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
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为掌管营造
工程事项的机关,
六部之一,长官为
工部尚书,曾称
冬官、
大司空等。工部起源于周代
官制中的
冬官,
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
民曹。后汉以
民曹兼主缮修、功作、
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
屯田,又有
起部掌
工程,
水部掌航政及
水利。后周依《周官》,置
冬官府,长官为
大司空。
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
工程、工匠、
屯田、
水利、交通等政令,与吏、户(
度支)、礼、兵、刑并称
六部。唐代工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
正三品;
侍郎一人,
正四品下。掌山泽、
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
屯田,三曰
虞部,四曰
水部。工部、
屯田、
虞部、
水部郎中各一人,
从五品上;
员外郎各一人,
从六品上。工部
郎中、
员外郎掌经营兴造之众务,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缮葺,工匠之程式,咸经度之。
屯田郎中、
员外郎掌天下屯田之政令。
虞部郎中、
员外郎掌天下虞衡、山泽之事,而辨其时禁。
水部郎中、
员外郎掌天下川渎、陂池之政令,以导达沟洫,堰决河渠。工部
主事三人,
屯田主事二人,
虞部主事二人,
水部主事二人,
从九品上。龙朔二年改工部曰司平,
屯田曰
司田,
虞部曰
司虞,
水部曰
司川,咸亨元年复为工部。光宅元年改工部曰
冬官,神龙元年复故。天宝十一载,改
虞部曰
司虞,
水部曰
司水。后历代相沿不改。
清代工部设于
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是管理全国
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
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
金融货币和
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
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
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
都水清吏司,掌估销
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
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
四司外,清设有
制造库,掌制造
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
工程。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清政府在“筹备立宪”、
改革官制时,将工部并入商部,改为
农工商部。
工部就汉字索引来说,是为部首之一。工部归于部首三划。就部首言,
字体主体可辨认为工部,且无其他部首可用者将部首归为工部,如左、巧、巫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