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濂
明朝官员
皇甫濂(1508~1564),字子约,号理山,
长洲
(今
江苏
苏州
)人,
重庆
知府
皇甫录
第四子,
人物生平
嘉靖七年(1528),参加邑试、
郡试
、
院试
,皆首选,充
郡学
增广生
。
嘉靖十三年(1534)
举人
,嘉靖二十三年(1544)
进士
,初授
工部
都水司
主事
,母丧除,起故官,典
惜薪厂
。
贾人作假增数谋利,皇甫濂按察其罪。贾人的女儿是
工部尚书
文明的妾,文明召皇甫濂切责之。皇甫濂抗言曰:“公掌
邦政
,纵奸人干纪,又欲夺郎官法守邪?”文明
敛容
谢罪。
大计
,贬谪河南
布政司
理问
,终
兴化
同知
。
著作论述
好学工诗。有《逸民传》、《水部集》二十卷。
亲属成员
曾祖父:皇甫通
祖父:
皇甫信
父:
皇甫录
母:黄氏
兄:
皇甫冲
、
皇甫涍
、
皇甫汸
表兄弟:
黄鲁曾
、
黄省曾
妻:顾氏,顾棠之女。
人物评价
李默
:吾知水部清介士也,世擅才名,安得枉措,以坏铨体。
参考资料
皇甫濂
.词典网.
明史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国学导航.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一
.国学导航.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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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论述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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