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金融基础是指
专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的经营体制、经营机制、经营活动等建立、健全。微观金融基础,对宏观
金融调控及整个
金融体制体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题
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金融研究和实践,为了适应稳定
经济、
控制通货膨胀这个大局,着重或偏重于对宏观控制
机制的研究和进行宏观控制,而有意无意地忽视和淡化了健全、完善、搞活微观金融基础的问题,使微观金融基础与宏观控制不配套,微观活动不规范、不合理、不正常,
管理体制经营机制仍处于集中
计划管理模式之中。
(一)专业银行未能完全以商品经营者的身份进入
商品经济舞台。
对专业银行的性质,从建国开始一直争论不休,至今其企业性质未得认可,虽有一段时间探索了专业银行的企业化,但在模糊、无准确内容的概念下,仍未找到可行出路,且大有向
国家机关回归的
趋势。不承认或者违背商品经济予
专业银行的企业性质,只将其作为国家行政附属物,使专业银行在
行政干预下丧失
经营自主权因而,这几年,专业银行在
企业与机关、宏观与微观、
社会效益与自身
效益、中央与地方等一系列相关矛盾中,艰难选择,机械迟钝地接受宏观指令,其在商品经济中应有的功能远来得到充分发挥。
(二)适应商经济的微观会融机制不完善。
银行经营机制的政革,是金融体制
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微观金融主体是
金融企业分析,其内部商品经济机制很不完备。一是利润机制不起作用。正因为专业银行企业性质一直未定下来,理应与工商企业一样追求的
利润不能作为
经营目标,无法正常、主动参与商品经济运行,其经营活动失去了动力机制的推动,而且创利水平也没有真正与
工资、
福利挂钩,这使专业银行及干部职工对
资金效益、社会效益及
宏观调控措施显得自从、麻木甚至漠不关心。二是不完善的资金营运机制。对专业银行的规模、
贷款资金双重控制,使专业银行无法充分依据来源制约运用的原则和商品经济规律进行资金营运:在企业靠着“输血”、
财政和行政干预下,更难高效、灵活地
营运资金和提高资金效益。三是不健康的
竞争机制。由于前一段时期对金融
竞争的组织管理规定不够,使竞争无原则、无
秩序无竞争法律的约束,盲目、自发、失度,
短期内又没有得到有效
治理和疏导,对微观金融造成了破坏。这也说明,在
金融业还没有形成真正的竞争机制。四是落后的自我制约
激励机制。专业银行仍在
目标责任制上步履蹒跚,权与责、责与利之间的矛盾至今未能很好解决。
分配上仍是大锅饭,
按劳分配原则体现不充分。人事制度改革不前,仍端着“国家干部”的铁饭碗,缺少危机感、竞争
意识和
责任心。
表现之一,对专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又回到了统一
计划、规模控制的模式,
指令性计划由少变多。专业银行在贷款的投量、投向等方面选择余地过小,对资金支配能力降低。表现之二,国家政策性贷款过多直接支配了部分
自筹资金。表现之三,专业银行缺少
利率浮动权,不能自主制订
商品价格。利率调节作用发挥不充分,调整利率对微观金融震荡很大。表现之四,
利益分配、
支配权不足,利润层层上缴,留利水平相对创利水平过低,自我更新、
发展能力不高,
费用按人头核定,条框控制过死,不能有效地按本地区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安排费用
支出。表现之五,在双领导下,
地方政府将
银行当作附属机关,任意下达贷款指令。表现之六,仍然担负着
管理工资基金、
专用基金、
现金等
行政职能和
财政职能,与工商企业建立了管理与被管理、
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不仅不正常,实践证明也管不了、管不好。表现之七,银行法规不健全,专业银行法人
制度未形成,
法律地位表现不突出,没有成为
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其合法
经营经常受到干涉。
途径
通过对宏观金融与微观金融的关系和目前微观金融存在的问题的分析,认为健全和完善我国微观金融基础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符合
商品经济规律,有利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和金融业的发展;二是能较好地保持宏观
控制活动的顺利进行和作用的高效发挥。目前,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专业银行是金融企业。
我国银行的“国家机关”性质,是在建国初期,为制止
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和冶理经济混乱局面。
在产品经济基础上照搬
苏联模式形成的,在商品经济发展的今天、则必须揭去面纱,恢复其本来面貌,确认专业银行就是金融企业,建立符合
市场经济的经营体制和
经营方式,依据商品经济规律和
市场变化安排经营活动、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从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的微观金融基础考虑,其经营体制可采取
两权分离的形成,
所有权属于国家,
经营权属于专业银行、这样,
国家既可以运用掌握的所有权对金融企业进行调节和影响,又不会意志其
主动性和积极性,不会使微观金融行为扭曲。
专业银行既然是企业就必须允许其追求市场利润,根据市场情况考虑经营规模和方向。
资金上自求平衡,以存定贷,讲求
成本和核算,把贷款投向利润高的
行业和企业。利润高的行业、
企业的
产品,意味着
社会需要、市场畅销,往往是
产业政策鼓励和发展的对象,其
贷款投入,直接贯彻宏观金融意图。同时,为
保证宏观
目标的实现和防止不适当的微观金融行为出现、宏观金融可以根据情况在贷款投向、投量、最高利率,
再贷款及其它方面加以适当的限定调控和引导。从而使微观金融既受宏观适度制约,又受市场压力、动力的调节,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3.给予商品经营者应有的权力。
这是使金融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经营者的重要方面。只有具备应有的权力,才能维护应有的
利益,才能自主经营,承担应承担的
责任和
风险。一是
经营方向、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的
选择权;二是大部分贷款投向、投量和营运资金的自主权;三是利率在一定范围的浮动权;四是
经营要素的吸入、排出权;五是公平、合理的
竞争权:六是工资、奖励福利的分配权。与此同时,取消专业银行的国家机关性质,判断与地方政府的
行政关系,减少指令性计划,摆脱行政干预逐步建立金融企业法人制度,健全法规,使金融企业有法可依,依法经营,受
法律保护,也受法律的制约和制裁。
4.健全激励机制和刺激机制。
激励机制是内在动力,刺激机制是
外部影响。健全金融企业激励机制的途径,首先要推行以全面质量管理为基础、全面提高
劳动效率为核心、全面增进
经济效益为目标的经营责任体系;其次是推广行长
任期目标责任制,调动
管理者的积极性;第三是打破铁饭碗,实行聘用、
聘任制和合同制,破除平均分配;第四是实行
民主管理,激发
经营者的主人翁责任感和
创新精神,最后形成高效率的经营机制。
金融企业的外部刺激机制,一种是正刺激,即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条件,如放权、创造公平竞争条件及一些服务性措施等;一种是反刺激,即给予外部压力除从宏观上规范微观金融行为外,可实行金融企业破产制度。只有这样,金融企业才会主动重视、贯彻宏观意图。要消除
金融垄断,倡导有原则的业务竞争,还要割断金融企业在
资金来源和分配上对国家的依靠,促其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求自我生存和发展。
构造
(一)实行正确的
金融发展战略,缩小金融部门的二元差距。
在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为
城市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的资金积累,而
农业部门本身的发展却严重滞后,今后在我国
工业体系已比较完整的条件下,总体经济发展应由部门优先增长转为平衡发展,否则一些
瓶颈部门的落后状态将会制约
国民经济的总体
发展水平和
发展速度。要促进农业部门的发展,增加
农业资金投入是至关重要的。发展农村金融,形成农村内部合理的
融资机制是促进农村发展重要的一环。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体制还很不完善,
农业银行的专业性已名存实亡,近年来农业银行对农村贷款都只占其总贷款5%左右,贷款结构与
工商银行相似。
农村信用社的业务也趋于相对萎缩,民间高利
信贷又有高涨趋势。所发展农村金融应提高到全国盎融发展最重要的战略地位。
在城镇地区,在目前
金融资产名义总量较高的情况下,应努力向多样化、
规范化方向发展,完善
二级市场,使金融资产的
流通与
转让圆滑化,健全法律和管理监督制度,以提高
融资效益为主要目标。
(二)按商品经济原则鼓励金融群体的发展。
金融机构多样化是金融发展的客观趋势。前几年我国所出现的许多新的金融机构,没有带来显著的
经营效益,这不是金融机构多样化本身的过错,而是这些机构在设立和
经营管理上的不规范与不完善所引起的,例如各地各级银行都开设了大量在业务上都相类似的
信托投资公司、融资公司,而独立经营的
养老基金组织等合同式的
储蓄机构和专门从事
固定资产投资的
长期信用机掏等却进展甚微。要保证这些新设立的金融机构不会马上成为新的改革对象,还必须确保其企业性质,按商品经济的原则设立,以
利益机制和
风险机制支配这些机构的经营活动。
我国目前发行的金融资产只有在期限和
收益上有搭配关系以外,在流动性和风险性上基本上没有形成连带关系,企业和金融机构的
经营风险仍可以通过各种
渠道转嫁给国家,而不能从其所发行的金融资产中体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
证券投资者也就不能根据自己的资金结余状况和
风险偏好进行选择。所以
证券的多样化也还只是停留在形式上的多品种而已,各种证券在实际上都相差不远,投有形成各种
盈利、风险、流动性组合的系列化。证券的规范化、系列化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各种
证券发行主体的行为规范化,其经营效益高低要与其所发行的证券的收益和风险联系起来。第二,证券的发行必须坚持
公开发行的原则,只有公开出售才能消除证券的福利和摊派性质。第三,完善二级市场。在没有二级市场的情况下,股票就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票,其它证券的流动性也难以体现出来,从而也就不能形成金融证券的系刊化。
金融机构之间平等合理的竞争有利于改善服务,从而提高吸收和运用资金的效益。从长远来看,创造一个合理的金融竞争环境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我国目前的
金融活动主要由几大专业银行垄断,要形成合理的金融竞争环境必须打破这一
垄断局面。第一,缩小专业银行规模,减少中间
管理层次。我国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的规模之大已为世界少有。第二,划分
经营范围,成立一些真正专业化的
金融机构。在金融
竞争的环境中,一些基础部门和
瓶颈产业由于盈利率较低,
投资回收期长,难以取得
银行信贷资金,所以应成立一些专业性的金融机构专门为这些部门服务,这些金融机构相互之间实行严格分工,不允许竞争;而其它经营一般性业务和为一般
产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则鼓励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基础部门和瓶颈产业才不会因为金融竞争而难以取得资金。第三,完善
外部经济环境。例如健全企业的
自我约束机制,完善
中央银行的监督
管理制度,理顺产融价格关系,以及财政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均为形成合理金融竞争环境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