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兴
清朝大臣
雷兴(?-1653),辽东人,汉军正黄旗,清初官吏。
清太祖定辽东,以诸生选直文馆。清太宗设科取士,雷兴中式举人,授秘书院副理事官。崇德元年(1636),特试内三院学士、举人、生员,雷兴名列二等,赐人五户,及牲畜等物。不久迁任都察院理事官。汉军旗制定,隶正黄旗。
顺治元年(1644)十月,命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天津。李联芳、张成轩为乱沧州南皮间,雷兴与总兵官娄光先帅师讨之。张成轩等将遁出海,师已扼海口,乃惊溃,投水死者强半。雷兴复遣兵捕治,斩渠宥胁,盗尽散。疏言大沽海口为神京门户,请置战船为备,下所司议行。
顺治二年(1645)四月,移巡抚陕西。陕西方被兵,民多流亡,雷兴招徕抚绥,疏述其状。上旌以冠服、裘马。
顺治三年(1646),肃亲王豪格帅师自陕西徇四川,师未至,有孙守法者,为乱於兴安府(今陕西安康);贺珍又以汉中叛。雷兴移潼关兵三百戍商州,密檄汉羌道胡全才为备,待师至,悉戡定。雷兴疏请陇州关山为河西咽喉、西安藩蔽,山险林深,盗贼易於出没,应设兵分防控御,临洮巩昌留屯军防边,皆报可。
顺治四年(1647)四月,以疾乞罢。顺治十年(1653)八月,复起巡抚河南。未到任,卒,赠兵部右侍郎,荫一子入国子监,祀陕西名宦祠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8 14:12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