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九年(1700),授
河南巡抚,上谕之曰:“河南
火耗最重,州县多亏欠,尔当筹画禁止。”徐潮上任后,令火耗无过一分,州县私派,悉皆禁革。
南阳承解
黑铅,
卫辉办兑
漕米,向来皆假手
胥吏,恣为
侵渔。徐潮悉心区画,宿弊悉除。
开封五府饥荒,疏请漕粮暂徵改折,以平市直。
归德府属
永城、
虞城、
夏邑三县被灾地亩至一万七千馀顷,
出粜常平、义、社仓谷,借给贫民牛种,全活甚众。
康熙四十一年(1702),康熙帝巡幸
畿甸,问
直隶巡抚李光地邻省督抚贤否,李光地举荐徐潮对。康熙帝褒美,以徐潮与李光地、
张鹏翮、
彭鹏、
郭琇并称。
康熙四十二年(1703),康熙帝南巡,徐潮迎驾
泰安,赐冠服及御书榜额。其冬,西巡,复迎驾,赏赉有加。康熙帝念
汾河、
渭河皆入
黄河,议于河南储谷,遇山、陕岁歉,自水道移粟,便于陆运。命徐潮会陕西、山西
督抚勘议。徐潮与
川陕总督博霁会勘三门砥柱。又别疏言:“
汴水通
淮河,一自
中牟东经
祥符至
宿迁,湮塞已久;一自中牟东南经
尉氏至
太和,今名
贾鲁河,尚可通流:请量加疏濬。
郑州北别有支河,旧迹尚存,若于此建闸,使汴水与
洛水通,尤为民便。”上从之。
康熙四十四年(1705),扈从南巡,命赴河南按事。时康熙帝以
高邮、
宝应诸州县频年被水患,由
洪泽湖无所宣泄,宜於高堰二坝筑堤束水入河,又於下河筑堤束水入海。会徐潮按事还,上询河壖形势,因指授方略,命往董其役。
康熙四十五年(1706),监修
高家堰滚水坝、高邮车逻中坝,并濬文华寺减河。康熙四十六年(1707),监修武家坝、天然坝、蒋家坝及诸堤闸,先后毕工。
康熙四十七年(1708),调任
吏部尚书。康熙四十九年(1710),以病乞休,许以原官致仕。康熙五十四年(1715),卒,赐祭葬。
《
清史稿》:1、潮居官平易,不事矫饰,所至民咸称颂。2、若
石琳改赋役,徐潮革火耗,博霁、
华显、
音泰整饬武备,安不忘危,皆能举其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