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权神授
封建君主制度政治理论
君权神授说,或作天授君权说(英语:Divine right of kings),它是古代以宗教来主导政治时期君主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而提倡的一种做法。即指自己是天命派遣,于凡间管治世人,它是天神在人间的代表,作为人民只可遵从君主的指示去做,不能反抗。
起源与演变
君权神授是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一种政治理论。夏代奴隶主已经开始借宗教进行统治。《尚书·召诰》说:“有夏服(受)天命。”这是君权神授最早的记载。
君权神授亦称“王权神授”。君主(国王)的权力来源于神的学说。中国在奴隶社会的周王朝时,就称武王是“受命于天”,自称周天子,一切“礼乐(政令)征伐(军令)自天子出”。王权是神授的,神圣不可侵犯。考古学从殷周的金文甲骨文的大量卜辞中发现,当时统治阶级利用劳动人民对自然力量的信仰和崇拜,把自己的意志假托为上天的命令,称之为“天命”。周王朝的政治结构的核心是王权,所以周人集中论述了君主权力的起源是天神。中国历代封建帝王也都自命为天子。古埃及的法老(国王)也自称为“太阳的儿子”,巴比伦汉谟拉比王自称为“月神的后裔”。罗马的奴隶主为了镇压奴隶起义,篡改了原始基督教的革命内容,重新解释教义,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公元354—430年)最先用“理论”论证了上帝的存在,并进而论证“君权神授”,为罗马帝国的对内专制和对外侵略政策提供了理论根据。直到十七世纪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还宣称他的权力来自上帝,以反对资产阶级革命,维护其专制制度
分类
不同国家(地区)的君权神授
中国
早在夏商周三代的君主已提倡自己与天神有关,是由神赐天命,使他们统治天下的。例如在讨伐夏朝桀时曾说:“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出自《尚书·汤誓》。借此替天行道增加统治的合理性。当时的君主亦要代人民向天进行祭祀,以示自己是天神派来统治大地的,而当时的统治者称天子亦是这个原因。
而由秦始皇的玉玺上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亦可看出中国帝制独裁社会君主视自己的权力由上天所赐。汉朝的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认为君主是上天选择的,如果君主有过失上天会降罪。清两朝皇帝天坛祭天亦是这个原因。
古代埃及
古埃及法老称自己是天神的儿子,被认为是天神的化身,故其并在死后住入金字塔以通天。
古代欧洲
古希腊和罗马因为有共和国,或者说日耳曼人凯尔特人某些地方仍然是部落社会,所以即使在君主制城邦,一直有人抗拒视领袖为神的化身,但在后来为了抗衡外敌而出现了统一的国家和强大的君主,由亚历山大大帝起便以神的化身自居。
更后由罗马帝国确立了皇帝是神的地上代表的思想,而为了和罗马和匈人抗衡,古日耳曼人也开始成立了以奥丁的后代或化身的人为王的国家。
中世纪欧洲
那时欧洲各国皆与罗马教皇合作,使其臣民相信其权力来自上帝。但自英国光荣革命与法国大革命后,人们已不相信这说法。在宗教改革早期,马丁·路德某程度上对此有认同;但是现今大部分新教教派也反对君权神授,这可能是因为他们本身支持政教分离的立场。最早反对君权神授的新教宗派是再洗礼派
尼泊尔
尼泊尔曾是世界上唯一宣布印度教为国教的国家。沙阿王朝开国元勋第十世普列特维国王以廓尔喀为基地,联合号称卡斯族的西部印度教上层(多数为从印度西北部平原和山区移居尼泊尔西部的刹帝利王族和婆罗门),组建骁勇的部族武装东进,于1768年攻克加德满都,进而统一尼泊尔,随即逐走西方传教士,宣布印度教为国教,禁止宗教改宗。
1962年,印度教立国被正式写入宪法:尼泊尔是“印度教王国”,“其君主崇信亚利安文化和印度教”。印度教立国的一个重要思想是树立“君权神授”观念,国王是毗湿奴大神的化身,是民众的至高无上的保护神。国王和王室、皇家军队将领均为尊贵的刹帝利种姓,由皇家祭司婆罗门辅佐。这两大种姓的家族构成了王国最高统治集团的核心。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实行多党议会制后,社会内部各种矛盾空前激化,政府频繁更迭,反政府武装势力不断发展。2005年2月,贾南德拉国王直接接管国家权力,引起反对国王的大规模群众运动,4月国王被迫交权,恢复议会和政府。2006年5月18日,尼泊尔议会决定废除印度教为国教条款,宣布尼泊尔为世俗国家,粉碎君权神授说,国王实际上失去国家元首地位。
日本
天皇常以神道教总神官姿态现身,被称为天照大神的嫡系子孙,但实际上在幕府时代丧失了实权;明治维新时为了建立统一之日本国家的政治需要,天皇的神圣地位再度被强调,并形诸大日本帝国宪法体制。二次大战战后,裕仁天皇发表了人间宣言,开始进行公开访问、接触平民百姓。
古代希伯来
古犹太人的以色列,虽然自古有先知但一神教模式未确立,族长并未垄断对上帝的理解和同期有众多先知,在大卫王统一犹太人各部族后,以先知兼君主自居和形成统一的犹太教和在圣殿山建立神殿。
古代美洲
在今日的秘鲁和哥伦比亚的古印加帝国君主,被称为独一无二的萨帕·印卡外,还有“因蒂普·丘林”(太阳之子)的尊号,征服邻近的部落后使用奴隶建造其太阳神庙。
伊斯兰世界
中世纪伊斯兰教兴起后,一般的自由部落都被吞并到阿拉伯帝国的政教合一去,虽日后帝国衰落了,但按先知的继承人哈里发制度仍在,并苏丹册立时需要其授权,更后土耳其帝国又以君主兼任哈里发的地位,重新赋予了哈里发实权。直到土耳其帝国灭亡哈里发制度才被正式地废除,但现时中东各国中仍然常有人接受神权这套的,如沙特阿拉伯等,新世纪更有伊斯兰国首领自称哈里发。
英国
1598年,苏格兰国王斯图亚特王朝詹姆斯六世(后来兼任英格兰国王)撰写《自由君主的真正法律》及《国王的天赋能力》,阐述了君权神授思想。
对比
中西君权神授对比
中国的君权神授
神化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一种政治理论。认为皇帝的权力是神给的,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皇帝代表神在人间行使权力,管理人民。据记载,在中国,夏代奴隶主已开始借宗教进行统治。《尚书·召诰》说:“有夏服(受)天命。”这是君权神授最早的记载。
殷商奴隶主贵族创造了一种“至上神”的观念,称为“帝”或“上帝”,认为它是上天和人间的最高主宰,又是商王朝的宗祖神,因此,老百姓应该服从商王的统治。西周时用“天”代替了“帝”或“上帝”,周王并被赋予了“天子”的称呼。周代的铜器“毛公鼎”铭文记载:“丕显文武,皇天宏厌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天命”,明确地宣传“君权神授”的思想。
君权神授的理论在汉代有了系统的发展,董仲舒提出了“天意”、“天志”的概念,并且提出了“天人相与”的理论,认为天和人间是相通的,天是有意志的,其是最高的人格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天按照自己的面目创造了人,人应按天的意志来行动。从“天人相与”的神学目的论出发,董仲舒提出“君权神授”的命题。他认为皇帝是天的儿子,是奉天之命来统治人世的,人民应该绝对服从他们,凡是君主喜欢的事,老百姓应该无条件去做。君权神授的理论,强调君权的天然合理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这种理论在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历代帝王以至造反的农民领袖,无不假托天命,自称“奉天承运”,或者说“替天行道”,把自己的活动说成是受上天的指使,从而达到神化自己及其活动的目的。
西方的君权神授
中世纪时期,查士丁尼皇帝竭力歌颂君主的权力,第一个提出君权神授思想,竭力将世俗君权和宗教神权结合起来,从而使东罗马帝国(拜占廷)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神权君主国,实行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奥古斯丁对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与地上之城(the City of Man)的描写,无疑是当时混乱局面的反映。他说,“上帝的选民”才有资格成为上帝之城的居民,地上之城只能是“上帝的弃民”居住之所,但两者都由上帝控制;地上之城的君主职位是上帝为实现自己的目的而设立的;由谁登基为王也受上帝的意志支配。奥古斯丁的论述奠定了中世纪西欧君权神授的理论基础。同时他还认为,在现实社会中区分不出谁是选民,谁是弃民,但是到末日审判时上帝自会区分。这一理论充分表现出奥古斯丁作为思想家的狡黠和机智,既为当时的社会混乱作出了解释,又给无奈中的人们一种美好的向往和追求。他的理论看似合情合理,实际上是画饼充饥;上帝看似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实际上什么具体事情也没做,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要靠实力树立权威。
1603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指定詹姆士为其继承人后驾崩。詹姆士即位为英格兰国王,自封为大不列颠王国,史称詹姆士一世,时年36岁。1625年,詹姆士一世驾崩。詹姆士一世不了解英国议会,看不起议会下院,鼓吹君权神授论。1611年,他第一次解散议会。
西欧的封建王权是在民族大迁徙,野蛮对文明的征服,日耳曼人迁徙和建国等混乱状态中出现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权威。正像基佐描述的:“众雄逐鹿,风云莫测的时代,或者出于无知、残忍、腐败,一些人私欲横流,社会沦为个人意志角逐的战场不能自拔,因为社会缺乏一个自由结合而成的广泛的共同意志,这时候,人们会热烈希望出现一个平息天下的君王。任何一种具有绝对统治权特征之一的制度在这时出现,向社会提出安邦定国之计,社会就会群起支持,热诚拥护,就像逃亡者奔赴教堂寻求避难一样。”恩格斯也说过:“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
历史考察
罗马统治者内部出现两种倾向,一是恢复传统的以自由民为基础的公民兵制度,由此产生了格拉古兄弟前赴后继的改革,其失败结果证明,这一好的愿望并没有得到历史的肯定。二是打破罗马人与非罗马人、自由民与非自由民之间的界限,将公民兵制度变为募兵制,由此出现了马略的军事改革和苏拉的军事独裁。最后元老院和罗马人民还是将希望寄托在了握有军权的独裁者身上,从而为罗马帝国的建立和皇权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此时罗马的共和传统还在,王政时代王的暴政阴影还在,因此公开称王的时机还不成熟,于是有无视元老院、过于张扬的恺撒被刺身亡的事情。有鉴于此,恺撒的继承人屋大维虽然已将军政大权集于一身,拒绝采用“君主”和“独裁者”的称号,而自称“元首”。“元首制”实质上就是君主制,只不过是一种隐蔽的君主制
人们对秩序的渴求,使之对王权寄予莫大希望,并且赋予王权神圣的权力。公元前27年屋大维自称“元首”,之后不久即获得元老院授予的“奥古斯都”尊号,意为“庄严、神圣”。他家中所有门柱都加上了特殊的月桂装饰,正门阳台则饰以橡树叶。奥古斯都虽然位于众人之上,“然而他仍然是一个人,而决不是东方的神”。苏维托尼乌斯记载很清楚,例如东方各省往往将所建庙宇献给罗马统治者以示忠诚,但屋大维不接受任何行省为他本人建庙,除非是以他和罗马的共同名义而建;再如“当人民想尽办法要他当独裁官时,他屈膝跪下,从肩上扯下托加,光着胸脯,求他们不要坚持这样做”;这决不是因为屋大维不想当国王,不想拥有独裁权力,而是出于政治家的精明。他深感时机还不成熟,操之过急无疑会重蹈恺撒的覆辙。这与其说是谦卑,不如说是狡猾。从某种程度上说,元首政治是成功的,它给罗马带来两个世纪的和平局面,也使罗马城变得更加辉煌壮丽。正像奥古斯都所说:“他发现的是个砖坯造的城市,而交付的是一座大理石的城市。他使罗马成了在人类理智所能预见的未来都会是一个安全的城市。”但是到公元三世纪上半叶,罗马失去了往日的繁盛,经济衰退,商业萧条,最为严重的是政治动荡,政权频繁更迭,奴隶、平民起义不断爆发,手握重兵的军事将领们成为左右政局的风云人物。戴克里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取得皇位的。靠强权夺取政权的人将共和国视为多余的外衣,开始抛开它实行赤裸裸的帝制。戴克里先对内镇压了高卢和阿非利加起义,对外击退了日耳曼人,战胜了萨珊波斯帝国,之后便公开仿效波斯帝王的行为,用豪华的宫廷仪式装饰自己。他头戴珍珠冠冕,身穿金丝长袍,足蹬饰有贵重宝石的鞋子,要求每个晋见者都向他行跪拜之礼,亲吻他长袍的边缘,并且自比为神。正像威尔·杜兰所分析的,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的帝位并非正统的,为了巩固它,以及平息百姓的作乱和军队的反叛,他尽量用神力及威严,使他们不敢存非分之想”。
到君士坦丁统治时期,罗马帝国的君主专制体制更加完善。戴克里先曾自比“朱庇特之子”,迫害基督教徒;君士坦丁则停止了这种迫害,还试图将其作为实行君主制的精神支柱,由此开始了对基督教长达80年的改造过程。313年颁布的《米兰敕令》允许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境内公开传播;325年召开的尼西亚会议制定了所有基督徒都必须遵从的“三位一体”正统教义;392年狄奥多西一世将基督教定为罗马帝国国教。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改造不仅表现在政策上,还体现在物质扶持和教会组织建设方面。在君士坦丁之前,教会财产的存在虽然已成事实,但并没有获得法律承认;313年《米兰敕令》首次确立教会财产的合法地位,并将其作为团体机关的财产写入罗马法。教会不仅被赋予接受遗产的无限权力,神职人员还获得免税特权,结果出现大批“不信上帝的人争求圣职”的现象,严重影响帝国政府的财政收入,以致罗马皇帝不得不一再重申,禁止将神职授予拥有300索里达以上财产者。与此同时,教会按照罗马帝国的行政区划逐渐建立起系统的组织,教会和帝国最终联为一体,罗马帝国实际就是基督教的天然王国。“信仰基督教的皇帝们成了神的代理人,他们把自己的臣民带到了基督的治下;异端变得如叛国罪一般无法容忍,基督徒在帝国范围内进行的传教活动成了保障公共秩序的手段之一。”罗马帝国衰落的根源是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危机,这是军队、强权以及宗教都挽救不了的。476年西罗马帝国的历史走到了尽头。随着君权衰落,西欧也陷入长期的混乱状态。
民族大迁徙拉开了中世纪历史的序幕。在匈奴人西进的压力下,生活在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的日耳曼人乘罗马帝国衰弱之机,向帝国境内迁徙、定居和陆续建国,这一过程从公元375年开始,一直持续到公元568年伦巴德人建国才告结束。民族大迁徙是野蛮对文明的征服,日耳曼人迁徙和建国的过程也是掠夺和破坏的过程,它不仅灭亡了西罗马帝国,摧毁了罗马奴隶制,同时也葬送了罗马帝国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使西欧社会陷入长期的无政府状态。日耳曼人对文明的破坏程度,从当时人的描述中可见一斑。
416年左右,阿奎坦的普罗斯珀哭诉道:“自从我们屈服于汪达尔人哥特人的刀剑之下,已经十年了,人民已经灭绝,甚至儿童和少女也被他们杀掉了。”“上帝的庙宇被投入火焰之中;寺院全被抢劫。倘若海洋的波涛淹没了高卢的原野,它所造成的损失也会比这小些。”他指出,西哥特人抢劫罗马人的别墅,掠走银器、家具和牲畜,瓜分珠宝和喝光醇酒,抢去教堂的神器,最后还对房屋纵火。在众多蛮族中,汪达尔人破坏最甚,以致“汪达尔人”成为凶恶破坏的同义语。
政治动荡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人们的思想。奥古斯丁对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与地上之城(the City of Man)的描写,无疑是当时混乱局面的反映。他说,“上帝的选民”才有资格成为上帝之城的居民,地上之城只能是“上帝的弃民”居住之所,但两者都由上帝控制;地上之城的君主职位是上帝为实现自己的目的而设立的,由谁登基为王也受上帝的意志支配。奥古斯丁的论述奠定了中世纪西欧君权神授的理论基础。同时他还认为,在现实社会中区分不出谁是选民,谁是弃民,但是到末日审判时上帝自会区分。这一理论充分表现出奥古斯丁作为思想家的狡黠和机智,既为当时的社会混乱作出了解释,又给无奈中的人们一种美好的向往和追求。他的理论看似合情合理,实际上是画饼充饥;上帝看似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实际上什么具体事情也没做,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要靠实力树立权威。
西欧封建王权就是在这样的混乱状态中出现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权威。正像基佐描述的:“众雄逐鹿,风云莫测的时代,或者出于无知、残忍、腐败,一些人私欲横流,社会沦为个人意志角逐的战场不能自拔,因为社会缺乏一个自由结合而成的广泛的共同意志,这时候,人们会热烈希望出现一个平息天下的君王。任何一种具有绝对统治权特征之一的制度在这时出现,向社会提出安邦定国之计,社会就会群起支持,热诚拥护,就像逃亡者奔赴教堂寻求避难一样。”恩格斯也说过:“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
参考资料
尼泊尔佛教的亮点.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10-08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7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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