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皮埃尔·阿尔都塞(Louis Pierre Althusser,1918年10月16日—1990年10月23日)是一名
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出生于
阿尔及利亚。
人物生平
阿尔都塞1937年进入
里昂知名中学(Lycée du Parc)读书,课业表现十分优异,并于毕业后被最高学府
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录取。然而随着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阿尔都塞成为德国的战俘。在战俘营中,他广泛而深入地认识了共产主义。1945年重返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在哲学家巴歇拉尔(Gaston Bachelard,又译为
加斯东·巴什拉)指导下研究哲学。194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留校从教,并于同年加入
法国共产党。1962年升为教授,1975年通过答辩,又被庇卡底大学(Université de Picardie)授予文学博士学位。1980年患精神病,退休疗养。
阿尔都塞长期在大学执教,但在政治思想战线上积极参与现实斗争。50年代中后期,围绕
马克思主义同
人道主义和
黑格尔哲学的关系问题,他同
新左派展开了激烈论战。发表的主要著作有《孟德斯鸠、卢梭、马克思:政治和历史》《
保卫马克思》《阅读〈
资本论〉(reading Capital)》《列宁与哲学》《自我批评》等。在批判把马克思主义人道化、黑格尔化的思潮中,他以“反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威胁的正统捍卫者”姿态出现,在党内外赢得了颇高声誉。在他看来,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吸取的不是辩证法和异化概念,而是“无主体过程”的哲学范畴。马克思主义是从
费尔巴哈抽象的“人”、“人道主义”决裂中产生的,严格地说,它是“理论反人道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的历史理论是社会科学中发现的“新大陆”,而作为哲学的
辩证唯物主义却以“实践状态”仍包含在《
资本论》等著作中,还有待于从理论上系统阐述。他按照“症候阅读法(symptomatic reading)”,把《
资本论》作为认识物件,进行了深入研究,企图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中抽取出来。所以,他把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定义为“理论实践的理论”。实际上,他是运用“多元决定”、“结构因果性”等概念所体现的
结构主义原则,对社会形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作了新的解释。他深刻地指出,社会是由经济、政治和
意识形态等因素按一定结构方式构成的复杂统一体,历史发展不是按“人的本质的
异化”和“扬弃异化”的人道主义方式进行,而是由多种因素相互作用构成的“无主体过程”。
出版论著
《
孟德斯鸠:政治与历史》[法] 路易·阿尔都塞 著, 霍炬 / 陈越 译, 西北大学出版社,2020年
《读‘资本论’》,[法] 路易·阿尔都塞、艾蒂安·巴里巴尔著,李其庆、冯文光 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
《
保卫马克思》,[法] 路易·阿尔都塞 著,
顾良 译,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2016年
《政治与历史:从马基雅维利到马克思》,[法] 路易·阿尔都塞 著,吴子枫 译,西北大学出版社2018年
《论再生产》,[法] 路易·阿尔都塞 著,吴子枫 译,西北大学出版社2019年
出版图书
学术研究
在阿尔都塞的所有理论中,影响最大、争议最多的部分就是其著名的意识形态理论。这一理论集中体现在1965年发表的《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见《
保卫马克思》)和1970年在法共机关刊物《思想》杂志上发表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见《哲学与政治》)两篇文章中。尽管由于写作的背景和关注的方向有很大区别,文章各有偏重,但毕竟只相隔数年,其基本观点仍然是一致的。近年来,学术界对其思想的讨论也日益聚焦在这一方面,并出现了一大批理论成果。
意识形态理论思想来源
意识形态概念是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理论家、意识形态理论的鼻祖特拉西最早提出来的,不过当时他所界定的含义是一种对真理的认识。19世纪,马克思又提出意识形态的理论,认为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20世纪的阿尔都塞重又考察这一概念,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实践,是对人的意识的加工。
首先,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是在
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影响下提出的。两者都重视意识形态在国家政权维持中发挥的功用,都揭示了意识形态教育是统治合法化的真实来源。
其次,阿尔都塞把
拉康的“镜像说”和“伪主体说”套用到意识形态上。他认为意识形态是描述人们对于他们的生存条件的想象上的关系的,其根源在于他非批判地接受了实证主义思潮那种所谓“只求描写经验和现象,不问事物的本质”,因而“拒斥一切形而上学”的科学观。他在本体逻辑上拒斥
主体哲学,反对
人本主义。伪主体是建构意识形态的关键,这是阿尔都塞依托拉康思想对自己意识形态理论的一个新的诠释。
再次,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也吸取了马克思的某些思想。按照阿尔都塞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他提出的这一理论并非自己凭空杜撰的,而只是将潜藏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深层结构中的东西发掘出来而已。实际上,这一理论与马克思强调统治阶级利用意识形态消除政治与经济的联系,从而确立国家的
自主性理论有着内在的一致性。
总之,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吸取了马克思以来的许多理论家有关意识形态理论的有效成分,特别是
葛兰西的
文化霸权学说,并将拉康的
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的“镜像”理论移植到自己有关“
主体性”探讨中来,再加上他本人特有的、带有结构主义痕迹的“多元决定论”,从而构建了其独特的意识形态理论。这又一次证明,阿尔都塞思想的多元性和复杂性。
对意识形态理论理解
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1965年和1970年),阿尔都塞在前期主要是相对于“科学”阐述了“意识形态”思想,在后期又相对于“镇压性
国家机器”论证了“
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从而形成了他自己独具特色的意识形态理论。
阿尔都塞的早期意识形态思想集中体现在其《马克思主义与人本主义》一文中,他深刻地指出,意识形态属于“虚假意识”,它歪曲和颠倒事实,掩盖了社会历史的真实面貌,是“具有独特逻辑和独特规律”的意识再现体系;意识形态主要是一种价值观念,其实践功能压倒了理论功能;意识形态完全受利益支配,为一定阶级利益服务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所以,意识形态是“前科学的”或“非科学的”。
可见,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学说在根本上来源于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对立。可以说,“意识形态不是科学”一语是阿尔都塞意识形态总体观念的最佳概括。意识形态是虚构的东西,但又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力量,这就是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学说的核心观念。
后来,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中,不再一般性地讨论与科学相对立的意识形态,而主要是从与镇压性
国家机器相对立的角度去探讨意识形态,也就是“
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他指出,与镇压性国家机器相比,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不是一个,而是有许多个,最主要的是教育和家庭;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统一性不是由
中央集权组织,而是由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来保证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不是以“暴力方式”,而主要“以意识形态方式”执行职能;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不属于“公共领域”,而属于“私人领域”。
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阿尔都塞还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更深入细致的探讨。长期以来,传统马克思主义者在意识形态的研究中所强调的是,意识形态是阶级斗争的手段,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或者说,他们强调,意识形态主要是人们为了自己的阶级利益的需要而构想出来的。但是,阿尔都塞比这一点更进了一步,他指出,意识形态还是人们自己对于自己的欺骗,是人们对于自己生存条件的自我想象和幻觉。
作为表象体系的意识形态与个体意识不同,意识形态是一种先于个人存在的文化客体、社会结构、思想通道或政治无意识。意识形态所反映的不是人类同自己生存条件的关系,而是他们体验这种关系的方式。或者说,意识形态是个体与其真实存在条件的想象性关系的一种“表征”。它包括两个命题:即“意识形态表征个体与其真实存在条件的想象性关系”和“意识形态的‘物质性’”。意识形态并不是一种幻觉。而在实际上,意识形态不过是以想象的形式表述了他们的实际生存条件。阿尔都塞指出,其实人们在意识形态中的想象,并不是他们真实的生存条件,而是他们与真实的生存条件的关系。
意识形态具有一种物质的存在,是一种实体。意识形态是个体与实际生存状况的一种想象关系,这种想象关系最终取决于他们与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的想象关系,这种想象关系本身就具有物质的存在。意识形态的实体有许多,如宗教、教育、家庭、工会、传媒等。阿尔都塞说意识形态是物质的,这不仅是说,意识形态存在于实践中,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强调,人不仅在思想中对于自己和实际的生存状况产生虚幻的反映,顺从于这种扭曲的关系,而且使自己成为意识形态机器中的一部份。
阿尔都塞试图通过三个方面的分析来揭示意识形态作为
资本主义社会一个不可或缺的结构的功能及其运作机制:首先,阿尔都塞分析了意识形态的本质功能——再生产。其次,阿尔都塞分析了意识形态作为
国家机器的征服功能及其运作机制。意识形态一方面既保证了个体的屈从,另一方面又维护和再生了整个社会的制度体系。再次,阿尔都塞通过对意识形态建构主体过程的分析,论证了社会个体是如何对其社会身份产生认同的。主体从来就是意识形态的产物。意识形态对主体的建构是通过对个体的询唤(interpellation)实现的。
阿尔都塞把个体在意识形态中呈现出来的“主体”和“臣民”的双重角色称作为“意识形态的双重镜子——结构”。正是在这一结构中,展现出以下四种关系:a.把“个体”作为臣民加以询唤;b.他们归属于这个主体;c.臣民与主体之间的相互识别,不同的臣民之间的相互识别,以及主体最终的自我识别;d.绝对保证一切确实都是这样的,也绝对保证臣民们在识别自己是在谁的条件下变得循规蹈矩,于是,一切都变得正常了。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一旦人们“落入唤为主体、臣服主体、普遍相识的绝对保证这四重组合系统之后,主体就‘工作起来’,他们一般情况下是‘自动工作的’(‘work by themselves’)”。主体的本质正是它的无意识的自觉臣服性。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这就是意识形态的真正本质。不过,这种再生产不再是强制性的,而恰恰是自动的、被追求的。
在生活中,我们不能主宰自己,甚至我们的想象也不是我们自己的。我们总是认为,这是我们自己作为主体发挥作用。实际上,我们是在按照“前见”来思考,按照“前见”来阅读、按照“前见”来行动。我们总是以为自己按照自己的想法在行动,实际上这是幻觉。
意识形态和主体的关系是双重的,主体的存在不能没有意识形态,反过来,意识形态又要通过主体发挥作用。这一命题是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学说的中心。所有意识形态的功能就在于把具体的个人“建构”成为主体。意识形态通过教育等途径进入个体,使个体成了一个有见解能行动的主体。但是真正的主体却是意识形态,因为它始终支配着人的观念。意识形态把个体建构成主体,就是镜像结构。这种镜像复制由意识形态所构成,而它又保证了意识形态的功能作用。
与马克思相比,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一命题作了不同的解释。马克思主要是从意识形态的内容上来阐发这一命题的,即随着现实生活的变迁,意识形态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在内容上,它没有自己独立发展的历史。而阿尔都塞则主要是从形式或结构上来阐发这一命题的,即不管现实生活和社会形态如何变化,整个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总是保持不变的,而既然它是不变的,所以它也就没有自己的历史。
按照阿尔都塞的分析,“意识形态是指在某个人或某个社会集团的心理中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和表述体系。”他强调,一般意识形态和各种具体的意识形态是不同的。各种具体的意识形态是有历史的,比如,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有历史的。但是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产生某种虚幻的反映始终是存在的。这种虚幻的反映是没有历史的。他的另一层意思是,意识形态是有特殊的结构和功能的。这种功能在历史上是无所不在的。
意识形态是高度结构化的,这一结构是永恒不变的。结构的这种
逻辑先在性是一种
认识论意义上的先验。“无历史”是指悬挂历史内容/问题,并不等于否定具体意识形态的历史。
总之,阿尔都塞把意识形态作了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阐述。在理论的层面上,阿尔都塞把意识形态看作与科学相对立的设问和解答结构(即问题式)。他指出,意识形态是一定阶级据于自己的利益和阶级实践的考虑而构成的问题式。“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社会的职能比理论的职能(即认识的职能)更重要得多。”在这里,阿尔都塞主张意识形态具有可超越性,保卫马克思就是弘扬他对意识形态的超越。在实践的层面上,阿尔都塞把意识形态视为一种与社会
超结构相联系的表象体系,他将意识形态视为现实个人生成的基本条件。在这里,意识形态又是不可能超越的。
意识形态理论贡献
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的论说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对作为人学的哲学所做的贡献是具有里程碑意义。
首先,他通过提出和阐述“
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概念,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职能理论系统化,摆脱了长期以来对意识形态真假问题的静态
认识论理解。他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概念,并将其视为与“镇压性
国家机器”相对应的概念,而且还系统阐述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特点,独到地分析了
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从而将西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意识形态的职能的理论系统化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揭示了意识形态与统治权力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揭示了意识形态隐蔽的政治意义。阿尔都塞由此将意识形态理论转移到马克思的社会结构观和社会生产理论当中,将意识形态看成一种附着在一定机制上、对个体有构造作用的生产活动,从而摆脱了长期以来对意识形态真假问题的静态认识论理解,对意识形态问题的探讨产生了转折性的影响。
其次,他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的
国家自主性学说和意识形态理论。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做出的具体而细微的分析无疑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自主性学说,并且开辟了一个关于意识形态研究的新领域。他吸收了
拉康的主体
批判理论的某些要素,将
精神分析理论运用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当中,力图打破传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中“主体中心主义”的影响,将研究的重心转移到意识形态的征服功能方面,并且在方法论上借鉴了拉康的镜像理论对意识形态的运作机制进行新的阐释,提出了作为
国家机器的意识形态对个体的“询唤”说,从而开辟了意识形态理论研究的新方向。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不是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的简单关系,两者之间通过何种途径产生联系,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
批判理论正是在这方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再次,他对西方“文化研究”思潮和某些政治运动产生了巨大的启示和影响。这一理论推动了当代话语理论和文化再生产理论的发展,深化了人们对现实的思考和对主题问题的探索,使得人文科学再也不能以具体的、或是本质的人为中心,使得阿尔都塞和
福柯、拉康、
巴尔特等思想家一起,成了又一场“
哥白尼式的革命”中的一员。阿尔都塞的理论为“文化研究”开启了新的视角,提供了新的范式。阿尔都塞的
结构主义理论使“文化研究”对
主体性与意识问题有了新的认识。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影响在70年代处于巅峰状态,在当时理论界风光占尽。他的理论最显在的影响是直接运用它去分析文学文本与文化现象。阿尔都塞将
国家机器与意识形态结合成一个新的范畴,重在揭示
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实际上发挥作用但往往被人忽视的神秘性,为祛除和解构
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寻找突破口。在诸多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当中,阿尔都塞最为关注重视家庭和教育机构,他对此进行的纲领性的探讨已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了西方当代的诸多文化理论和身份政治运动(如
女性主义、同性恋运动、
酷儿理论、少数话语等)。
意识形态理论缺陷
尽管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具有不可否认的合理性,但是,由于这一理论在很多方面都带有原始的初创性,因此,存在这样那样的疏漏和不足也是在所难免的。
其一,他夸大了科学和意识形态、理论和实践的区别。阿尔都塞错误在于把科学和意识形态绝对对立起来。实际上,二者的关系并不是“断裂”和对立的,而是统一的。一切阶级的意识形态都包含一定正确内容,并非仅仅是“虚假意识”,特别是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更是
科学性和政治实践性的辩证统一。由于阿尔都塞对社会理论的盲目信仰和对社会实践的武断贬抑,所以,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本质上也具有意识形态性。在主观上阿尔都塞想保卫马克思,还马克思以本来面貌,但客观上他却曲解了马克思、损坏了马克思。
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等方法也许可以得出一些对意识形态的新的看法,但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方法。
其二,他过分强调了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阿尔都塞的思想中包含着这两个值得思考的要素:首先,他否认意识形态的历史性,而突出它的结构和功能。这实际上是把具体的意识形态和抽象的一般的意识形态割裂开来。他这样做无非是要表明,意识形态在不同的形态上的同质性、同构性。其次,他对于意识形态的同质性和同构性的强调,实际上是与他对于意识形态的特质的理解一致的。这就是意识形态是人对于生存状态的幻觉。阿尔都塞在思想上实际上是把任何一种非思的、非自觉思考的东西都看作是意识形态。
其三,他把意识形态对主体的控制和主体对意识形态的臣服性绝对化,否认人的
能动性。正如
结构主义纠正存在主义对
主体性的过分自信,认为存在主义只说出了一半真理一样,它将目光锁定在结构框架内,也只说出了另一半真理。因为在阿尔都塞的视野里,人完全成了意识形态牢笼中的无望囚徒,是活着的意识形态的僵尸。虽然阿尔都塞被称为
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但他对马克思关于人的能动性论述却置若罔闻,这导致他只看到意识形态对人的塑造作用,疏忽了人创造意识形态、改造意识形态的一面。意识形态托起了他在哲学上的成就和辉煌,同时,也使他掉进了意识形态的汪洋中难以自拔。阿尔都塞的
结构主义方法将意识形态放在至高无上的决定位置,个体的人的能动选择、反抗作用完全被抹去。
综上所述,阿尔都塞在诸多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都进行了丰富和发展,特别是他对意识形态的“询唤主体”思想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发挥,触及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机制问题,开辟了这一理论研究的新领域。然而,由于其理论在很多方面的原创性,又暴露出某些致命弱点。比如,他对科学和意识形态、理论和实践的绝对划分,过分强调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过分强调意识形态对人的臣服性而忽略人的主动性,等等。这又使得阿尔都塞在某些方面从捍卫马克思的初衷出发,而走向了相反的方向。因此,同阿尔都塞的其他理论一样,他的意识形态理论也是良莠间杂的,需要我们在研究和运用的时候加以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