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领军型工程
技术人才需要设置的,将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与国家重大需求相结合的一种新型专业学位,通过对
工程博士的培养,使其具备解决复杂
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
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对提升
专业学位办学层次、完善学位授权
体系结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国批准开展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涉及电子与信息、
生物与医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四个领域。
基本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博士
专业学位”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获准设置,至此我国博士层次专业学位已经增加到5个种类。
设置工程博士的目的是为了适应
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
工程技术人才特别是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高端人才的需求,完善我国工程
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其培养目标要使
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能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把握产业和工程
技术发展方向、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知识与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工程博士由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由高等学校授予学位。当前,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的匮乏是制约
企业创新能力和
国际市场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因素。培养一大批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特别是造就一批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高端人才,是我国高等工程教育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
战略任务。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是实现校企结合、国内与
国际合作,高起点、高质量推进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
制度创新和制度支撑。同时,也对丰富我国专业学位种类,稳步发展博士层次
专业学位教育起到积极
促进作用。
专业学位设置的背景资料: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
学位类型,旨在培养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具有
创新能力、
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
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我国现已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
教育体系。
硕士层次专业学位已有
金融硕士等39种,博士层次专业学位有
口腔医学博士、
教育博士、兽医博士、
临床医学博士、工程博士共5种,学士层次专业学位有建筑学1种。
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
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
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Doctor of Engineering”,英文缩写为D.Eng。
三、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
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
产业发展和工程
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与企业
联合培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由高等学校授予。
五、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
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六、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课程体系应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实行
多学科交叉培养和导师团队联合指导。
七、工程博士的
学位论文工作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
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
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学位论文能反映学位申请者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
八、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书格式由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
学位授予单位颁发。
九、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成立全国工程博士
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行指导。
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印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通过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该学位由高等学校授予,招生对象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方案明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Doctor of Engineering”,英文缩写为D.Eng。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学位由高等学校授予。
方案规定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此外,工程博士的学位论文工作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学位论文能反映学位申请者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
授予单位
日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工程
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72号文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
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
清华大学等25个学位授予单位被批准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
25所国家首批工程博士培养单位名单列表
1、
北京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
清华大学(“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4、
北京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7、
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8、
复旦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9、
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0、
上海交通大学(“先进制造”和“电子与信息”领域)
12、
浙江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3、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4、
山东大学(“先进制造”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16、
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
17、
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8、
中南大学(“先进制造”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19、
四川大学 (“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0、
重庆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22、
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23、
西北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25、
国防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