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官旧指地位高的
官吏,也泛指官吏,现指级别高于自己的人,有时也用于戏称。
[senior officer or official] 旧指地位高的官吏,也泛指
官吏1. 上级官员;上司。
洪深 《香稻米》第一幕:“你们医院里的粮米稻草,都是我们商会代办的,所以常跟你们的长官见面。”
2. 众官之长。多指级别较高的官吏。
《
新唐书·萧至忠传》:“故事,台无长官。御史,天子耳目也,其所请奏当专达。”
3. 唐 宋 时多指县令。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戏论》:“ 裴子羽 为 下邳 令, 张晴 为县丞,二人俱有声气而善言语,曾论事移时。人吏窃相谓曰:‘县官甚不和。长官称雨,赞府即道晴;赞府称晴,长官即道雨。’”
4. 官吏的泛称。
清
李渔 《奈何天·筹饷》:“原来是解边饷的,请问长官,还是用酒,还是用饭?”
magistrate;pretor;prefect;praetor;praefect;president;principal;reeve;superintende;ephor;chancellor;chief;podesta
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顺治皇帝对八旗制度进行改革,由自己亲自掌握
正黄、
镶黄、正白三旗,形成了“上三旗”和“下五旗”,改变了以前八旗由不同王公掌握的局面,同时加强上三旗的实力,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有所削弱。
清朝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以前尚书均由满人担任,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规定尚书及侍郎满、汉各一。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都察院。清朝官员等级分“
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康熙皇帝设立南书房,起初是康熙帝为了与翰林院词臣们研讨学问,吟诗作画而设。因在乾清宫西南角特辟房舍故名南书房。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核心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南书房“权势日崇”。南书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
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蒙古激战,为及时处理军报雍正皇帝始设军机房,雍正十年改称军机处。乾隆皇帝即位后服孝,安排数位“
总理事务王大臣”进入军机处,故改名总理事务处。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乾隆服满亲政,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自请罢职,恢复军机处名称,自此遂成定制,军机处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核心权力机构,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几乎可忽略不计,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为清代中央集权制度的顶峰。直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