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
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9】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09】16号),设立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在
省政府办公厅加挂牌子),为省人民政府承担综合政策研究和
决策咨询的机构。
经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置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以下简称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是承担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任务的省人民政府
正厅级办事机构,由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负责省《
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报告、文章的起草及有关
新闻稿的审定。
(二)负责起草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
国务院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起草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三)对涉及全省经济建设、
社会发展和
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提出供省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
(五)组织
院士专家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进行研究论证,提供咨询服务。
负责起草《省
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章;负责起草省委、省政府向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汇报材料;根据领导指示,起草、修改省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起草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参与起草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章和重要材料;围绕省政府的工作中心,组织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对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课题组织调研;参与全省重大
经济政策问题的协调研究工作;对经济总体形势和发展走势进行
综合分析和预测,供省政府决策参考。
参与起草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章和重要材料;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和传递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动态,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编辑《内部情况通报》、《调查研究》、《
决策参考》等机关内部刊物;承担省政府
资料库的管理工作;编辑湖南省情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承担省
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起草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章和重要材料;负责与院士专家的沟通联络,承办院士专家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方面的研究论证、决策咨询;负责本机关文秘和内务协调等工作。
省政府研究室机关党群、
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和行政后勤等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管理。
(一)撤销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和院士专家决策咨询工作联络处,其职能交由省政府研究室承担;省政府办公厅
政务信息职能交由省政府研究室承担,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督查处更名为省政府办公厅
督查室(对外称省政府督查室)。
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及其职能调整后,相应核减省政府办公厅机关
行政编制11名、全额拨款
事业编制6名、
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和
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
(二)省政府研究室机关1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其中从省政府驻
广州、
上海办事处各划入3名,从省政府驻
深圳办事处划入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