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工程是以
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实现
税务机关互联互通、相关部门信息共享,采用先进技术,覆盖税收各税种、各管理环节的
信息管理系统工程的总称。该系统由一个网络、四个
子系统构成。一个网络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与省、地、县国家税务局四级
计算机网络;四个子系统是指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稽核子系统和
发票协查子系统。金税工程实际上就是利用覆盖全国
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监控的一个体系。
工程背景
1994年,我国的工商
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次
税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
流转税制度。增值税从税制本身来看,它易于
公平税负,便于
征收管理。但新税制出台以后,由于
税务机关当时还比较缺乏对纳税人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监控的有效手段,一些
不法分子就趁此机会利用伪造、倒卖、盗窃、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进行偷、逃、骗国家税款的违法犯罪活动,有的还相当猖獗,严重干扰了国家的
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对此,国家除了进一步集中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管理,开展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坚决维护新税制的正常运行外,还决定引入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对增值税的监控管理。
1994年2月1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同志在听取了电子部、
航天工业总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的汇报后,指示要尽快实施以加强增值税管理为主要目标的“金税”工程。为了组织实施这项工程,成立了跨部门的国家
税控系统建设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金税”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
协调系统建设工作。1994年3月底,“金税”工程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工程框架
金税工程由一个网络、四个子系统构成基本框架。一个网络,就是从国家税务总局到省、地市、县四级统一的计算机
主干网;
四个系统,就是覆盖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以及覆盖全国税务系统的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交叉稽核子系统和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
四个子系统紧密相联,相互制约,构成了完整的增值税管理监控系统的基本框架。
“增值税管理监控系统”的基本构成和主要功能:
一、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是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
信息存储技术,通过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功能。监控企业的销售收入,解决销项发票
信息真实性问题的
计算机管理系统。这一系统将推行到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这一系统开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配套使用的是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和税控
IC卡发行、发票发售和认证报税子系统。
二、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
防伪税控子系统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抵扣联进行解密还原认证。经过认证无误的,才能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法的抵扣凭证。凡是不能通过认证子系统认证的发票抵扣联一律不能抵扣。
三、增值税交叉稽核子系统
增值税交叉稽核子系统主要进行发票信息的交叉稽核和申报信息的稽核。为了保证发票信息正确性,发票销项信息由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自动生成,并有企业向税务机关进行
电子申报;发票进项数据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子系统自动生成。进项销项发票信息采集完毕后,通过
计算机网络将抵扣联和
存根联进行清分比对。稽核的方法采取三级交叉稽核,即本地市发票就地交叉稽核,跨地市发票上传省级税务机关交叉稽核,跨省发票上传国税总局进行交叉稽核。今后将在税收规模较大、增值税专用发票流量较多的区县增设稽核系统,实现四级交叉稽核的
管理模式。
四、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
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是对有疑问的和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案件协查信息,认证子系统和交叉稽核子系统发现有问题的发票,以及协查
结果信息,通过税务系统计算机网络逐级传递,国税总局通过这一系统对协查工作实现组织、监控和管理。
工程组成
概述
由一个网络,四个软件
系统组成。即覆盖全国国税系统的,区县局、地市局、省局到总局的四级广域网络;四个
软件系统分别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
认证系统、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协查系统。
(一)金税工程网络
国家税务局系统整体管理呈四级分层结构,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
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市级国税局;区县级国税局。总的看来国税系统具有机构分布广、层次多的特点。 网络设计遵循层次化设计的总体原则,将整个金税网络进行垂直分层(按照管理模式)和
水平分割(按照地域),从而将大型网络面临的复杂问题分解到多个层次相对简单的网络中去解决。这样既有利于简化网络的管理,其结构又符合整体业务流程。 金税网络在垂直方向按照功能划分成骨干层、分布层、
接入层三个层次,在水平方向上按照地域划分成各个省、自治区、
计划单列市内部的网络(简称省内网络)。 各个省内网络在地位上都是平等的,它们向上连接国家税务总局,内部包括省级国税局、地市级国税局、区县级国税局这四级机构。从垂直方向看,整个网络分为骨干层、分布层、接入层这三个层次。
(二)金税工程软件系统构成
1.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是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信息存储技术,通过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功能,监控企业的销售收入,解决销项发票信息真实性问题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这一系统将推行到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将来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这一系统开票增值税发票。
2. 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 税务征收机关利用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进行解密还原认证。经认证无误的,才能作为纳税人合法的抵扣凭证。凡是不能通过认证子系统的发票一律不能抵扣。
3. 增值税稽核子系统 为了保证发票
信息准确性,销项发票信息由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自动生成,并由企业向税务机关进行
电子申报;
进项发票数据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子系统自动生成。进项销项发票信息采集完毕后,通过计算机网络将抵扣联和存根联进行比对.稽核的方法采取三级交叉稽核,即本地市发票就地交叉稽核,跨地市发票上传省级税务机关交叉稽核,跨省发票上传总局进行交叉稽核.今后将在税收规模较大、发票流量较多的区县增设稽核系统,实现四级稽核的管理模式。
4. 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
发票协查子系统是对有疑问的和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案件协查信息,认证子系统和稽核子系统发现有问题的发票,以及协查结果信息,通过
税务系统计算机网络逐级传递,总局通过这一系统对协查工作实现组织、监控和管理。 (1)2001年将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到所有开具万元以上销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增值税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额在万元以上的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自2002年4月1日起,万元版手工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2)2002年完成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全面推行工作。自2003年1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将统一废止手写版专用发票。自2003年4月1日起,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
金税工程前期的主要内容 金税工程原由三个紧密衔接的
系统组成,这三个系统是: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
防伪税控系统和
税控收款机系统。 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是指在全国区、县以上税务部门,建立四级计算机稽核网络,全面采集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申报及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库,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
统计分析和抽样稽核,发现各种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漏、骗税的案件线索,并通过网络将这些线索传递给与之相关的税务部门进行重点查实。
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是指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增值税纳税人配备防伪税控设备,用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打印发票时,对数据进行特定的加密,并将
密文(加密结果)打印在发票指定位置;同时在各级税务部门装备认证系统,通过加密的
逆运算将发票抵扣联上的密文还原为明文,通过与票面实际填写数据比较,来识别和防止通过各类假票、阴阳票等骗取
抵扣税款的行为。
税控
收款机系统则主要装备在商业、服务业、娱乐业等行业中适合使用收款机的小
规模企业和有一定经营规模及有固定场所的
个体工商户,它可以将全部应纳税商业活动
数据记录在不可更改的
存储器中,便于税务部门检查、管理和监控税源,以减少和防止
税收流失。
(三)金税工程试点情况
为了保证新税制的正常运行和起到对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逃、骗税的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在金税工程的三个系统中,首先上马的是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从1994年3月底开始,金税工程办公室组织实施了以建设50个城市为试点的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即金税一期工程。这是税务系统在较短的时间内组织实施的一项较大规模的信息化工程,这项工程在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又要在半年内完成,确实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但有关部门为确保完成任务,密切合作,相互支持。财政部特事特办, 拨专款1.25亿元,电子部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承担了工程的总承包任务,
中国人民银行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传递提供了卫星
通信手段,国家计委和航天工业总公司也积极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和有关地区税务机关更是全力以赴,确保了该系统于1994年8月按计划开通。
(四)立项情况
1995年5月,根据朱镕基副总理金税工程要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了金税工程包括的内容,即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和税控收款机系统,同时抓好这三个系统的紧密衔接。 1997年12月,在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李鹏总理、朱镕基副总理再次强调,要用现代科技武装税务部门。总局项怀诚副局长在这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把金税工程列为1998年税务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 1996年11月,我们向国家计委报送了金税
工程立项的有关材料,计委同志已表示,他们积极支持此项工程,只要财政部给一个明确落实资金的答复,计委马上批复
立项报告。1998年初,财政部同意拨资金15.75亿元(包括一期试点工程的1.25亿元)用于金税工程的建设,其中,13.5 亿元用于增值税稽核系统的建设,1亿元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和税控收款机的推广。 1998年6月8日,金税工程
项目建议书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同意立项。
进展情况
2000年8月31日,总局向国务院汇报
金税工程二期的
建设方案并得到批准。2001年7月1日,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开票、认证、
交叉稽核、协查四个子系统,在全国全面开通,两个月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对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打击偷、骗税
犯罪行为,增加
税收收入等方面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作用一
金税工程建成了全国
增值税发票监控网,对全国百万元、十万元和部分万元版
专用发票进行监管,这些增值税发票占全部增值税发票数量的46%。全国已有40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配备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这些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约占全国增值税总量的60%以上。百万元版、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已取消手工开具改用该系统开具。通过网络,税务机关可以有效监控企业和税务机关内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企业已不能够利用
假票骗抵税款,不能够隐瞒
销售收入(指开具增值税发票部分),基本上杜绝假票和大头小尾票等骗取抵扣问题,确保了增值税链条的完整。同时,也促使企业销售额如实申报。全国范围内专用发票的交叉稽核和协查,提高了稽查质量,极大地打击和威慑了利用专用发票偷逃骗税的
不法行为。
作用二
认证子系统已部分发挥作用。全国区县级国税局已配备低档认证子系统,对百万元和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全部进行认证。据统计,犯罪分子已很难用一张专用发票骗取1.7万元以上的税款。可以说,系统的运用已初见成效。
作用三
计算机稽核系统软件和发票协查软件在北京等9省市已
投入运行,经过4个月的运行,数据采集率已经达到99.6%。
作用四
国税系统的网络建设已经覆盖了全国区县(含)以上国税机关,形成了总局、省局、地市局、区县局的四级
广域网,成为国税系统的
网络通信支撑平台。在进行网络建设的同时,
税务系统在各种硬件配备上也有了一定规模:拥有
小型机1000多台,其中国税约800台,地税约200台;
PC服务器15000多台,其中国税约10000台,地税约5000台;PC机25万台,其中国税16万台,地税9万台;已经实现计算机化管理的基层征收单位2.2万多个,其中国税约1.2万个,地税约1万个;通过
计算机管理的纳税户超过1000万,80%以上的税款通过计算机征收。另外,在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形成了3万人左右的信息技术队伍,成为整个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
中坚力量。
其他信息
紧迫性
三期建设随着我国加入WTO的临近,我国政府必将按照
国际惯例管理社会经济生活。其中,缩小信息化鸿沟,已迫在眉睫。国务院在“
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十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的经济发展
战略方针。为适应这一进程,必须通过信息化、
专业化重组政府
业务流程,提高
行政管理水平和效率,逐步建立廉洁、高效、廉价的现代化政府。而税收工作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信息化和全面网络化,可以更好地筹集
财政收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改善党和
政府形象。因此,把
税收征管工作置于网络信息化的环境中运行,规划和实施好
金税工程三期,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大事。
有待完善
金税工程现存主要问题是采集的信息局限于发票,无法真正实现“
税控”的目的,需要将
系统功能拓展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发售、
纳税评估等业务环节。 在整个税收工作形势中,增收因素与以往相比明显不同,无论在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组织收入、监控
税源和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以及减少执法随意性等方面,都有明显成效,其中
金税工程二期的顺利运行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建立一个业务覆盖全面、功能强大、监控有效、全国联网运行的税收
信息管理系统势在必行。同时, 为了提高执法力度和执法效率,必须加强
税务部门与其它部门,如工商、银行、外贸、海关、质监、公安、统计等系统的信息共享,实现跨部门的
网络互联,加快电子
政府工程的进程。
金税工程三期是在对金税工程二期四个子系统进行功能整合、技术升级和业务与
数据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征管功能,扩大业务
覆盖面,形成有效的、相互联系的制约和监控考核机制。
七大系统
主体软件CTAIS(中国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将建立如下七大
子系统,共35个模块:
1.
管理子系统:主要用于税前的
事务处理,包括
税务登记、认定管理、
发票管理、待批文书、
税额核定、证件管理、
档案管理、外部信息采集以及咨询服务九大模块。
2.征收子系统:主要用于税中的事务处理,包括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纳税评估、出口
退税管理、
税收计划(含
重点税源分析)、
税收会计、
税收统计、票证管理八大模块。
3.稽查子系统:主要用于税后的事务处理,包括稽查选案、稽查实施、稽查审理、
案卷管理以及反避税五大模块。
4.处罚子系统:主要用于税前、税中、税后的违法违章的处罚的事务处理。
5.执行子系统:主要用于前四大子系统产生的各类税务决定的执行与保全事务处理,包括一般执行、
税收保全、强制执行三大模块。
6.救济子系统:主要用于对纳税争议的事务处理,包括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应诉、
行政赔偿三大模块。
7.监控子系统:主要用于市局、省局、总局的纵向监控、指导、协调,包括日常业务、统计查询、分析监控、质量考核、报表管理和决策支持六大模块。
上述七大子系统35个主模块将使金税工程二期的发票
管理功能与整个涉税管理功能紧密结合,融为一体,从而,全面覆盖基层国税、地税机关的所有税种、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税收业务处理,同时满足市局、省局和总局各级
管理层的监控、分析、查询和
辅助决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