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授权支付是指
预算单位按照
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
代理银行签发
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暂未实行
财政直接支付的专项支出和公用支出中的零星支出及小额现金的提取。
令的填写
财政授权支付令的填写:
财政授权支付是
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形式。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是借鉴国际经验,将经常性
小额支付在授权范围内交由预算单位管理。这样可以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的情况下,加强管理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同时,每日大量发生的小额支付由财政授权预算单位自行支付,不需要逐笔向财政部门申请,可以提高支付效率。
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提现、转账、汇兑、
同城特约委托收款、资金退回、科目更正;也可以向本单位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
工会经费、
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等。
指令
财政授权支付指令:
财政
授权支付指令就是预算单位在办理财政授权
支付业务
代理银行根据这组数码的授权支付信息,通过预算单位
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对预算单位不填财政授权支付指令,或超出财政授权
支付额度签发的支票和汇兑凭证,银行可
不予受理。
运作流程
1.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
预算单位按照
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
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
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
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
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2.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2006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
银行票据和
结算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
管理类型、
预算科目和支出类型信息的8位连续代码。2007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内容将有所调整。
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
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
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
代理银行根据已办理支付的资金,在营业日终了前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清算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里将资金划往代理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
存款准备金账户。对于预算单位退回的资金,代理银行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退款凭证〉,中国,人民银行
营业管理部按规定办理向国库单一账户的
资金清算工作。
6.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清算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收到代理银行提交的〈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后,审核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准确、规范,以及申请划款金额是否超出〈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的累计额度和国库单一账户库存余额。审核无误后,通知营业管理部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基本业务
财政授权支付基本业务:
1.提取现金
预算单位可以通过财政授权
支付方式支用现金。支用的现金数量,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支用现金,必须在填写
现金支票时填明预算科目等信息。为加强现金支用管理,防止串预算科目,实际操作中,可采取设立现金
辅助账的办法,对已提取的现金进行管理。'
2.转账
预算单位办理
转账业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签发支票时能够明确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的,须将所有信息填写齐全后送交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将资金汇划到收款人账户;另一种是签发支票时不能确定收款人的名称、账号、支付金额等相关信息的,如
采购人员要外出采购
一批货物,
供货商和价格等暂时无法明确等,此时财务人员可签发未填写收款人名称、账号、付款金额等信息的
转账支票,交由采购人员使用,但同时必须在支票附加信息栏填明规定数码的支付指令。
预算单位需要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
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可与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授权代理银行在接到约定收款人转来的收款通知单后,即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相应扣减预算单位约定科目的用款额度。实行财政
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每个
独立核算的基层预算单位要单独与代理银行签订
委托收款协议,原则上不允许再采取多个单位通过其中一个单位
银行账户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再由其他单位向该单位划转资金的做法。
4.日常资金退回处理
日常差旅等退回现金,在不超过规定的
库存现金余额情况下,可暂由单位
财务部门保管,待下次支付;若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余额,要按支用时的预算科目,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注明原支付
指令代码5.跨年度资金退回处理
跨年度退回的
差旅费、医药费等
经常性支出,不大于当年对应的预算科目实际支出的,视同当年退回的资金,由预算单位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连同退回的现金或银行票据送交代理银行;收款单位或收款银行主动退款的,由预算单位及时补填〈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送交代理银行。跨年度退回资金的数额大于当年对应预算科目实际支出或当年没有对应预算科目的,通过
一级预算单位函告财政部,由财政部指定资金退回的预算科目并通知代理银行。
6.差错处理
如果在支付之前代理银行发现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填写错误的,由代理银行退回预算单位重新填写;如果代理银行已经支付到确定的收款人,但因
技术性差错调整科目。代理银行据此调减相应预算科目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恢复误支用预算科目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同时按规定与
中国人民银行进行
资金清算。
核算
财政授权支付的核算:
为了核算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补助收入等账户。
收到《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购买物品、服务等支出授权额度时,根据填制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所列数额: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
工程采购支出,物品、
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
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购买额不足10万元
人民币的购买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特别紧急的支出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
其他支出。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
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月度授权支付额度,每月25日前以“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形式分别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银行。
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
(一)差旅费支出: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
费用支出,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除外。
(二)
交通费支出:指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支出,车辆维修、保险和刷卡加油除外。
(三)
劳务费支出:指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发生的费用支出。
(四)
咨询费支出:指单位向个人咨询发生的费用支出。
(五)奖励性支出:指单位向部分个人奖励发生的费用支出。
(六)其他零星
现金支出:指单位未包括上述支出范围的一些零星现金支出。
填写方法
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填写方法:
2007年
功能分类7位(即类款项,编码不足7位的,用0补位);
经济分类3位(即类级科目);
支出类型1位(从以下8类中选择:即1为货物政府采购支出;2为工程政府采购支出;3为服务政府采购支出;4为货物非政府采购支出;5为工程非政府采购支出;6为服务非政府采购支出;7为
转移支出;8为
工资支出)。
例1
财政授权支付令为:121401013024
121401013024从左至右按顺序含义:第1位的1为
基本支出例2
:交通部某下属单位用部安排的
车购税交通
专项资金购买设备一批(非发改委安排的
基建项目)。
财政授权支付令为:221401213101
22140121310从左至右按顺序含义:2为
项目支出车辆购置税资本性支出注意:预算管理类型和功能分类科目是有额度控制的。
财政部将开发填写支票软件,
出纳人员可进行选择并打印,代替手工填写。
此外,财政授权支付指令中
其他信息的填写,包括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名称、账号等,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的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
1.授权支付额度在一年内可以累计使用
,原则上预算单位只能在本月份累计用款限额内开具
支付令,不可以提前预支下一个月的授权额度。
2.预算单位支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一张支票对应一个预算科目,填写财政授权支付令时,要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不能签发支付结算凭证的前提。
代理预算单位不得签发未填明支付指令信息的支付结算凭证。代理银行收到未填明支付指令信息的支付结算凭证,应当通知预算
单位补填,确实无法通知预算单位而造成垫付资金的,由预算单位按规定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