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天津市河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河北区
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河北区是
天津市发祥地之一,位于市区东北部,因地处海河以北而得名。面积32
平方公里,人口64万,辖10个
街道办事处。
改革开放以来,河北区以创造最佳投资环境为目标,致力于发展区域经济,逐步发展成为集工业、商业、服务业、
房地产业和
旅游业为一体的开放型城区。
交通便捷顺畅,铁路、公路、海运、空运优势明显。铁路
天津站、天津北站和
京津塘高速公路两个出口均在区内,金狮、北站、普济河道等7座
立交桥、新拓宽的8条主干道与内环线、中环线、外环线构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到天津机场、天津开发区、
保税区和北京快捷方便。
城区面貌日新月异,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城区环境优美,界内河道纵横,海河、
月牙河纵贯南北,新开河横穿东西,三条河流形成河北区独特景观。新开河水厂座落区内,电力布局合理,信息通讯业发达;热化率、绿化率保持市区领先;金融、商贸、餐饮、文化、教育、卫生等服务设施完备。
河北区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新型城区,她伴随着时代前进的步伐,抓住天津市加快
城市环境建设的机遇,正在焕发出勃勃生机。在今后发展的奋斗目标: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成为变化较大、发展较快的地区。充分挖掘
历史文化资源,推进“两团一线”开发战略,形成有整体优势、有精品项目、有较强产业关联度的旅游业布局,使我区成为有影响力的
文化旅游区域;突出抓好商贸服务业的规划设计,加快商贸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培育商贸中心、商业带和规模型市场,形成依托交通优势和我区特色的商贸服务格局,使我区成为有竞争力的商贸服务区域;实施“海河、新开河、月牙河三河景观带”开发计划,提高住宅建设水平,完善社会事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打造环境优美、功能齐备、生活方便、品位较高的居住氛围,使我区成为有吸引力的居住生活区域;立足老工业区的厂房、技术、
劳动力优势,优化
资源配置,拓展王业园区,增加技术含量,提高规模和能力,使我区成为有辐射力的
都市型工业区域。
河北区是天津市区退海成陆最早地区之一。早在战国时期已有先民足迹,
隋唐时期有人定居。
清雍正三年(
1725年)三月,改天津卫为天津州,属河间府;九月,又改天津州为直隶州,管辖武清、青县、静海三县。河北区属天津州或
天津直隶州管辖。
雍正九年(
1731年),吏部议覆直隶总督
唐执玉的奏请,认为“天津直隶州系水陆通衢,五方杂处,事务繁多,请升州为府,设知府;附郭置
天津县,设知县”;与原辖之青县、静海,及沧州、南皮、盐山、庆云统归
天津府辖,直至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
中华民国建立后,初袭清制。1913年废除府制,实行省、道、县三级。1914~1927年属直隶省津海道天津县。
1928年国民政府将天津改为
特别市,市下设区。之后,今区境先后隶属于几个区。直至1952年区境才有了完整的政区,时称三区,
1956年改称河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