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皓(一作浩)(50年-132年),字叔明。
犍为郡武阳县(今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人。东汉时期大臣,西汉留侯
张良的六世孙。历任郡吏、大将军掾、尚书仆射、彭城
国相等职,在
廷尉任上,留心断狱。
延光三年(124年),安帝听信谗言,将要废时为太子的汉顺帝
刘保,张皓与太仆
来历力争未果。
公元120年(
永宁元年),张皓被任命为
廷尉,张皓尽管不是世代
法家,但留心刑罚断狱,常与尚书辩论疑难案件,他的意见大多因理由充分被采纳。
公元124年(延光三年),汉安帝刘祜的乳母王圣、
大长秋江京以及
中常侍樊丰等人诋毁太子
刘保的奶娘王男和厨监邴吉等人,王男等被杀,家属被流放到比景。太子思念王男和邴吉,屡屡为此叹息。江京、樊丰怕有后患,便与
阎皇后凭空妄造证据,罗织罪名诬陷太子和东宫官员。安帝发怒,召集
三公九卿及以下的群臣,讨论要废黜太子。
耿宝等秉承旨意,一致认为应当废黜。张皓与太仆
来历、太常
桓焉提出异议说:“根据经典说,年龄不到十五岁的人,过失与罪恶不由自身负责。况且王男、邴吉的奸谋,太子或许并不知晓,应当为他挑选忠良之臣做保傅,用礼义进行辅佐。废黜太子之事重大,这实在是圣恩所应留驻之处!”安帝不听。退朝后,张皓又上书说:“从前奸臣
江充捏造证据,进行诬陷,使
戾太子遇祸,武帝很久以后才觉悟过来,尽管追补从前的过失,但后悔又怎么来得及!如今皇太子年方十岁,没有受过保傅的教育,能够骤然责备他吗?”奏书呈上,安帝置之不理。
公元126年(
永建元年),汉顺帝刘保即位后,擢升张皓为司空。张皓在职时向朝廷推荐许多贤才,天下称赞他推荐贤。后来,清河人
赵腾上书言灾异变化,讥讽朝政,被拘捕治罪,牵连到八十多人,都因诽谤朝廷,应当被处以重法。张晧上疏劝谏说:“臣听说
尧舜设立
敢谏鼓,
三王立
诽谤木,《
春秋》采好事,写恶事,贤明的天子,不加罪于草野的小民。赵腾等虽然抵触朝廷犯法,但他说话是想尽忠正谏。如果应当诛杀,天下人的嘴巴将堵着,谏争的源流就塞住了,这不是宏扬道德以作后人表率的方法。”顺帝省悟,减赵腾死罪一等,其余免职或罚往边地。
公元132年(
阳嘉元年),张皓再次担任迁尉。同年,张皓去世,享年八十三岁。朝廷派使者吊祭,赐葬地于河南地界。
范晔《后汉书》:“①张晧、
王龚,称为推士,若其好通汲善,明发升荐,仁人之情也。夫士进则世收其器,贤用即人献其能。能献既已厚其功,器收亦理兼天下。其利甚博,而人莫之先,岂同折枝于长者,以不为为难乎?昔
柳下惠见抑于臧文,
淳于长受称于方进。然则立德者以幽陋好遗,显登者以贵涂易引。故晨门有抱关之夫,柱下无朱文之轸也。”“②安储遭谮,张卿有请,龚纠便佞,以直为眚。”“③若
李固、
周举之渊谟弘深,
左雄、
黄琼之政事贞固,桓焉、
杨厚以儒学进,
崔瑗、
马融以文章显,
吴祐、
苏章、
种暠、
栾巴牧民之良干,
庞参、
虞诩将帅之宏规,王龚、张皓虚心以推士,
张纲、
杜乔直道以纠违,
郎顗阴阳详密,
张衡机术特妙,东京之士,于兹盛焉。”
张翼,字伯恭,三国蜀汉时官至左车骑将军、冀州刺史,封都亭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