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兴
清朝大臣
雷兴(?-1653),
辽东
人,
汉军
正黄旗
,清初官吏。
清太祖
定辽东,以
诸生
选直文馆。
清太宗
设科取士,雷兴中式
举人
,授
秘书院
副理事官
。崇德元年(1636),特试
内三院
学士
、举人、
生员
,雷兴名列二等,赐人五户,及牲畜等物。不久迁任
都察院
理事官
。汉军旗制定,隶正黄旗。
顺治元年(1644)十月,命以右
副都御史
,
巡抚
天津
。李联芳、张成轩为乱
沧州
、
南皮
间,雷兴与
总兵官
娄光先帅师讨之。张成轩等将遁出海,师已扼海口,乃惊溃,投水死者强半。雷兴复遣兵捕治,斩渠宥胁,盗尽散。疏言
大沽
海口为神京门户,请置战船为备,下所司议行。
顺治二年(1645)四月,移巡抚
陕西
。陕西方被兵,民多流亡,雷兴
招徕
抚绥
,疏述其状。上旌以冠服、裘马。
顺治三年(1646),
肃亲王
豪格
帅师自陕西徇四川,师未至,有
孙守法
者,为乱於
兴安府
(今陕西
安康
);
贺珍
又以
汉中
叛。雷兴移
潼关
兵三百戍
商州
,密檄汉羌道
胡全才
为备,待师至,悉戡定。雷兴疏请
陇州
、
关山
为河西咽喉、西安
藩蔽
,山险林深,盗贼易於出没,应设兵分防控御,
临洮
、
巩昌
留屯军防边,皆报可。
顺治四年(1647)四月,以疾乞罢。顺治十年(1653)八月,复起巡抚
河南
。未到任,卒,赠
兵部
右侍郎
,荫一子入
国子监
,祀陕西
名宦祠
。
参考资料
清史稿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二十六
.国学导航.
钦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九十四
.国学典籍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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