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刘凯湘,男,1964年12月2日出生,籍贯湖南
攸县,中共党员,现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1980-1984在
西南政法大学读本科,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1987在北京大学读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2001在北京大学读博士,获法学博士学位。1987年参加工作,在
北京工商大学任教,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法律系副主任。1999年5月调任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
长期从事民商法的教学与科研,开设和讲授的课程包括“民法总论”“
债权法”“
物权法”“
经济法”“商法总论”等。出版教材与专著《民法总论》《合同法》等11部。发表《论民法的性质与理念》等论文80余篇。主持“中国经济合同运行状况”等课题8项。入选中国当代法学名家、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百人工程,获
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称号等。连续五届被评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获中国法学会优秀
科研论文一等奖、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二等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等。曾赴英国、日本、芬兰、
南非、韩国、美国等访学与交流。曾担任中央电视台合同法与经济法专题系列讲座主讲人。
2016年7月获评第十二届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主要经历
1984年7月毕业于
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7年7月毕业于
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一直在
北京商学院(现
北京工商大学)法律系任教,
1992年晋升为副教授
1992年—1994年曾两次赴英国兰开夏中央大学进修、访问
1995年—1996年曾两次以访问学者身份赴芬兰讲授中国商法
1998年晋升为教授。
1999年5月调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研究领域为民商法,主讲课程包括民法总论、物权债权法、
西方国家民商法等。
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年-2006年美国
Vanderbilt University 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
研究领域
民商法,包括物权法、合同法、
公司法、合伙法、
信托法等,兼及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荣誉奖励
刘凯湘教授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市高等学校
教学名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等荣誉称号,获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二等奖。
2006年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百人工程。
2005年入选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研究成果
刘凯湘教授的学术研究领域为民商法。他撰写专著(含合著)4部,参加教材编写7部,主编教材5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
法学论坛》、《
社会科学》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刘凯湘教授的
代表性著作有:《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市场运行的法律、文化思考》(合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市场与契约化》(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三版)、《合同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债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商法原理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等。
专著
《债法总论》(独著、第一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年7月第一版;
《民法总论》(独著、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5月版;
《合同法》(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3月版;
《民法学》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新编经济法教程》合著,
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年;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
《市场与契约化》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
《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市场经济的法律文化思考》合著,北京大学青年学者文库,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
《婚姻法学》专著,
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经营权》专著,法律出版社1986年。
编著
《民法学》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3月;
《商事法经济法》副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
《商法教程》副主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
主要论文
(按发表先后顺序)
企业性公司也可成为法人,《人民日报》1985年2月6日
论联营组织的责任承担,《中国法制报》1986年10月13日
企业
经济联合体的法律性质,《
政治与法律》1986年第2期
析与代理相类似的几种制度,《
法学与实践》1986年第6期
论合伙的
法律地位,《
北京社会科学》1988年第2期
我国合同解纷状况的启示与公平裁决的困扰(与王辉、
李仁玉合写),《
中国法学》1988年第5期
我国
合同违约状况分析(与王辉、李仁玉合写),《中外法学》1988年第6期
改革中的经济秩序创新——关于我国合同运行状况的报告(与王辉、李仁玉、齐海滨、冯培合写),《
中国:发展与改革》1988年第7期
民法典——我国
民事立法的必由之路,《法律科学》1993年第5期
发展
市场经济需要制定商法典,《光明日报》1994年6月10日
经营权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中外法学》1997年第2期
意思自治原则的变迁及其
经济学分析(与张云平合写),《中外法学》1997年第4期
论商法的性质、依据与特征,《现代法学》1997年第5期
论
标准合同的意义、缺陷与完善对策,《北京商学院学报》1997年第5期
契约程序论(与张海峡合写),《
政法论坛》1997年第6期
论
股东权的性质与内容,《北京商学院学报》1998年第4期
所有权的人性依据,《中外法学》1999年第2期
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研究(与
郑孟状、宋敏合写),《
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
论合同法
预期违约制度适用范围上的缺陷(与
聂孝红合写),《法学杂志》2000年第1期
论
不可抗力(与张海峡合写),《
法学研究》2000年第6期
论我国外资立法中国民待遇原则之确立,《
北京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抵押担保若干问题研究,《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2期
物权请求权的历史发展,《私法》第1辑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进入21世纪的中国民法,《群言》2002年第6期
论基于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法学研究》2003年第1期
论基于
他物权的物权请求权,《法学论坛》2003年第2期
物权请求权
基础理论研究,《民商法论丛》第28期(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论以订约目的为依据的合同分类,《法学论坛》2004年第2期
物权
法基本原则的重新审视,《中外法学》2005年第6期
论
民法解释的依据、方法与运用,《山东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共同危险行为研究(与余文玲合写),《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鼓励交易原则在仲裁实践中的适用,《
北京仲裁》2007年第57期
论
释明权在仲裁实践中的运用,《北京仲裁》2008年第53期
股东代表诉讼的
司法适用与立法完善,《
中国法学》2008年第4期
法定
租赁权对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意义与构想,《
法学论坛》2010年第1期
论违反
强制性规范的
合同效力——历史考察与
原因分析(与
夏小雄合写),《中国法学》2011年第1期
人格权的宪法意义与民法表述,《
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2期
交易获利
机会损失的
侵权损害赔偿(与薛启明合写),《
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
非财产
损害赔偿之一般理论(与曾燕斐合写),《
北方法学》2012年第6期
财产规则、不当得利规则与侵权损害赔偿范围(与薛启明合写),《
浙江社会科学》2012年第8期
论侵权法的社会化——以侵权法与保险的关系为重点(与曾燕斐合写),《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在
私权保障与新闻自由之间——以
媒体侵权的类型为视角,《
法律适用》2013年第9期
论
民商事司法解释的原则与功能,《月旦民商法杂志》第40期(2013年)
论
商主体资格之取得要件及其表现形式(与赵心泽合写),《广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
论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继承性,《北方法学》2014年第2期
论旅行社转团的
法律关系与责任承担(与吴才毓合写),《法学杂志》2014年第4期
公司资本制度在中国的立法变迁与问题应对(与张其鉴合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
论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消费者反悔权——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的理解与司法适用为重点(与罗男合写),《法律适用》2015年第6期
比较法视角下的
商事留置权制度,《
暨南学报》2015年第8期
剪不断,理还乱:民法典制定中民法与
商法关系的再思考,《
环球法律评论》2016年第6期
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服务协议效力的判断原则及其意义,《
中国应用法学》2017年第3期
网络
零售经营者售假案中第三方平台的权利保护——评
淘宝诉姚莺服务合同纠纷案(与刘晨合写),《
法律适用》2018年第12期
股东资格认定规则的反思与重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9年第2期
商事行为理论在商法中的意义与规则建构,《
法治研究》2020年第3期
民法典
合同解除制度评析与完善建议,《
清华法学》2020年第3期
民法典人格权编几个重要理论问题评析,《中外法学》2020年第4期
民法典中的
公权力与私
权利界限及其意义,《社会治理》2020年第7期。
出版图书
贡献与荣誉
1988年一1990年参加国务院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联合课题组“改革中的经济秩序创新一一中国
经济合同运行状况调查”,并作为主笔人之一撰写了课题主报告,该报告因’首次提出
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契约化的命题而受到当时法学和经济学界的重视。1990年撰写的《论经营权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获论文竞赛一等奖。1993年与他人合著的《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一一市场经济的法律文化思考》在全国首届法学图书评比中评为优秀著作。 《意思自治原则的变迁及其经济学分析》被评为《
中外法学》 l997年度优秀论文。《我国合同违约状况分析》被评为《中外法学》创刊十周年优秀论文。《论商法的性质、依据与特征》被选入《中国改革发展文库》。先后撰写专著(含合著) 4部,参加
教材编写7部,主编教材3部,在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中外法学、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报刊及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近40篇,累计完成
科研成果近150万字。1992年--1994年曾两次赴英国
兰开夏中央大学进修、访问,1同时以中方指导教师身份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和
英国文化委员会主办的“首届中国高级经理赴英培训项目”。1995年一1996年曾两次以访问学者身份赴
芬兰讲授
中国商法。曾赴日本、美国等考察、访问。1992年至1995年曾任
北京商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担任司法部
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特邀专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
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曾任
中央电视台教育节目法学系列讲座主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