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业是
韩国经济的
基础产业,由
种植业、
畜牧业、
林业和
渔业组成。建国之初,韩国是个典型的农业国家,80%以上的人口从事
农业生产。经过
李承晚政府的
土地改革,
朴正熙军政府的经济振兴和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世界
贸易自由化浪潮,韩国农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过
绿色革命,1978年韩国实现了主食大米的
自给自足。1996年,韩国基本实现了
农业机械化,成为继
日本之后率先实现精细化种植农业机械化的亚洲国家。韩国农业的发展也带动了
化肥、
农业机械、
种子等农业相关产业的发展。
旧石器时期,
朝鲜半岛就已经有了
狩猎、采集等经济活动。咸镜北道
罗津先锋市屈浦里新石器遗迹中出土的原始磨粮食用的磨石和多种类型的
镐表明,
新石器时期朝鲜半岛开始出原始的农业
种植。不过,由于生产力低下,农业种植产量很低,狩猎、采集依然是新石器时期主要的生产方式。进入
青铜器时代,随着精致
青铜农具的产生,农业种植生产力得到大幅提高,种植业开始取代狩猎和采集成为生产的中心。农业耕作由锄头农耕法发展成为耜农耕法。农产品开始出现剩余。
铁器时代初期,灌溉的犁农耕法开始出现,生产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据
全罗南道谭阳的“开仙寺石灯记”和
高丽末期“高城三日浦埋香碑”记载,由于高温多湿的气候,为了防止杂草和土质下降,朝鲜三国时期的稻作采用的是休闲方法。这一做法一直被延续到统一新罗时期。到了高丽后期,这种休闲制开始被每年耕作的连作制代替。
朝鲜王朝时期,农业已经发展到很先进的水平。包括《农事直说》(1429年)、《衿阳杂录》(1492年)《四时纂要抄》(1480年)、《农家月令》(1619年)、《农家集成》(1655年)、《穑经》(1676年)和18世纪初的《山林经济》在内的一批农书先后出版。根据世宗实录地理志的记载,朝鲜王朝前期的农业早田占有绝对优势,京畿及各道的水早田面积推定比率为28% 比72%。根据韩国最古老的农书《农事直说》,十五世纪韩国农业种植最广泛的是
黄米、
小米、
大豆和
稻子,其次是麦类和
人参等农作物。十六世纪中期,移秧法逐渐成为普遍的水田耕种法。十八世纪,移秧法不仅扩大到天水水田(只能靠雨水浇灌的稻田),而且还被利用在水田和旱田农业上。原来的水稻直播法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2011年,韩国
农业用地面积为169.8万公顷,占韩国国土面积的17%,其中三分之二的耕地为水田,主要是种植
水稻。2011年,韩国稻田面积约为85.4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0.3%。随着
城市化和
工业化的发展,韩国的耕地面积持续减少,
粮食自给率在下降。韩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4公顷,远低于欧美
发达国家。
1949年,韩国颁布了《农地改革法》。政府通过
农地改革从
地主手中购买土地,然后分给每个农民3公顷土地,使“耕者有其田”,并限制每人拥有的土地面积不能超过3公顷。20世纪60年,随着韩国非农经济的发展,部分农地被转为非农用途。韩国政府开始通过拓荒和
填海来扩大
农田面积。20世纪70年代,全球石油危机和粮食短缺爆发,迫使韩国在1972年出台了《农地保护与利用法》,严格限制农地转为其它用途。1975年,韩国又制定了《农地扩张与发展促进法》。1980年代后期《农渔业村发展特别措施法》的实施,使土地所有权从原来的只能由自主经营的家庭
农场所有,转变为准许
公司拥有土地所有权。1994年,韩国整合以往的农地法律法规颁布了新的《农地法》。《农地法》虽然遵循着“耕者有其田”的原则,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对土地
所有权和
使用权的限制明显放松。2002年,土地所有权的限制最终被废除。
随着韩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农业和农业人口在韩国
GDP和总人口的比重也出现迅速下降。1970-2005年间,农业在韩国GDP的比重由25.5%下降到2.9%,每年平均下降6%;农业人口在韩国总人口的比重由49.5%降到7.6%,每年平均下降5.2%。农业人口的下降速度慢于农业在GDP所占比重的下降速度,使得农业人口出现过剩。不过统计数据显示,农业人口过剩是由于年龄超过40岁的人口不能在新产业找到工作,而转为从事农业所致。这也使得韩国农业人口平均年龄增高,劳动力结构竞争力下降。
随着农业人口的
老龄化,韩国农户的
家庭结构也恶化。20世纪60年,韩国农户人数为平均6人。而2005年,这个数字已经减少到了2.7人。家庭成员数目小于两人的农户数量正在快速增长。此外,1995-2005年,低于50岁的农场经营者比例从27.9%降到了17.0%,而高于70岁的农场经营者比例从12.7%增加到了24.3%。随着农户贸易环境的恶化,韩国
农民与城市居民的
收入差距开始拉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韩国农户的收入是城市家庭收入的90%。而2009年,这个数字降到了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