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会计是指为适应企业内部
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对企业内部各
责任中心的
经济业务进行规划与控制、以实现
业绩考核与评价的一种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企业组织结构与其责任会计系统有在密切的关系,理想的责任会计系统应反映并支撑企业组织结构。
职能简介
以前的
经济责任制没有明确直接与会计的关系,没有和会计相结合,而责任会计则是把厂内经济责任制与会计结合起来,从实践和理论上都得出明确的概念,成为
会计工作的一个领域—一经济责任会计。具体说:就是在企业内部除了要算产品财务账以外,还要按照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原则,按照责任归属,确定责任单位(车间、技术、经营、管理部门),明确
责任指标(包括资金、
成本费用、利润),以各责任单位为主体(对象)按责任指标进行核算、控制、监督、实行
统分结合、双层核算的会计管理制度。
基本原则
责任原则
要确定责任单位,明确责任指标,使企业内部的各个单位都有定量的
经济责任指标(资金、
成本费用、利润),企业的总指标都能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
定价结算原则
按一定价格,分各个责任单位进行核算,包括各单位之间
往来结算和各责任单位的责任指标完成情况的核算。
利益原则
对各责任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奖罚。
这三个基本原则也就是实际工作中的事先
确定目标、事中核算监督、事后考核奖罚三个环节。
实施责任会计的基础和条件
实施责任会计的基础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个
责任中心具有明确的责、权范围,要为他们在企业授予的权力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2)科学的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体目标,使各个责任中心在完成企业总的目标中明确各自目标和任务,实现局部与整体的统一;
(3)各个责任中心
工作成果的评价与考核应仅限于能为其工作好坏所影响的可控项目;
(4)为明确区分
经济责任,便于正确评价各自的工作成果,各个责任中心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应按合理制定的
内部转移价格进行计价、结算;
(5)一个责任中心的工作成果如因其他责任中心的“过失”而受到损害,应由后者负责赔偿;
(6)制定合理而有效的奖惩办法,按各自的工作成果进行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7)建立健全严密的信息收集、加工系统,落实责任,分析偏差,指导行动,充分发挥信息反馈作用,促进企业的
生产经营活动沿着预定目标卓有成效地进行。
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预算目标的顺利实现,真实、客观地反映和评价各公司、中心室的经营成果和预算目标的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相关条例
第一条 责任会计的作用
本公司责任会计的作用是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为适应
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真实客观地评价公司内部各成员单位的
经济效益,在统一的
会计原则下,通过对财务会计核算调整,为各单位的
绩效考核提供准确的报告依据.各单位每期
财务分析报告须以责任会计报表为报告依据.
第二条 责任会计的原则
收益与费用(成本)配比的原则
在
财务核算基础上,责任会计按照收益与费用(成本)
配比原则进行会计调整,对于不属于当期的费用与成本进行扣减,对于应在当期反映而未反映的费用与成本进行调增处理,以客观反映
经营单位收入与支出的正确配比,并在确定收益时,严格鉴定收益与费用的对应关系,对于没有与费用成本对应关系的收益进行客观的调整.
指各经营单位对其职权范围内可以控制的
经济活动及其
经营成果负责,对于各单位非
控制范围内产生的收益与费用(或是不属于各单位通过经营产生的收益与费用),通过合理的会计调整,及剔除总公司给予的各种补贴,以真实反映其经营效果.
指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经营结果的
会计计量必须与
公司总部的核算口径保持一致,公司计财中心审核认为核算结果不符合责任会计的原则时,有权进行调整.以达到在同一
标准体系下考核评价各责任单位
工作绩效的目的.
第三条 责任会计实施的范围
包括xxx分公司、xxx分公司和xxx分公司.
包括总工室(不包括其下设的
计量室、外围维修组、污水处理室)、总裁办(不包括下辖的餐厅及
后勤部所属的有收入的服务部门)、计财管理中心、
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党群办公室、
营销企划监察中心、品控中心、基建中心、
奶源公司.
第四条 责任会计考核的确认程序
1、各分公司的财务部按照公司
责任会计制度规定自行进行责任会计核算,公司计财中心按季度对各分公司责任
会计报表进行审核确认,各分公司按审核确认结果进行调整并作为最终责任考核结果上报.在开始实施责任会计制度期间,计财中心按月对各分公司责任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确认.
2、各
费用中心的责任会计考核由计财中心负责,并按月公布考核结果.
3、各公司、中心室在总公司责任会计考核基础上,须进一步制定本机构的责任会计操作办法.
1、各单位
财务预算的编制以责任会计原则为依据进行.
2、各
费用中心、
利润中心对
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以责任会计核算结果为依据进行.
第六条 责任会计的核算程序和方法
责任会计核算的程序
各核算单位应按计财中心原有的
财务制度规定核算产生
财务会计报表,在
财务核算的基础上,独立建立责任会计账户和报表体系,依据责任
会计核算原则和本制度规定对各项收益和费用(成本)进行分析调整,以调整说明和必要确认为依据,制作责任会计凭证,在相对应的
调整账户中进行记录,并依据账户调整记录制作责任会计报表.
1、 对于本不属于责任单位的
经营收益而按总部政策要求已纳入本单位财务核算的,在责任会计核算时应从其经营成果中予以剔除,并对成本与收益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公司总部对牛奶价格的调整.
xxx分公司、xxx公司的牛奶
成本价中包括来自奶源公司或公司总部的
成本调整内容,在进行责任会计核算时应据实进行如下调整:每月奶源公司(或总部)以
书面形式通知两公司的调整金额,两公司以书面通知为依据,制作责任会计
记账凭证.
贷:责任会计调整
贷:主营业务成本
(2)包装材料折扣收入的调整.
xxx分公司收到包装材料折扣确认通知后,按原定财务
账务处理程序作账,并计算确认包材折扣所减少的成本金额,按照财产
管理程序制作凭证入账后,在责任会计账户中进行调整.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3)出于财务筹划的需要,各公司向外部独立核算机构转移费用,但需在日后补偿时,应根据双方书面确认的费用或收益转移金额进行责任会计调整.
作如下调整分录:
A 转出费用时:
借:相关费用科目
贷:责任会计调整
贷:相关费用项目
B 日后补偿时:
借:责任会计调整
贷:相关费用科目
借:相关费用科目
贷:本年利润
(4)其他应调整的项目.
按总部或分公司的
财务政策对某些收益(或费用)进行调整后,致使不能真实反映实际经营成果时,依据责任会计原则,应根据经营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借:(或贷)相应科目
贷(或借):责任会计调整
贷(或借):相应科目
2、对于按受益
费用配比原理本应由该责任单位承担的费用项目,由于公司的一些客观原因而未纳入其经营核算的,在责任会计核算时应将其纳入核算范畴加以反映,并对相关费用进行调整.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由于公司政策安排或业务操作滞后,发生各分公司实际占用了公司资产,但应提而未提折旧和应摊而未摊资产占用费的情况时,应根据实际占用资产的价值调整
折旧费和资产占用费.调整的依据是:每月由计财中心
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对已拨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与实际使用资产价值的差额做出核实并书面通知各分公司,各分公司依据通知据实调整
固定资产折旧费和资产占用费,计算办法依计财中心制定的有关
制度执行.对于在用的
低值易耗品,未按本公司
财务制度的要求核算而少摊销费用的,应依制度规定进行责任会计的账户调整.
贷:责任会计调整
贷: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
由于税法的要求,各分公司实行
直线摊销法核算待摊费用,当按
直线法摊销
有关费用不能正确反映企业
季节性经营中
实际收益与费用的配比关系时,可在责任会计中以产值摊销法进行费用调整,具体计算依据可由各分公司与计财中心商定.
调整分录如下:
借(或贷):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
贷(或借):责任会计调整
(3) 其他违反
收益性支出和
资本性支出确认和计量原则,造成核算结果与实际不符时,应进行责任会计调整.
借(或贷):收益或费用类科目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或贷):本年利润
贷(或借):收益或费用类科目
(4)
预提费用的调整.由于公司
财务政策的要求,当期已发生的预提费用项目未在财务会计中反映或依收益与费用
配比原则和产值法判定,财务会计的预提费用过大或不足时,
应作相应的会计调整.
贷:责任会计调整
贷(或借):营业费用(或相关科目)
当该项调整在后续
会计期的财务会计中补记时,责任会计则作相反的调整.
(1)商品由公司
成品库发出后,属于在途商品或
分仓存放,没有正式进入
流通渠道时,如果财务会计已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应进行如下会计调整:
按已记销售收入作调整分录
贷:责任会计调整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责任会计调整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本年利润
(2)商品已发出,发票或
销售单据尚未开具,购货方也未作收货确认,财务会计已暂估销售收入的,责任会计应作如下调整: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按发出商品成本作调整分录
借:责任会计调整
借:主营业务成本
(3)商品已发出,发票或销售单据已开具,但货款尚未收回,且收款期已超出
信用期限一个月以上时,则按
应收账款金额作以下
调整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4)商品已发出,发票或销售单据已开具,当期累计未收货款总额已超出
授信额度,则按超出授信额度金额作调整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4、根据各分公司内部市场链及各单位的业务往来、索赔、索偿的要求调整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公司实行
市场链管理后,公司内部各机构间的索赔、索偿及业务往来相互结算应及时进行.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划拨入账时,则应进行责任会计调整.
借:责任会计调整
借:索赔或转移收入
借:索赔或转移支出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索赔或转移支出
当该项调整在后续
会计期间的财务会计核算中进行了结算时,责任会计则作相反的调整.
5、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通过目标考核、
闸口考核,各单位获得了相关正负激励后,应根据正负激励的实际金额进行责任会计调整,
调整分录如下:
借:责任会计调整
贷:激励收益
借:激励收益
受到
负激励时作相反
分录.(注:此项调整只作备查记录,在附注中说明)
6、根据公司制定的八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确认的各项损失,由于报批程序等原因,财务会计无法作
账务处理,为了真实反映经营成果,需作如下责任会计分录: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当该项调整在后续会计期间的财务会计中补记时,责任会计则作相反的调整.
第六条 责任会计报表产生的方法
1、各责任单位在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而成的
财务报告的基础上,依据责任
会计核算原理,建立责任会计调整账户和责任会计账簿,并每月定期对本单位的财务报告进行调整,填制责任会计报表(以计财中心设制的形式而定),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与各经营单位相适应的责任会计体系.
2、在责任会计核算和考核过程中,各公司财务部和计财中心核算部要严格按责任会计的规定执行.执行结果依
OEC财务管理闸口
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实施考评兑现.
3、每月计财中心对各公司、中心室的责任
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如发现异议及时通知对方,并经各公司、中心室确定修正后,方可作为最终考评依据.
4、每季度计财中心财务管理部将会同
审计部联合对各公司、中心室责任会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依据审定后的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对各单位的OEC财务管理闸口指标体系进行确认,考评确认结果与责任人经营责任状挂钩.
第七条 责任会计执行情况的管理与考核
1、实行责任会计报告制度后,各经营单位须继续按计财中心有关规定,按时报送未进行责任会计调整前的财务会计报表.
2、各公司、中心室财务部和计财中心核算部于次月11日前将本部门按责任会计办法核算后的经营情况,以责任会计
分析报告的形式报送计财中心财务管理部.
3、计财中心根据各责任单位每月报送的责任会计分析报告,在综合考虑国家及行业
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于每月15日和下季度首月15日前向公司领导上报上月和上季度分析报告.
4、对于出现责任会计账户不健全、责任会计核算不完整的,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该部门财务负责人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罚款.
5、对于没有按要求准确进行责任会计核算,且严重影响了责任考核结果的,参照公司
OEC财务管理闸口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对该部门财务负责人给予不低于年薪2%的罚款.
6、对于在责任会计
管理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经审计后发现的责任差异,各责任单位经与审计部门交换意见后,要及时进行责任会计账务处理;如未达成一致意见且存在争议的,应提请公司财务总监裁决或以议案形式提交
生产经营例会讨论决定.
7、对于没有按《
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在责任会计核算时又未作调整,除依据企业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外,同时适用于本制度第五条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