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方兴
清初大臣
杨方兴(?—1665),字浡然,广宁卫(今辽宁北镇)人,隶属汉军镶白旗,清初大臣,官至河道总督兵部尚书太子太保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初为广宁卫诸生。天命七年(1622),清太祖努尔哈赤取广宁卫,杨方兴随众来归。
清太宗时,命直内院,并参与修撰《太祖实录》。崇德元年(1636),分内院学士举人生员为四等,杨方兴列二等,以实录告成,赐赉,旋试列举人,授佐领衔,擢内秘书院学士。
崇德七年(1642),杨方兴性嗜酒,曾醉后犯跸,以醉后骑马冲突仪仗罪,论死,特命免之,命戒酒。
崇德八年(1643),同户部启心郎布丹齎勅往朝鲜申严禁令。
治理河道
顺治元年(1644),随清军入关。七月,授河道总督。明朝崇祯年间,李自成决河灌开封城,其后屡决屡塞,贼势浸张,土寇群起,两岸防守久废,顺治帝工部遴员察勘驰奏,令杨方兴修理。伏秋汛发,北岸小宋口、曹家寨堤溃,河水漫曹县单县金乡鱼台四县,自兰阳入运河,田产尽没。杨方兴到任,遣兵捕治土寇,扫穴擒渠,乃疏请修筑。
顺治二年(1645)七月,河决流通集,分两道入运河,运河受河水淀浊淤塞,下流徐、邳、淮、扬亦多冲决。杨方兴以防护无功自劾,上谕以殚力河防,不必引咎。旋疏荐大梁道李芳蕴为睢陈道,原兖西道章于天为兖西道,密云道方大猷管河道
顺治四年(1647),流通集决口将合,河下注湍激,又决汶上入独山湖。杨方兴请修筑通济闸上下堤岸,并淮安东北苏淤、马罗等堤,又筑江都、高邮诸石堤,流通集合口。
顺治六年(1649),晋升兵部尚书衔。
顺治七年(1650),加太子少保。八月,河决荆隆口,南岸出单家寨,北岸出朱源寨。南岸先合,河全注北岸,张秋以下堤尽溃,自大清河东入海。杨方兴用方大猷议,於上游筑长缕堤遏其势,复筑小长堤塞决口,期半年蒇事。
顺治九年(1652),杨方兴以目疾复乞休,不许,汴河工成,赐杨方兴及在事各员鞍马、白金。荆隆决口未合者尚三十余丈,方大猷擢江南按察使,杨方兴请以新衔留管河务。杨方兴疏言:“清口,淮、黄交汇,黄强淮弱,岁需疏濬。请於清江、通济二闸适中处修复福兴闸,启一闭二,以时蓄泄。”从之。给事中许作梅、御史杨世学陈棐交章请勘九河故道,导河北流入海。杨方兴言:“河古今同患,而治河古今异宜。宋以前治河,但令赴海有路,可南亦可北。元、明迄我清,东南漕运,自清口迄董家口二百馀里,藉河为转输,河可南必不可北。若欲寻禹旧迹,导河北行,无论漕运不通,恐决出之水东西奔荡,不可收拾。势须别筑数千里长堤,较之增卑培薄,难易显然。且河挟沙以行,束之为一,则水急沙流;播之为九,则水缓沙壅。数年后河仍他徙,何以济运?臣愚以为河不能无决,决而不筑,司河者之罪;河不能无淤,淤而不濬,亦司河者之罪。若欲保其不决不淤,谁敢任之?请敕下廷议,定画一之规,屏二三之说,俾有所遵守。”疏入,上嘉纳焉。
顺治十年(1653),河决大王庙,距朱源寨口不远。给事中周体观弹劾杨方兴治河罔效,杨方兴疏辨,因请罢斥,温诏慰留。
顺治十一年(1654),给事中林起龙复劾杨方兴侵蚀工需,累民捐费至六十馀万;并劾方大猷等奸贪不法。上解杨方兴任,命入都质对,林起龙以诬谴,杨方兴复任。既,直隶总督李荫祖复劾方大猷贪婪误工,杨方兴亦劾方大猷,上以其不先举发,切责之。给事中董笃行又劾杨方兴徇庇,降级留任。
顺治十四年(1657),乞休,上念其劳,以原官加太子太保致仕。杨方兴还京师,所居仅蔽风雨,布衣蔬食,四壁萧然。
康熙四年(1665),卒,赐祭葬。
人物评价
清史稿》:明治河诸臣,推潘季驯为最,盖借黄以济运,又借淮以刷黄,固非束水攻沙不可也。方兴(杨方兴)、之锡(硃之锡)皆守其成法,而辅(靳辅)尤以是底绩。
参考资料
清史稿.国学导航.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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