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是吉林省
长春市的
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人民政府管辖的副省级
地方行政机关,对长春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同时对吉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1954年8月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长春市改为吉林省的
省辖市。同年9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从
吉林市迁到长春市,长春市成为吉林省的
省会。
1988年至1994年,国务院先后批复九台县改为九台市(县级),榆树县改为
榆树市(县级),德惠县改为
德惠市(县级)。
2020年6月1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
公主岭市(原由四平市代管)划归长春市代管。至此,长春市形成了辖7个区(
南关区、
宽城区、
朝阳区、
二道区、
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1个县(农安县),代管3个县级市(榆树市、德惠市、公主岭市)的行政建置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