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衣舞
各种包含情色和性意味的舞蹈
脱衣舞(Striptease),也称艳舞,用来形容各种包含情色和性意味的舞蹈。其着装、动作、道具等包含色情性感意味的特点决定了脱衣舞具备性感表演性及娱乐性。
历史起源
20世纪20年代,脱衣舞开始出现在滑稽歌舞杂剧演出中,一种女演员在音乐的伴奏下把身上的衣服逐件脱掉的表演,是滑稽歌舞杂剧的特色之一。到了四五十年代,此类脱衣舞表演几乎达到历史上辉煌的时期,涌现出许多脱衣舞当红明星。但随着电视、电影工业的迅速发展,娱乐元素变得丰富多元,曾经风光无限的脱衣舞表演沦为色情业的附属品,成为色情场所仅供成人欣赏的一种娱乐活动。
多数脱衣舞是仍以商业表演为目的。因此,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脱衣舞属于色情表演,是被明令禁止的。
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农村文化市场排查。充分发挥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员的作用,对农村地区营业性演出主体和活动进行排查,确保监管对象“浮出水面”。
二是严格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执法。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营业性演出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脱衣舞”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加强农村演出市场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律法规、案例为重点,宣介法规政策,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四是公布农村文化市场“黑名单”,曝光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五是充分发挥演出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指导监督演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行业自我管理水平。
案例
2015年4月23日,通报了两起在农村地区查办的“脱衣舞”案件。
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2·15淫秽表演案”和江苏沭阳“2·27淫秽表演案”。案件发生后,文化部立即部署有关地区综合执法机构展开调查,河北江苏等地文化、公安部门迅速依法查处,依法给予淫秽表演的组织者、演员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0 15:27
目录
概述
历史起源
监督管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