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机构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承担。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担。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与
中国老龄协会合署办公。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撤销其单设的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撤销其单设的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视工作需要可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或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
最新更新日期2011年12月31日
已撤销机构
2021年2月撤销
2018年3月撤销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撤销。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撤销。
2008年3月撤销
撤销国家处置劫机事件领导小组,工作由
中国民用航空局承担。
撤销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承担。
撤销对台经贸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由商务部承担。
撤销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
撤销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
撤销
全国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撤销国家核电自主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撤销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承担。
撤销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工作由教育部承担。
撤销
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工作由文化部承担。
撤销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保留国家履行《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名义。
此外,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保留名义,工作由监察部承担。
1993年4月撤销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撤销后,工作改由财政部承担;
国务院电子信息推广应用办公室撤销后,工作改由电子工业部承担;
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及国家核事故应急委员会撤销后,工作改由国家计委承担;
国务院稀土领导小组撤销后,工作改由国家经贸委承担;
国务院以煤代油专用资金办公室撤销后,工作改由国家计委承担;
国务院重大技术装备领导小组撤销后,工作改由国家经贸委承担;
国务院农业生产资料协调领导小组撤销后,工作改由国家经贸委承担;
全国濒危动物保护领导小组撤销后,工作改由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承担。
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撤销后,办事机构并入国家经贸委,用国家口岸办公室的名义;
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和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协调办公室撤销后,工作由国家经贸委承担,用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名义;
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撤销后,工作改由国家教委承担,用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的名义;
国务院太湖治理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淮河治理领导小组撤销后,工作由水利部承担,分别保留名义;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工作由监察部承担,保留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