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代表人是指上市后备企业和证监会之间的中介,相当于这家企业的代表,向证监会作担保推荐
企业上市。 2014年1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取消了保代资格的行政准入。
(一)具备2年以上投行业务经历,且自2002年1月1日起至少担任过一个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债的主承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项目应只认定一名项目负责人;
(二)具备2年以上投行业务经历,且至少参与过两个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债的主承销项目,一个项目只认定两名参与人员,其中包括一名项目负责人;
(三)具备2年以上投行业务经历,担任主管投行业务的公司高管、投行
业务部门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或投行业务的其他相关负责人,每家
综合类证券公司推荐的该类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其推荐通道数量的两倍。
熟悉经济、
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法规、产品及工作规程,熟悉
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知识及
投行业务的新动向,擅长
财务分析、
企业估值和融资
方案设计,具有较强的项目运作能力;具有投行
团队管理经验;或具有较强
市场开发能力,具有三年以上投行业务工作经验,主持或参与完成过一个以上承销项目,具有良好的从业诚信记录。
1、被注销或吊销执业证书;2、不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投资银行业务经历;3 、
保荐机构撤回
推荐函;4、调离保荐机构或其
投资银行部门;5、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6、因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刑罚;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名单中去除的保荐代表人符合
注册登记要求的,可再次申请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自去除名单之日起6个月的,应当重新参加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2)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包括在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经历),从业年限计算截至2013年6月21日,兼职、实习等
工作时间不计入从业时间;
2、考点设置: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城市。届时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城市参加考试。考场详细地址将在
准考证中明示。本次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目均为
客观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