制度。铸造金银新币统一流通,新币铸有《古兰经》文和合赞名字,以
大不里士的
度量衡为全国的标准;
(5)实行军事封地制度(
伊克塔),受封者只有收税权。
军事
合赞于1299年、1300年、1303年三度进军
叙利亚,同埃及的
马穆鲁克王朝作战,终失败。
文化
合赞学博识广,通晓多种语言,并对天文、化学、医药、技艺、矿物等亦有一定学识。
合赞奖励发展伊斯兰学术文化,在宫廷重用和庇护穆斯林学者。由国库拨款在首都帖必力思(今
伊朗大不里士)和各地修建
清真寺及附属经文学校,并在首都创建了研究实用科学的学校和圆顶
天文台,培养了大批学者和官员。
波斯语被确立为
汗国的
官方语言。
合赞熟知
蒙古史,在位期间授命拉施特主持编纂了蒙古史巨著《
史集》。
宗教
出于与拜都汗夺位的政治需要,以及进一步获得
西亚广大穆斯林的支持,合赞汗于1295年6月改信伊斯兰教,自命“马合木”,并把伊斯兰教作为
伊利汗国的国教,开启了伊利汗国伊斯兰化的大门。
随后,他把伊斯兰教诸礼仪引用到公共典礼之上,将蒙古君主“汗”之称号改为
伊斯兰国家君主通行的称号“算端”(即
苏丹,Sultan),改
御玺方印为圆印,铸造和发行的银币上著录“合赞马合木”,颁行全国各地的诏喻
敕令上冠以“宽宏大量、仁慈的真主,以至高无上真主的威力和伊斯兰教会的福运的名义算端马合木·合赞”之名。
为抑制蒙古军事游牧贵族桀骜不驯、目无法纪的言行,合赞要求蒙古人在所有事情上信守伊斯兰教信仰。1297年,合赞汗宣布:他本人及其官吏不再戴蒙古宽边帽,改为传统的波斯帽。这意味着游牧经济及其传统在指导国家事务上不再起重要作用。
合赞一改
蒙古帝国和伊利汗国前期的
宗教宽容政策,开始对异教徒,如佛教、基督教、
犹太教实行迫害。与此同时,下令修建清真寺
大寺及其他慈善机构,创办宗教学校,拜谒先知家族的
圣墓,为
圣裔赛义德们建筑住处等等。
合赞的伊斯兰化政策,结束了非穆斯林统治西亚的历史,消除了被穆斯林视为“异教徒”的蒙古人与信仰伊斯兰教的西亚人民之间的宗教差异、隔阂和对立,巩固了伊利汗国的统治,对西亚社会乃至整个伊斯兰世界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法律
在法律上,合赞还以伊斯兰教法取代蒙古简单的
习惯法,在首都设立伊斯兰教高等法院,由教法学家担任法官,并向各省和大城市派驻法官。
历史评价
洪钧《
元史译文证补校注》:合赞沈毅果断,训勉将土,词旨剀切,赏罚必当,故人乐为用。
柯劭忞《
新元史》:①合赞沈毅果断……盖蒙古建国
西域以来仅见之主云。②旭烈兀屠报达,铲天方祖国,然其曾孙合赞卒奉穆罕默特之教。何则?从其国俗,则上下相安。自阿八哈以后,篡夺频仍,至合赞而乱始定,以民心之归附也。君子易政而不易教,有以夫!
沙伊斯塔·
瓦哈卜、巴里·扬格曼《
阿富汗史》:他成为穆斯林学问和艺术的伟大资助者,在这些方面后来表现出强烈的东亚影响。到下一个世纪,蒙古人成为伊斯兰教的捍卫者,并帮助其向边疆地区传播。
卡尔·布罗
克尔曼《
伊斯兰教各民族与国家史》:在合赞的弟弟及继承者
完者都·
豪达班达在位期间,伊儿汗的权力保持在最高峰。
人际关系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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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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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