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制是汉以后历代政府为取得
军队给养或
税粮,利用士兵和无地农民垦种荒地的制度。有军屯、
民屯和
商屯三种。屯田始于
汉武帝时
西域屯田,为军屯。
建安元年 (公元196年)
曹操采纳
枣祗、
韩浩的建议,在
许昌招募农民屯田,当年得谷百万斛。后推广到各州郡,由典
农官募民耕种,为民屯。屯田之民
免服兵役和徭役,称“
屯田客”。
概况
以军队戍边屯田,西汉时就常用于开拓和驻守西北边疆。
汉文帝时,大臣
晁错就曾建议“徙民实边”。
汉武帝时,
赵充国建议「屯田」於边防,戍卫与垦耕并顾,自敦煌西至
盐泽往往起亭,而
轮台和
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此一方法用意,既可解决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之下自力更生,又可使兵力在守防时亦不白花人力,乃一举两得之构想。但是直到东汉末年,所有屯田的构想与实施都只限于避免从异地长途运输粮食,解决边境守备军队之需,并不作为经济和
社会制度。
而最早提出屯田制度(作为经济和社会制度来说)的则是
曹操麾下的
枣祗,此外还有
韩浩,而实行者包括
任峻和曹魏时期的
邓艾等。曹操与他奠基的曹魏政权整合军屯与
民屯,在各地设立田官专门负责屯田。屯田制逐步确立后,成为了
国家政权的钱粮收入来源,同时也解决了屯田军民本身的生计。
早在随
曹操镇压
黄巾军馀部时,枣祗就对亦战亦耕、
兵农合一的做法产生了极大兴趣,
建安元年(196年),曹操击败了
颍川汝南的黄巾军,夺得了一大批耕牛、农具和劳动力。枣祗建议曹操利用这些农具,在
许昌一带开垦土地,实行
屯田,以解决粮食问题。
曹操采纳了他的建议,并任命他为
屯田都尉,全权负责屯田事宜。
枣祗首先将荒芜的无主农田收归
国家所有,将招募到的大批流民按军队的编制编
成组,由国家提供土地、种子、耕牛和农具,由他们开垦耕种,获得的收成由国家和屯田的农民按
比例分成。屯田实施的第一年,就得榖百万斛,曹操于是下令
郡国都置田官,招募流亡百姓屯田。后来又接受枣祗的建议,下令军队屯田,屯田制得到广泛推行。
历史信息
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
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渊源于西汉,至曹魏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西汉前元十一年(前 169),
汉文帝以罪犯、奴婢和招募的农民戍边屯田,
汉武帝调发大批戍卒屯田
西域。但当时屯田主要集中于西、北部边陲,主要方式为军屯,且规模不大。东汉末年,战争连年不断,社会
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粮食短缺,形成了严重的
社会问题。
建安元年(196),
曹操采纳
枣祗、
韩浩的建议,在
许都(今河南
许昌)附近进行屯田。屯田的土地是无主和荒芜的土地。劳动力、耕牛、农具是镇压
黄巾起义中掳获的,有一部分劳动力号称为招募其实是被迫而来的。据说当年屯田收获谷物百万斛,缓解了
社会矛盾。“于是州郡列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并群贼,克平天下”(《
三国志·
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曹魏屯田有
民屯和军屯两种。民屯每 50 人为 1 屯,屯置司马,其上置典农都尉、
典农校尉、
典农中郎将,不隶郡县。收成与国家分成:使用官牛者,官 6 民 4;使用私牛者,官民对分。屯田农民不得随便离开屯田。军屯以士兵屯田,60 人为1 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曹魏屯田对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
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但屯田制的剥削较重,屯田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身份不自由,屯田士兵则更加艰苦。三国时期,吴、蜀也都实行过屯田,只是规模和成就都不及曹魏。曹魏后期,屯田剥削量日益加重,分配比例竟达官 8 民 2 的程度,引起了屯田民的逃亡和反抗。屯田土地又不断被门阀豪族所侵占,于是屯田制逐渐破坏了。
咸熙元年(264)政府宣布废除民屯。兵屯虽然继续存在,但作用已经不大了。
曹魏时期
曹魏时期实行屯田制。
屯田制自古有之,并非
曹操首创。但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却是空前绝后的。关于曹魏兴办屯田,史书皆有记载:
是岁(
建安元年),用
枣祗、
韩浩等议,始兴屯田。(《
三国志》)
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
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
魏书》)
起初招募人民屯田时,人民一怕得不到实惠,二怕
军事编制的束缚,因此多有逃亡之举。于是
曹操采纳了
袁涣的建议,即变强迫为自由应募,新政策受到了百姓的欢迎,屯田得以顺利进行。
近代史家把曹魏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二者都是战争时期的产物,为供应军粮而兴办,必要时参加民屯的劳力同样需执戈对敌。不同之处在于,屯田民主要从事农垦生产,而军士以攻防为主。从时间来看,民屯始于
建安元年(196年),军屯始于建安之末,所以本文主要介绍的是民屯。
曹孟德始屯田
许昌,而北制
袁绍,南折
刘表;
邓艾再屯田陈、项、寿春,而终以吞吴;此魏、晋平定天下之本图也。屯田之利有六,而广储刍粮不与焉。战不废耕,则耕不废守,守不废战,一也;屯田之吏十据所屯以为己之乐土,探伺密而死守之心固,二也;兵无室家,则情不固,有室家,则为行伍之累,以屯安其室家,出而战,归而息,三也;兵从事于耕,
则乐与民亲,而残民之心息,即境外之民,亦不欲凌轹而噬齕之,敌境之民,且亲附而为我用,四也;兵
可久屯,聚于边徼,束伍部分,不离其素,甲胄器仗,以暇而修,卒有调发,符旦下而夕就道,敌莫能测其动静之机,五也;胜则进,不胜则退有所止,不至骇散而内讧,六也。有此六利者,而
粟米刍槀之取给,以不重困编氓之输运,屯田之利溥矣哉!诸葛公之于祁山也,亦是道也;
姜维不能踵之,是以亡焉 。
虽然,有其地,有其时矣。许昌之屯,乘
黄巾之乱,民皆流亡,野多旷士也;
两淮之屯,魏、吴交争之地,弃为瓯脱,田皆芜废也;五丈原之屯,秦、陇、阶、文之间,地广人稀,羌、胡据山泽而弃平土,数百里而皆艸莱也。非是者,可屯之地,畸零散布于民田之间,而分兵以屯之,则一散而不可猝收矣。夺民熟壤以聚屯,民怨而败速矣。此屯之
必以其地也。 屯之于战争之时,压敌境而营疆场,以守为本,以战为心,而以耕为余力,则释
耒耜、援戈矛,两不相妨以相废。若在四海荡平之后,分散士卒,杂处民间,使食利于耕,而以战守为役,则虽有训练钳束之法,日渐月靡于全躯保室、朴钝偷安之习,而天下于是乎无兵。故唯
枣祗、
邓艾、诸葛可以行焉,而后此之祖以安插天下之兵,是弭兵养懦之术也,故陵夷衰微而无与卫国。此屯之必以其时也。 法有名同而实异,事同而效异,如此者多矣。谋国者不可不审也。
分类
军屯
军屯是指设立土地予不用打仗的军士,要求士兵能自行耕作而生产行军所需粮食。军屯以六十人为一营,且佃且守,士卒需缴纳分成地租。
军屯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现役军人屯田,这是沿袭汉代的做法,随宜开垦,且耕且守。另一种类型是
士家屯田,用于屯田生产的士家包括从征将士的家属和尚未抽调的后备役兵士
民屯
曹操时代,屯田事物主要由各
郡国典
农官主持。大的郡国设
典农中郎将,小郡设
典农校尉。典农官独立于
郡县之外,是专为供应军粮而设的机构,雍正年间的
军机处与之颇为相似。若遇有重要事项,如屯田地点的选择及处理农民逃亡等,则由屯田官直接向操请示办理。此外,曹操领导下的司空和丞相府也对屯田官起领导作用。
征税办法
曹魏统治者向屯田民征收租税的办法,是
枣祗倡导的“分田之术”,即官府提供土地,收获的谷物按
比例分成。用官牛者,官六私四;不用官牛者,
官私对分。这样的剥削办法达到了积粮供军的效果,百姓虽然吃亏,但能有一个安定的
生产环境,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作用
首先,按照经济学的说法,
建安屯田使有限的生产资源得到了高效率的分配使用。汉魏之际,广大人民饥寒交迫,所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就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一方面大量流民食不果腹,一方面大片荒地无人开垦,而屯田制则可以把这些劳动力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从事生产,从而充分利用了既定的生产资源。再者,建安屯田解决了
军粮供应问题。
军阀混战,归根到底打的是粮草。
曹操军团积极地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屯田制度,不但粮草供应有了保障,而且大大减轻了农民运粮的沉重劳役负担。
建安时期之后,民屯多有演变,到了曹魏末年,这项制度对统治者来说已经无利可图,于是
司马炎于
魏咸熙元年(265年)宣布:“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
都尉皆为令长”,实际上就是下令废止屯田制。
主要影响
东汉末年社会亦十分动荡。农耕设施受到战争破坏,更兼壮丁被军阀强徵入伍,农作收成大为减少,粮食供应十分短缺,
曹操此一制度抒缓当时中国北方粮食需求的压力。
枣祗首倡屯田制的实施,使长期遭受战争破坏的北方
农业生产,在短期内得以恢复并稳定了下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又重新回到土地上来,许多荒芜的农田也被开垦,政府积存了大量的粮食。“数年中所在积粟,仓禀皆满”,使曹操“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屯田制的实施,不仅为曹操解决了令人头疼的军粮问题,而且还为他争取了大量的人口,加快了统一北方的进程。
由枣祗首倡实施的“屯田制”,不仅在当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而且为后世开创了一种大规模的寓兵于农、
兵农合一的先例,为历代封建
统治阶级所不同程度地仿效,在中国政治、经济、军事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曹魏时期的名将
邓艾,在屯田实践亦有重大贡献。
评价
香港首富及著名企业家
李嘉诚在其为《世纪三国—
曹操之霸者胜出》一书所作的序言中分析:「『屯田制』使
魏国大大提高
粮食产量,一年收获百万斛,使军粮不再短缺。令曹操有雄厚的资本作支援,而在军事上占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