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
农业生产体系的食品,
有机农业是指一种在
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
生长调节剂和
饲料添加剂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它强调加强自然生命的良性循环和
生物多样性。有机食品认证机构通过认证证明该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
销售点等环节均符合有机食品的标准!
认证简介
“认证”一词的英文原意是一种出具证明文件的行动。ISO/IEC指南2:1986年对“认证”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
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第三方的认证活动必须公开、公正、公平,才能有效。必须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信,必须独立于第一方和第二方之外,必须与第一方和第二方没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才能获得双方的充分信任。由在国家注册并认可的组织机构去担任这样的第三方,这样的机关或组织就叫做“注册认证机构”。
为促进食品案例,保障
人体健康,防止农药、化肥等化学
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由通过资格认可的注册有机食品认证机构依据
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
有机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对申请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实施规定程序的系统评估,并颁发证书,该过程称为有机食品认证。认证以规范化的检查为基础,包括实地检查、
可追溯系统和
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
有机食品认证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和加工的全过程。有机食品认证的
一般程序包括:生产者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和提交符合有机生产加工的
证明材料,认证机构对材料进行评审、
现场检查后批准。
中国生产的有机食品大部分出口。希望从事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及认证的企业可以咨询
辽宁出境
检验检疫局植检处(
大连)、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
环境认证部(北京)、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南京)或中国农业大学
农业生产研究所(北京)。
中国
有机产品的标准发展经过了一个从分散到规范的过程。2004年之前,中国没有统一的有机产品标准,各个机构制定自己的有机
认证标准。随着中国有机产业的发展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认监委)的成立,2004年认监委发布实施了试行标准——《有机食品认证规范》,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实施。经过一年的摸索和实践,在《有机食品认证规范》的基础上,认监委正式发布实施有机产品的
国家标准《GB19630.1-4——2005》。至此,该标准成为了中国有机产品生产、经营、认证实施的唯一标准。
禁止在有机生产体系或有机产品中引入或使用
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包括植物、动物、种子、成分划分、繁殖材料及肥料、
土壤改良物质、植物保护产品等农业投入物质。存在
平行生产的农场,常规生产部分也不得引入或使用转基因生物。
认证程序
(一)申请
(1) 申请人向分中心提出
正式申请,领取《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和交纳
申请费。
(2) 申请人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同时领取《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和《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等文件。
(3) 分中心要求申请人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本企业的
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的
技术措施和
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
(二)预审并制定初步的检查计划
(1) 分中心对申请人预审。预审合格,分中心将有关材料拷贝给
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根据分中心提供的项目情况,估算检查时间(一般需要2次检查:生产过程一次、 加工一次)。
(3) 认证中心根据检查时间和认证
收费管理细则,制定初步检查计划和估算认证费用。
(4) 认证中心向企业寄发《
受理通知书》、《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简称《检查合同》)并同时通知分中心。
(三)签订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
(1) 申请人确认《受理通知书》后,与认证中心签订《检查合同》。
(2 ) 根据《检查合同》的要求,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的 50% ,以保证认证
前期工作的正常开展。
(3) 申请人委派
内部检查员(生产、加工各1人)配合认证工作,并进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4) 所有材料均使用书面文件和
电子文件各一份,拷贝给分中心。
(四)初审
(1)分中心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
(2) 分中心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拷贝给认证中心。
(3) 认证中心审查并做出“何时”进行检查的决定。
(4) 当 审查不合格,认证中心通知申请人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五)实地检查评估
认证中心在确认申请者交纳颁证所需的各项费用后。
(1) 全部材料审查合格以后,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
(2) 检查员应从认证中心或分中心处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依据《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准则的要求,对申请人的 质量管理体系、
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3) 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申请人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
(六)编写检查报告
(1)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
(2) 检查员在检查完成后两周内将检查报告送达认证中心。
(七)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1)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
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 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
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
(2) 提出评估意见并报技术委员会审议。
(八)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决议
认证决定人员 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 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 。 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当申请项目较为复杂(如养殖、渔业、加工等项目)时,或在一段时间内(如6个月), 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相应项目作出认证决定:
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成员与申请人如有直接或间接经济
利益关系,应回避。
(1) 同意颁证。申请内容完全符合
有机食品标准,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2) 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3) 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
转换期一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转换基地证书。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按照有机方式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转换期有机食品”销售。
(4) 拒绝颁证。申请内容达不到有机食品标准要求,技术委员会拒绝颁证,并
说明理由。
根据证书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签订《有机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并办理有机食品
商标的使用手续。
有机食品标志
有机食品标志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我们可以感觉到两种景象: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的呵护,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
生存关系。有机食品概念的提出正是这种理念的实际应用。人类的食物从自然中获取,人类的活动应尊重自然的规律,这样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认证程序时限
有机食品认证程序是有时限的:
1申请(1周)
直接向COFCC申请,COFCC将询问有关基础上的一些信息以便进行严格而可信的
费用预算。
2合同和费用预算(1周)
在所提供信息的基础上,第二周申请者会收到一份检查合同以及一份费用预算、检查程序、
时间表和有关
技术细节的说明。
3检查(根据地区、产地情况时间可能不同3-7天)
COFCC指派一名有经验的检查员执行检查,他将提供一份详尽的检查时间表,并要求通知申请者在当地的合作伙伴等细节。
检查包括申请者的有机生产内部
规章制度,生产地以及参观包装、房屋、仓库和加工厂,最新文件、记录和最终与申请者的讨论。
4检查员报告(2周)
检查中的
调查报告与有关文档一起寄到COFCC办公室。如检察员有疑问,可随时提出追加一次检查。检查员报告将在其检查完成后的2周内提交COFCC。
5综合审查评估(3周)
认证中心将检查员报告的结果与COFCC《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进行对照,如经事先同意,还将应用附加标准。认证中心形成一份包括“有机生产是否符合准则要求以及改进措施”在内的“综合审查评估报告”。
6颁证决议(2周)
认证中心将“综合审查评估报告”提交颁证委员会,颁证委员会将作出是否颁证昀决议。
7付款及颁证(2周)
在检查开始之前须付款50%,当认证决议生效时必须付清余额并得到发票。COFCC将会在检查员检查后90天内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