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界
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吴世界,男,1948年7月出生,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1999年8月9日一家四口被同村吴鸿科杀害。
家庭成员
吴世界生于1948年7月,1964年毕业于晋江灵水华侨中学,80年代初期,吴世界进入一家镇办机械厂工作,接着到一家服装厂当了三个月的厂长,后改任会计。1985年参与创办恒安公司,成为恒安集团公司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恒安集团公司副总裁,集团五大股东之一,先后分管该集团的财务和行政工作,被害前拥有该公司的股票2400多万股,占该公司股权的2.39%,当时价值为7000多万港元。据说,另有相当可观的其他财产。随着恒安卫生纸系列产品畅销全国,吴世界成为一名商界精英,知名于国内外。1999年8月9日连同家人一家四口被同村吴姓男子杀害。
2013年6月25日上午10时,晋江殡仪馆举行吴世界遗体告别慈善基金捐赠仪式。吴世界家族向晋江市慈善总会捐赠1000万元善款,设立吴世界家族慈善基金。
吴世界有一男两女。儿子吴鸿拔28岁,1996年结婚,在恒安集团总部工作一段时间后,被派往位于湖南常德市恒安下属企业任部门经理。在1999年元旦,吴鸿拔驾小车外出时与一辆货车相撞,不久就去世。大女儿吴淑芳26岁,留学归来后出任恒安集团的外管人员,主要从事外事接待。小女儿吴冬红1998年从泉州华侨大学外语系进修两年。吴的儿媳妇杨绵绵是吴家惟一幸存的年轻人,是吴鸿拔的初中同学,两人婚后没有子女。
凶案过程
1999年8月9日上午10时许,吴鸿科带着刀具和胶带纸窜到恒安集团生活区吴世界家,骗吴世界之妻谢秀前开门进入吴宅后,持刀架在谢的脖子上勒索财物。在劫走谢被迫从房间里取出的2000元及一条白金项链后,吴又逼迫谢带路至其儿媳妇的卧室,劫走两块黄金饰品金双喜、金老鼠。随后,吴鸿科将谢带进另外一个房间,用胶带纸反绑谢的双手、捆绑双脚并封住谢的嘴巴,又用毛巾拉勒谢的脖子致其昏迷,后谢醒来欲逃脱,吴索性将谢勒死。11时30分许,当吴鸿科正欲逃离现场时,听到吴世界的两个女儿吴淑芬、吴冬红上楼说笑声,即持刀躲在门后,两姐妹进屋后,吴鸿科即持刀胁迫吴冬红用领带的一端反绑吴淑芬的双手。而后,吴鸿科用领带的另一端反绑住吴冬红的双手,之后将两人杀死;后来,吴鸿科又用类似的办法杀死了刚给一同村人送葬回来的吴世界。2000年1月20日晚,公安民警将吴鸿科从石家庄押回晋江
案件审理
一审判决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罪犯吴鸿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作案工具入室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实施抢劫犯罪过程中,因被被害人认出身份后惟恐罪行败露,竟先后杀害四名被害人,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
而吴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故泉州中院依法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二罪均判处吴鸿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吴鸿科一次性赔偿吴世界的母亲许乌卜经济损失178168元。宣判后,原、被告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
针对吴鸿科提出的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存在疑点,无法排除他人参与作案的可能性,判处死刑可能造成冤假错案等上诉理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现有证据可确认本案是吴鸿科一人实施。省高院给出三点理由:首先,现场勘查发现四具尸体捆绑打结的特点、胶带纸封嘴的手法均相同,与吴鸿科供述的作案手段、细节相吻合;而且公安机关从捆绑、封堵四被害人口鼻以及遗留在现场胶带纸上提取的4枚指纹,经鉴定均与吴鸿科的指纹特征相符。其次,四被害人先后回家,分别被害于三间卧室,与吴鸿科供述在三个小时内先后行凶杀害四被害人的情况吻合,还有吴鸿科归案后对犯罪过程的供述也得到本案其他证据印证。第三,一审法院庭审后两年内,吴鸿科除反复辩称不可能一人作案外,始终未能提出有他人参与作案的具体事实或线索,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有其他人参与作案。因此,吴鸿科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而对于上诉人许乌卜提出原判赡养费太少,要求追加的上诉请求,二审也依法给予驳回。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鸿科
据吴鸿科的父亲吴文化说,吴鸿科小学毕业后未考上中学,15岁就到晋东永和镇他舅舅那里打工。23岁结婚后,曾经营配件厂但亏了本。村里人说,吴鸿科没兄弟,只有三个妹妹,还有一个7岁的女儿,他平时爱喝酒,会赌博、打架,其父是村里公认的老好人。“8·9”案发前一个多月,吴鸿科因生意上的纠纷而用刀捅了对方,便和妻子一起跑掉了。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6 18:07
目录
概述
家庭成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