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人员,是一个政治学术语,指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
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
财政拨款的,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
例如在事业单位和银行,员工可能会有在编和非在编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在编人员是
正式员工,非在编人员是非正式工或者是临时工。
福利待遇有差别,而且
工资基数不一样,尤其退休待遇不一样。这种情况各个地方普遍存在。
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
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
财政拨款的,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
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
聘任制:是指
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
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
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
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
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
管理制度,是相对
委任制而言的。
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
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
目标责任书。在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合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
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1986年中国
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7 月12日,国务院发布《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
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
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
劳动合同制。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
择优录用的原则。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
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
社会保险制度。退休
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
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