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置,
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
三国魏五兵制。
两汉尚书职务本不涉军事。
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
驾部、车部、
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驾部有时亦设尚书。
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
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
宋、
辽、
金、
元兵部不辖兵政。
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
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
清代兵部只管武职选授、处分及兵籍、军械、关禁、
驿站等事,不涉兵权。
光绪三十二年(1906),废兵部,改设
陆军部。明
孔贞运《明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上不听,旋以平莲功加(
袁可立)秩兵部侍郎。”
《
通典.
职官五.兵部尚书》:“《
周礼.
夏官》
大司马之职......即今兵部之任也。魏置
五兵尚书。”又“
后周置
大司马,其属又有兵部......至隋乃有兵部尚书,统兵部、
职方、驾部、库部四曹,盖因后周兵部之名,兼前代五兵之职。”《
新唐书.百官志一》:“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
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
兵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隋唐正三品,明正二品;侍郎二人,隋唐正四品下,明清正三品。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凡将出征,告庙,授斧钺;军不从令,大将专决,还日,具上其罪。凡发兵,降敕书于尚书,尚书下文符。放十人,发十马,军器出十,皆不待敕。卫士番直,发一人以上,必覆奏。
诸蕃首领至,则备威仪郊导。凡俘馘,酬以绢,入钞之俘,归于司农。
兵部主事四人,职方主事二人,驾部主事二人,库部主事二人。
龙朔二年,改兵部曰
司戎,职方曰
司城,驾部曰
司舆,库部曰
司库。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天宝十一载曰
武部,驾部曰
司驾。有兵部令史三十人,
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三人,
甲库令史十二人,
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职方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驾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库部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