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二年(1379)十月,
郡守以博学
儒士举荐他到
京师,误上其名为“信仲”,授
翰林院待制。吴沉对
修撰王厘说:“名误不更,是
欺罔也。”于是准备将真相上报朝廷。王厘说:“国法方严,恐触上怒”。吴沉不从,毅然前往
吏部请求改正。明太祖知道后,大喜说:“
诚悫人也。”于是重用他,召侍左右。十一月甲午朔,明太祖观《
汉纪》,对吴沉说:“人君理财之道,视国如家可也。一家之内,父子不异赀,其父经营储蓄,未有不为子计者。父子而异赀,家必隳矣。君民犹父子也,若损民以益君,民衣食不给而君独富,岂有是理哉。”丁酉,明太祖论持身保业之道,又对吴沉说:“人当无所不谨,事虽微而必虑,行虽小而必防,不虑于微,终贻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谨小行而无巳者,则可以成大善,忽细事而不戒者,则必至于成大恶。常人且然,况人君乎?”吴沉对答:“”圣虑及此,诚
社稷永安之道。”明太祖说:“安生于危,危生于安,安不克虑,则能致危,危而克虑,则能致安。在于能谨与否。”明太祖到
奉天门视朝结束后,又对吴沉说:“人君治天下,进贤、纳谏二者,切事也。”吴沉回答说:“求之于古,克行者,鲜矣。是故乱日常多,治日常少。明太祖说:“使其真知贤者能兴其国,何有不好?真知谏者在于患己,何有不纳?惟其知之不真,是以于己难入。若诚能好贤,则不待招来,而贤者自至。诚能纳谏,则不待旌赏而谏者毕来。”吴沉回答说:“陛下之言及此,国家兴治之要也。”不久,因
奏对错误,降任
编修。
洪武十三年(1380)六月乙亥,复任待制。甲申,复降编修,吴沉推荐教授
童冀、儒士吴慎,明太祖遣使征召。
洪武十四年(1381)冬十月辛酉,
给事中郑相同进言:“故事启事
东宫,惟东宫官属称臣,朝臣则否。今一体称臣,于礼未安。”吴沉反驳说:“东宫,国之大本。尊东宫,所以尊主上也。相同言非是。”得到明太祖的采纳。
洪武十六年(1383)二月己丑,进《精诚录》。起初,明太祖祭祀
太庙,致斋于武英殿,对吴沉说:“圣贤立教有三:曰
敬天,曰忠君,曰孝亲。散在经卷,未易会其要领。尔等以三事编辑。”书成,明太祖赐名《精诚录》,命吴沉撰写序言。六月,明太祖到
谨身殿,吴沉进讲《
周书》,至“国则罔有立政,用
憸人”。明太祖说:“甚矣,国家不可有小人。有小人必败君子,故
唐虞任
禹稷,必去
四凶。鲁用
仲尼,必诛正卯”。吴沉进曰:“书言去邪勿疑,所以深致其戒”。明太祖说:“国家不幸有小人,如人蓄毒药,不急去之,必身患小人,巧于悦上,忍于贼下,人君若喜其顺,已而恣其所为,将无所不至矣”。吴沉说:“小人中怀奸邪,而其言甚似忠信,不可不察”。明太祖说:“然小人善于逢迎,彼知人主所乐者,不顾非义,乃牵合附会,曰是不可不为。知人主不乐为者,不顾有益于国家,亦牵合附会,曰是不必为,此诚国之贼也,自古知人固难,而知言亦不易也”。八月丙戌,
考功监弹劾他进讲后其怠职,降任翰林院
侍书。后改任
国子博士。
文治大兴,唯独吴沉说兵不可废,因言《
武经七书》多依托之言,惟《
司马法》与
孙吴可信。昔者
齐威王使其大夫追论古《
司马兵法》,附以
田穰苴之说。今所传者,非齐之全书矣,宜孙吴之盛行也。圣人之兵,昭文德而威不轨者也。所以生人也,非杀人也,御乱也,非为乱也,尚义也,非尚诈也。
孙子曰:“兵,
诡道也”。吾恐非圣人意也,间尝以易、诗、书、礼、论、孟诸经词义有涉于
戎事者,辑而类之,定为五篇:一曰
兵象,二曰兵用,三曰兵礼,四曰兵诗,五曰兵训,汇总成书为《六经师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