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思伯
北魏大臣
贾思伯(468~525年),字仕休,青州益都县(今山东省青州市)人。北魏时期大臣,齐郡太守贾道最的儿子。
人物生平
贾思伯,汉朝太傅贾谊之后。十世祖贾诩,曹魏太尉;九世祖贾机(贾玑),从武威郡姑臧(今甘肃省武威市)迁徙到齐郡长乐。
贾思伯幼时聪慧,十岁能诵书诗,早年和弟贾思同曾随北海人阴凤学习。工草隶,善辞赋。21岁时,释褐奉朝请,接待南齐使者,稍迁太子步兵校尉中书舍人,转中书侍郎。太和二十三年(499年),随北魏孝文帝南征。
宣武帝即位,以侍从之勤,转辅国将军河内太守,因非其好也,不拜,改授鸿胪少卿正始三年(506年),母亲去世丁忧,去职;服阙,以持节军司的身份,随任城王拓跋澄围攻钟离,兵败退却,负责断后,拓跋澄认为他是文人,很可能遇难,贾思伯竟安全归营。拓跋澄称赞他说:“仁者必有勇,常谓虚谈,今于军司见之矣。”但贾思伯却说自己因为迷路才凑巧脱险,绝不夸能表功;“时论称其长者”。除太守,有政绩,迁征虏将军南青州刺史。不久,父亲去世,丁忧离任。除服,后除征虏将军光禄少卿,仍拜左将军、兖州刺史。
孝明帝即位后,征为给事黄门侍郎,迁右将军凉州刺史。贾思伯以凉州边远,不乐外出,辞以男女未婚。改授太尉长史、安东将军廷尉卿,思伯自以儒素为业,不好法律,希言朝事,俄转卫尉卿,参与明堂建造规格讨论,久议不决。贾思伯上《明堂议》,提出了合理的方案,否定了戴德《礼记》中的记载和东汉蔡邕的见解,广征博引,论据确当,学者无不赞同。后升任太常卿、度支尚书、都官尚书,又被太保崔光推荐为侍讲,教授肃宗读《杜氏春秋》,“言约义敷,旨高辞远”。他虽官高爵显,但仍勤学不懈,并能“倾身礼士”,虽在街途,也要“停车下马,接诱恂恂,曾无倦色。”他对人说:“衰至便骄,何常之有。”当世以为雅谈。。迁太常卿兼度支尚书,摄都官七兵二局,真殿中尚书。加安东将军、青州大中正。太保崔光病重,推荐他担任侍讲,侍读冯元兴一起教授年幼的孝明帝,读《杜氏春秋》于显阳前殿,“言约义敷,旨高辞远。”。贾思伯性格谦和,礼贤下士,“虽在街途,停车下马,接诱恂恂,曾无倦色”。
孝昌元年七月十六日(公历525年8月20日),薨于洛阳怀仁里,年五十八。十一月归葬于青州,追赠散骑常侍尚书右仆射、使持节镇东将军、青州刺史,号文贞,寿光城西南4公里的李二庄。
轶事典故
南北朝时,北魏有个贾思伯,小时候因家境贫困,为了求学,和弟弟一起,拜北海的阴凤为师,总算能够“亲聆教诲”,学到了一些知识。可是,当他们完成学业,临出师的时候,因交不起学费,结果被那位“恩师”恶狠狠地剥去衣服,扣下被褥。对此,贾思伯没有记恨老师,离开老师后仍然求学不止。他知道,世界上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不能因家里穷,交不起学费,就荒废了学业,更不能因为学到一点知识,就满足现状。正是由于他懂得这个道理,不仅学有所成还作了官。贾思伯作官以后,没有忘记自己的老师,特地赠送给他一百匹细绢,并准备了车马接他去作客。阴凤先生感到十分惭愧,不好意思去见贾思伯。
后来,贾思伯担任都官尚书,太保崔光病重期间,上表推荐贾思伯去做侍讲,于是他便进宫去给孝明帝讲授《杜氏春秋》。贾思伯在年少时虽然懂得经学,但自从做了官以后,学业有所荒废。“书到用时方恨少”。到了这个时候,他重新发愤学习,专门请了一些学者,日夜给他补课,甚至走到街上,见了学者,也会停下马,诚心诚意地接受学者的指教,没有一点厌倦的神色。由于贾思伯有“活到老,学到老”精神,知识越来越广博,后来当上了中书侍郎,深受孝文帝的器重。
亲属成员
十世祖:贾诩,曹魏太尉;
九世祖:贾玑,曹魏驸马都尉、关内侯
伯父:贾元寿,中书侍郎,追赠青州刺史。
父亲:贾道最,青州主簿兼任中正、齐郡太守。
夫人:刘静怜,长广人.
弟弟:贾思同,字仕明,襄州刺史、散骑常侍七兵尚书、侍中,赠右仆射、司徒公、营陵文献公。
儿子:贾彦始,东魏淮阳太守。
史料记载
《北史.卷四十七》
贾思伯,字仕休,齐郡益都人也。其先自武威徙焉。世父元寿,中书侍郎,有学行,见称于时。思伯自奉朝请累迁中书侍郎,颇为孝文所知。任城王元澄之围钟离也,以思伯持节为其军司。及澄失利,思伯为后殿。澄以其儒者,谓之必死。及至,大喜曰:“仁者必有勇,常谓虚谈,今于军司见之矣。”思伯托以失道,不伐其功,时论称其长者。累迁南青州刺史。初,思伯与弟思同师事北海阴凤,业竟,无资酬之。阴凤遂质其衣物。时人为之语曰:“阴生读书不免痴,不识双凤脱人衣。”及思伯之部送缣百匹遗凤,因具车马迎之,凤惭不往。时人称叹焉。昭帝时,拜凉州刺史,思伯以边远不愿,辞以男女未婚。灵太后不许,因舍人徐纥言乞得停。后除廷尉卿,自以儒素为业,不好法律,希言事。俄转卫尉卿。时议建明堂,多有同异。思伯上议曰:
案《周礼》,夏后氏世室,殷重屋,周明堂,皆五室。郑注云:“此三者或举宗庙,或举王寝,或举明堂,互言之以明其制同也。”若然,则夏殷之世已有明堂矣。唐虞以前,其事未闻。戴德礼记》云:“明堂凡九室十二堂。”蔡邕云:“明堂者,天子太庙,飨功、养老、教学、选士皆于其中,九室十二堂。”案戴德撰《记》,世所不行。且九室十二堂,其于规制,恐难得厥衷。《周礼》:营国左祖右社,明堂在国之阳。则非天子太庙明矣。然则《礼记月令》四堂及太室皆谓之庙者,当以天子暂配享五帝故耳。又《王制》云:“周人养国老于东胶。”郑注云:“东胶即辟雍,在王宫之东。”又《诗·大雅》云:“邕邕在宫,肃肃在庙。”郑注云:“宫谓辟雍宫也,所以助王,养老则尚和,助祭则尚敬。”又不在明堂之验矣。案《孟子》云齐宣王孟子曰:“吾欲毁明堂。”若明堂是庙,则不应有毁之问。且蔡邕《论明堂之制》云:“堂方百四十尺,象坤之策;屋圆径二百一十六尺,象乾之策;方六丈,径九丈,象阴阳九六之数;九室以象九州;屋高八十一尺,象黄钟九九之数;二十八柱以象宿;外广二十四丈以象气。”案此皆以天地阴阳气数为法,而室独象九州,何也。若立五室以象五行,岂不快也。如此,蔡邕之论,非为通典;九室之言,或未可从。
窃寻《考工记》虽是补阙之书,相承已久,诸儒注述,无言非者,方之后作,不亦优乎。其《孝经援神契》、《五经要义》、旧《礼图》皆作五室,及徐、刘之论,谓同《考工》者多矣。朝廷若独绝今古,自为一代制作者,则所愿也。若犹祖述旧章,规摹前事,不应舍殷、周成法,袭近代妄作。且损益之极,极于三王,后来疑议,难可准信。郑玄云:“周人明堂五室,是帝各有一室也,合于五行之数,《周礼》依数以为之室。施行于今,虽有不同,时说然矣。”寻郑此论,非为无当。案《月令》亦无九室之文,原其制置,不乖五室。其青阳右个即明堂左个,明堂右个即总章左个,总章右个即玄堂左个,玄堂右个即青阳左个。如此,则室犹是五,而布政十二。五室之理,谓为可按。其方圆高广自依时量。戴氏九室之言,蔡子庙学之议,子干灵台之说,裴逸一屋之论,及诸家纷纭,并无取焉。
学者善其义。后为都官尚书。时崔光疾甚,表荐思伯侍讲,中书舍人冯元兴为侍读。思伯遂入授明帝杜氏《春秋》。思伯少虽明经,从官废业,至是更延儒生,夜讲昼授。性谦和,倾身礼士,虽在街途,停车下马,接诱恂恂,曾无倦色。客有谓曰:“公今贵重,宁能不骄。”思伯曰:“衰至便骄,何常之有。”当世以为雅言。思伯与元兴同事,大相友昵,元兴时为元叉所宠,论者讥其趋势云。卒,赠青州刺史,又赠尚书左仆射,谥曰文贞。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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