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王府第、茔墓悉官予直,而仪仗时缮修。
内官监欲频兴大工,贾俊言王府既有
禄米、
庄田,请给半直;仪仗非甚敝,不得烦
有司;公家所宜营,惟仓库、城池,余皆停罢。得到明孝宗同意。
弘治四年(1491),
中官奏修沙河桥,请发京军二万五千及
长陵五卫军助役。
内府宝钞司乞增工匠。浙江及苏、松诸府方罹水灾而织造锦绮至数万匹。贾俊皆
执奏,并得以取消。
工部政务与内府监局相表里,而内官监专董工役,职尤相关。贾俊不为所挠,工役大省。
太庙后殿成,加
太子少保。因足疾发作,
致仕。诏许
乘传归,给夫廪如制。
《
国朝献徵录》:俊为人清慎俭约,终始不渝。在工部数年,
饬材训艺,动必
信度,人无
间言。自俊之去工部也,继者鲜能及之,俊可谓无愧大臣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