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分类法
中国古籍的分类法之一
四部分类法,中国传统的图书分类法之一,是分类大部分中国古籍的方法,分经、史、子、集四类,这四类基本上囊括了中国古代的所有书籍。
源流
春秋时期孔夫子整理文献,将其编为《六经》:诗、书、易、礼、乐、春秋,即每类各有其书。
西汉时,刘向父子编就《七略》,共分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七大部分,其中辑略实为总序,故可以暂称六分法
但是,文学、历史、佛经、阴阳家五行家的文献增多,这种分类方法已无法满足分类需要。晋武帝时,秘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整理书籍,又得汲冢竹书,便仿依《魏中经簿》编成《中经新簿》,首次将图书分成四大类。《中经新簿》将图书分为甲、乙、丙、丁四部:甲部,六艺、小学;乙部,诸子、兵书、数术丙部,史记、旧事、皇览簿;丁部,诗赋、图赞、汲冢书四分法到了东晋李充时得到了修正。李充任著作郎时所编《晋元帝书目》根据当时古籍的实际情况,把乙部和丙部的内容次序互换,成为:甲部(经),乙部(史),丙部(子),丁部(集)。
虽然四分法创于荀勖,定于李充,但直到唐初官修的《隋书·经籍志》时才有了经、史、子、集的四部类名和四部分类的细目,正式确立了四分法在古代目录学中的地位。
唐初隋书
四部确定时,隋志中的分类方法如下
经:易、书、诗、礼、乐、春秋、孝经、论语纬书、小学;
史: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
子:儒、道、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兵、天文、历数、五行、医方;
集:楚辞、别集、总集;(以上共四部四十类) 道经(附):经戒、饵服、房中、符箓;(均不列书目)
佛经(附):大乘经小乘经、杂经、杂疑经、大乘律小乘律杂律大乘论小乘论、杂论、记。 (道佛共十五类)
清初四库全书
到了清代的四库全书中,四部分类法又有了进一步发展。最后在清朝编辑我国古代最大一部丛书《四库全书》时,将编辑过程中撰写古籍提要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汇编成《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经部”指儒家的经典。经部之下又有小类。清代的《四库全书》经部之下又分易、书、诗、礼、春秋、孝经、五经总义、四书、乐、小学十类。
史部”即历史,包括各种体裁的历史著作。《四库全书》史部之下又分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官职、政书、目录、史评等十五类。
子部”包括政治、哲学、科技和艺术等类的书。《四库全书》分为儒家、兵家、法家、农家、医家、天文算法、术数、艺术、谱录、杂家、类书、小说家、释家道家,共十四类。
集部”收历代作家的散文、骈文、诗、词、散曲集子和文学评论、戏曲著作等。《四库全书》分为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词曲等五类。
这种四部分类法自唐代至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了,作为一种传统分类法,它在类分我国浩如烟海的古籍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四部介绍
经部
经部收录了儒家的“十三经”及相关著作,包括易类、书类、诗类、礼类、春秋类、孝经类、五经总义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等10个大类,其中礼类又分周礼、仪礼礼记三礼总义、通礼、杂礼书6属,小学类又分训诂、字书韵书3属;
史部
史部收录史书,包括正史类、编年类、纪事本末类、杂史类、别史类、诏令奏议类、传记类、史钞类、载记类、时令类、地理类、职官类、政书类、目录类、史评类等15个大类,其中诏令奏议类又分诏令、奏议2属,传记类又分圣贤、名人、总录、杂录、别录5属,地理类又分宫殿疏、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迹、杂记、游记、外记10属,职官类又分官制、官箴2属,政书类又分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6属,目录类又分经籍、金石2属;
史部收录记载历史兴废治乱和各种人物以及沿革等的历史书,如《史记》《汉书》之类,以及地理书、目录书。
子部
子部收录诸子百家及其学说的书籍,如《庄子》《韩非子》等,以及释道宗教的著作。
集部
集部收录汇集几个作者或一个作者的诗文集,如《唐五十家诗集》等,以及文学评论、戏曲方面的著作。
(参考:)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7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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