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清之(1176年11月2日—1252年1月1日),初名燮,字德源,又字文叔,别号安晚,
庆元府鄞县(今
浙江宁波)人。
南宋后期宰相。
人物生平
初入仕途
郑清之生于
宋孝宗淳熙三年九月二十九日(1176年11月2日),少年时跟从
楼昉学习,能写文章,
楼钥十分赞赏他。
嘉定十年(1217年),郑清之考中
进士,调为峡州教授。京湖帅臣
赵方处事严谨,为人沉稳,不轻易许诺,郑清之向他汇报政务,赵方却给郑清之置办酒席,并且让自己的儿子
赵范、
赵葵出来拜见,赵方拉着郑清之,不让他答拜二人的行礼,并说:“他日希望你能照顾我的两个儿子。”
湖北茶商群集暴横,郑清之向总领何炳建议说:“这些人很精悍,应该把他们编入军籍,紧急时可使用。”何炳马上下达招募他们的命令,来的人很多,号称“茶商军”,后来多次依赖这支军队。之后,郑清之被调为湖、广总所准备差遣、国子监书库官。
拥戴理宗
嘉定十六年(1223年),郑清之升为国子学录。丞相
史弥远与他谋划废济国公
赵竑。郑清之不久兼任魏惠宪王府教授,升为宗学谕,升为太学博士,都仍兼教授。
宋宁宗去世,
史弥远献定国的策略,诏旨都是郑清之所拟定的。
宋理宗即位后,郑清之被授予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升为宗学博士、宗正寺丞兼权工部郎、兼崇政殿说书。理宗询问外人为什么对阁子库进丝鞋有谤议,郑清之说:“宫中穿的用的都十分讲究新的、干净的。”理宗说:“按旧例,每月进贡鞋子数双,朕不穿坏是不换的,为什么会招致谤议呢?”郑清之奏说:“孝宗继高宗之后,所以节俭的美德容易表现出来,陛下继宁宗之后,所以节俭的美德难显现出来。宁宗自己的日常供养就如同寒士,衣服多次洗涤,多次补衣服鞋子,现在想使节俭的美德显著,必须超过宁宗才行。”理宗高兴地采纳了他的建议。
宝庆元年(1225年),郑清之改兼兵部兼国史院
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升为起居郎,仍兼史官、说书、枢密院编修官。
宝庆二年(1226年),权任
工部侍郎,并“暂权”
给事中,后正式进升为给事中,再升为兼同修国史、
实录院同修撰。
绍定元年(1228年),郑清之再度升为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升为兼修国史实录院修撰、
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绍定三年(1230年),郑清之被授予
参知政事兼
签书枢密院事。
端平更化
绍定六年(1233年),史弥远去世,郑清之升任
右丞相兼
枢密使。
端平元年(1234年),理宗亲政,独自处理政事,郑清之也慨然以治理天下为己任,于是召回
真德秀、
魏了翁、
崔与之、
李埴、
徐侨、
赵汝谈、
尤焴、
游似、
洪咨夔、
王遂、
李宗勉、
杜范、
徐清叟、
袁甫、
李韶,当时号称“小元祐”。这些人大多相继担任宰辅,只有崔与之始终推辞不来,隐士如
刘宰、
赵蕃都被表彰。
但在同年,郑清之等发动的
端平入洛之役失败,《
宋史纪事本末》称“自是,河淮之间无宁日矣”。次年,郑清之上疏请求罢官,理宗不许,授他为特进、
左丞相兼枢密使。
端平三年(1236年)八月,“霖雨大风”的灾异出现,郑清之四次上疏请求辞职。九月,祭祀时出现惊雷,他更是极力辞职。理宗于是允许他以
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之职罢相,但郑清之仍四次推辞,最终被改授为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
宋蒙战事逐渐兴起后,郑清之秘密上奏说:“恐怕陛下过于担忧和悔恨,这样会损害您的清明的身体,累及您的宏伟志向。”
宠遇优厚
嘉熙四年(1240年),理宗派中使赐给他亲笔写的“辅德明谟之阁”的题字,赏给他十万缗钱用来修建房舍,郑清之就每天同宾客、门生游山玩水。
淳祐四年(1244年),郑清之仍任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他多次辞官都没被允许,他被授予少保、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被加封为卫国公。他入朝拜见理宗,理宗下诏赐给他府第。
淳祐五年(1245年)正月,为理宗祝寿结束后,他又上疏请求辞官,理宗不许,加授其为少傅,仍任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进封越国公。不久,郑清之的儿子郑士昌去世,他决意东还,辞职,又没被允许。他被授予少师、奉国军节度使,仍为醴泉观使兼侍读、越国公,理宗赏给他玉带,又在西湖的渔庄赏给他一处府第。郑清之为理宗讲读《仁皇训典》,他说:“仁祖的仁德宽厚,使他表现得很英明,所以他能制定法度,国家也没有懈怠、不振奋的祸患;孝宗的英明,来源于他本身的仁德宽厚,所以他能培养和鼓舞士气,国家没有特别严厉苛刻的风气。仁德宽厚和英明二者互相弥补,缺一不可,这就是仁祖、孝宗统治时出现盛世的原因。”理宗表彰了他。
淳祐六年(1246年),郑清之被授予太保,他极力推辞。按惯例,允许他把官职转授先祖,郑清之请求理宗格外加恩,追封给他的高祖郑詥,理宗同意。
淳祐再相
淳祐七年(1247年),郑清之被授予太傅、右丞相兼枢密使、越国公,再度拜相。中使来到他家,郑清之正在湖光山色中游玩,住在寺院中,一直到傍晚还没回来。第二天早晨他入宫拜见理宗,磕头请求免去这些官职,理宗告诉了许多他不知道的事。郑清之刚离开宫廷,中使就接踵而至。有的请求重定施政方针、改年号,郑清之说:“改年号,是天子刚登基时的事,重定施政方针,是国家的大事,汉代的事已经不是遥远的事,但不因为更换了宰相就那么做。”
理宗忧虑边事,下诏让
赵葵以枢密使的身份检阅军队,
陈韡以知枢密院事的身份统率湖、广二州,他们二人正在推辞,恰好郑清之再次担任宰相,对他们极力支持,凡是他们所要求的都不刁难,赵葵、陈韡就前去上任了。于是宋军在泗水、涡口、木库作战,都取得了胜利。
淳祐九年(1249年),郑清之被授予
太师、左丞相兼枢密使,他没接受太师的官职,仍任太傅。郑清之常感到国家的财富因为养兵而困乏,因为发放生券而使兵费短缺,他考虑变通的办法,每有调兵戍守边境的时候,就命令枢密院根据距离的远近,就近调兵戍守,根据情况的缓急决定调兵的先后顺序。又议定明年调兵戍守淮水,合并军队以便节省物资供给,先调镇江策胜军驻屯在泗水,公私都很便利。
诸路各路盐额亏损,负责这件事的人都倾家荡产来偿还亏损的盐数,郑清之核实了那些违犯盐法的人加以追究处治,受牵连的人都被免去了罪责,使很多人得以活命。长江沿岸的船税一向很重,郑清之一项一项地废去,如池州的雁汊有大法场这样的税目,这部分钱分别归属各衙门,郑清之上奏请求废除它并追究那些从中渔利的人,他们的收入是公家的好几倍,那些分别归属各衙门的钱由朝廷补偿。宋理宗同意了郑清之的请求,消息传来,郑清之正与客人饮酒,他举杯说:“今天饮这个酒特别痛快。”郑清之四次上奏章辞职。
淳祐十年(1250年),郑清之进献给理宗《十龟元吉箴》,陈述十事:一持敬,二典学,三崇俭,四力行,五能定,六明善,七谨微,八察言,九惜时,十务实。
郑清之上疏说:“上天发生灾变时,对天恭敬容易做到,上天正常时,对天恭敬不容易做到,上天发生灾变时使人产生忧虑,因此容易对天恭敬,上天正常时人们高兴,因此不容易对天恭敬,为什么呢?因为忧虑时就心生恐惧,恐惧就可使灾变转化为好天气;高兴时就想享乐,享乐就或许会使好天气变为坏天气。”理宗非常高兴,命令史官记下这些话,下诏嘉奖郑清之。
去世及追封
淳祐十一年(1251年),郑清之上疏请求辞官,理宗都没准许。郑清之被授予太师的官职,他极力推辞。朝廷准备在
明堂举行祭祀仪式,理宗下诏让阁门官给郑清之派两个人,搀他上明堂,理宗又赐给他玉带,命令他戴着玉带上朝。十一月十二日(1251年12月25日),退朝后,郑清之得了寒病,病势很重,他仍然因为天没下雪而担忧。不久天降大雪,他起身说:“百官庆贺下雪,皇上一定十分高兴。”他命令人把雪捧到床前观看。
郑清之多次上奏请求辞官,理宗不许。他不停地上奏,理宗不得已,命郑清之以太傅、保宁军节度使、醴泉观使、齐国公之衔致仕。十一月十九日(公历1252年1月1日),郑清之去世,遗表送到朝廷,理宗十分震惊哀悼,为其
辍朝三日,特赠尚书令,追封魏郡王,赐
谥号“忠定”。
人物评价
南宋·
刘克庄:①不立异,不私己,除授进拟必咨同列,必参公谕,朝士有累迁而未见面者。(《丞相忠定郑公行状》)②拔士满朝,施惠于人无德色,士或先从后畔,亦待之如故。(《丞相忠定郑公行状》)③久秉钧轴,高下在手,然不以名器私亲昵。(《丞相忠定郑公行状》)
元·
脱脱 等:①不好立异。(《宋史》)②郑清之堕名于再相之日。(《宋史》)
现代台湾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林瑞翰:清之在位,颇引用正人,故端平间,贤士如真德秀、魏了翁、李埴、洪咨夔等并见进用,时称“端平更化”,以比元祐。(《宋代政治史》)
亲属成员
高祖父:郑詥
堂兄:郑骥之
儿子:郑士昌
孙子:郑大有、郑大节等
个人作品
著作
郑清之的集子,残存《安晚堂集》七卷,都是诗作,收入四库全书时被重命名为《安晚堂诗集》。
诗文
郑清之的诗基本被辑入《
全宋诗》中,代表作有《
臂疼医令灼艾戏成》《
晨兴散步三首》《
次抱拙妆薄命》《
灯薪》《
冬瓜》《
荷花》《
虹出》《
茄子》《
妾薄命》《
田家》《
檐前蜘蛛》《
夜雨》等;其词仅存《
念奴娇·菊》一首;李之鼎辑其文十篇附于《宋人集》本《安晚堂诗集》。
史料记载
相关争议
对于郑清之逝世后葬于何地,目前有浙江宁波说、广东饶平说、福建永定说、重庆潼南说。
浙江郑清之墓前石刻,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大岙村东山之西坡,是南宋丞相郑清之墓前石刻遗像。该墓道坐东朝西,其范围长约150米,宽约20米,已于1958年遭破坏,残损石构件有:石马1匹、石马头1件妇人扇门石构件4件、武将头若干、歇山顶及斗拱构件若干、经幢石雕2节、墓碑残件数块。郑清之墓在东钱湖西南侧的横溪大岙村东山旁(横溪水库内)。
郑清之墓,位于坂上村大王山的“弥勒佛献肚”处。郑清之因任职时革除弊政而得罪权奸,讨元戎因主战而遭主和派及蒙古兵痛恨,后携家人来海山定居。逝世后葬坂上村大王山山。该墓于1992年10月25年被列为饶平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郑清之墓,位于永定县境内的城效乡古镇龙安寨水口处,座南朝北,呈“弥佛献肚”形。墓地长12米、宽6.5米,占地约80平方米。墓碑以三合土封顶,外高达1.9米,宽1.7米,碑上右刻有“大清顺治十四年丁酉吉旦”等字样,中间刻有“始世祖宋左丞相位太师讳清之郑公墓”字样,左边刻有“荥阳十三户嗣孙士凤等立”字样。
郑清之墓当为衣冠冢,它曾被盗挖过,没有发现骨骸。明清两朝官府都把郑清之墓确定为名墓,加以保护。1999年,永定县人民政府宣布把郑清之墓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郑清之墓,位于塘坝乡七村郑家湾朝阳山,俗称“官坟堡”。1952年左右还留有坟墓及其左侧的郑氏祠、守墓亭。祠门有对联写道:“大宋时来成古户,朝阳山左立新基。”祠内有堂,堂有一幅木刻对联:“在昔原为丞相府,于今却是庶民家。”1958年垦荒时墓被毁。1982年5月时塘坝公社七大队五队郑姓社员家藏的《郑氏族谱》(明弘治十三年纂修、清宣统元年续修)记载:“淳禧辛亥十一年十一月,卒于京师。遗命秘葬蜀中,避元祸也。扶柩至重庆,余玢助资买葬邑南朝阳山。”
历史学家
胡昭曦据《宋史》、《丞相忠定郑公行状》、《
宋史全文》等考证,得出结论:浙江宁波说较确,而其他三地的郑清之墓应为衣冠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