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
2012年1月15日在广西发生的事件
2012年1月15日,广西龙江拉浪水电站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被网络曝光,龙江河宜州市拉浪乡码头前200米水质重金属超标80倍。时间正值农历龙年春节,龙江河段检测出重金属镉含量超标,使得沿岸及下游居民饮水安全遭到严重威胁。当地政府积极展开治污工作,以求尽量减少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这是自2011年8月云南曲靖重金属污染水库水体被曝光以来,第二起由网络民意全程关注并推动解决的水源污染事件,是网络监督以腐败官员为目标向以腐败行政为重点成功转移的又一范例。
网络跟踪
事发
2012年1月15日,龙江河宜州市怀远镇河段水质出现异常,河池市环保局在调查中发现龙江河拉浪电站坝首前200米处,镉含量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约80倍。因担心饮用水源遭到污染,处于下游的柳州市市民出现恐慌性屯水购水,超市内瓶装水被市民抢购。
2012年1月24日,柳州市开始通过网络论坛、微博、传统媒体等多种渠道滚动公布水情监测结果,平息市民恐慌情绪。广西宜州龙江河段发生重金属镉严重超标的水污染事件,直接危及下游沿江群众的饮水安全。柳州市自2012年1月18日凌晨接到河池市通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Ⅲ级响应,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柳州市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置,一方面在柳江支流龙江河段糯米滩电站采取降解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另一方面调用柳江干流上游的麻石、浮石、古顶、大埔四个水电站实施冲淡稀释;供水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还能保持市民用水安全;环保部门加大监测次数,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市属媒体及时向市民发布相关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祸源
2012年1月25日从广西河池市应急处置中心获悉,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故已锁定两个违法排污嫌疑对象,分别是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城江鸿泉立德粉厂。2012年1月31日记者从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了解到据参与事故处置的专家估算,此次镉污染事件镉泄漏量约20吨。专家称,由于泄漏量之大在国内历次重金属环境污染事件中都是罕见的,此次污染事件波及河段将达到约300公里。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组长、国家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许振成说:“所谓波及,就是事发地往下游,一直到能监测到水体镉浓度明显上升但不超标的水域”,按照现行的处置方式和处置效果,此次污染会波及柳江柳州市区下游的红花水电站以下的水域,但红花水电站以下的水域镉浓度不会超标,也不会对柳江下游的黔江浔江西江造成影响。
此次镉污染事件涉案企业金城江立德粉厂的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溶洞
污染
2012年1月26日从广西柳州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日前发生在广西宜州市境内龙江的镉浓度超标事件,污染团已经进入下游的柳江系统,但尚未对柳州居民饮用水造成影响。当地环保部门当日14时监测数据显示,龙江与融江汇合处下游3公里处镉浓度为0.0103毫克每升,超过国家标准1.06倍。当日,柳州市应急指挥中心召开紧急会议,中共柳州市委书记陈刚要求该市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对全市可用的地下水井做好应急备用,并积极寻找附近洁净水源,保证让市民用上安全洁净的水。
柳州市环保局局长甘景林当日向媒体通报,上游污染水体已经进入柳江,柳江露塘上游河段已被轻度污染,环保部门在柳江设置多个断面进行实时监测,并每两小时通报监测情况。柳州市环保局2012年1月26日16时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柳江露塘断面处镉浓度为0.0027毫克每升,柳江饮用水源仍在安全范围内,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广西宜州市居民饮用水源截至未发现镉超标,但龙江河边有两个村屯经宜州市疾控中心监测井水镉含量已经超标,220多村民依靠政府免费提供的桶装水作为生活用水。为继续增加降解等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柳江上游4个电站已停止发电,最大限度蓄水。柳州市供水部门已新增净化设备,做好应急供水准备。
2012年1月27日广西柳江上游河段镉超标5倍
记者下午从广西柳州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了解到,受上游镉污染影响,柳江上游前端在一度出现镉浓度超标后,此江段镉污染已得到初步控制,2012年1月27日各时段监测数据均达标。
主污染团还在宜州境内
2012年1月30日,龙江河镉污染高峰值已从超标约80倍降到超标25倍左右。
超标5倍水体长达100公里
据新华社电 据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向记者介绍,在柳州市区上游57公里的柳城县糯米滩水电站以上的龙江河段,有镉浓度超标5倍以上的水体长达100公里,柳州水源地的情况尚在控制范围内。
未来十天起镉浓度将达峰值
超标倍数趋势图显示,从龙江山脚村监测点到糯米滩电站监测点,长达100公里的河水镉浓度在国家标准临界值5倍以上,污染超标峰值位于洛东水电站附近。专家预计,按流速,未来10至15天,柳江中的镉浓度将达到峰值。
镉浓度可控在超标10倍内
专家称,这些污染水体经洛东电站、三岔电站、糯米滩电站三次削峰后,镉浓度可控制在超标10倍以内,“此时必须在龙江与融江交汇口出,从融江调11倍的清水才能实现稀释达标”。
无新污染源进入龙江
指挥部新闻发言人、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冯振年说,广西河池市境内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河池市政府已责令流域内涉重金属企业立即停产,排查整顿。自治区环保厅调集广西环境监察人员对河池市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不出现新的污染。
2012年1月31日柳州水源镉浓度全部达标
2012年1月31日8时监测数据显示,柳州水源保护地各监测断面镉浓度全部达标,柳江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根据最新柳州市自来水情:2012年1月31日6时,城中、柳东、柳西水厂出厂水镉浓度为0.00060mg/L,柳南水厂出厂水镉浓度为0.00065mg/L,全部合格。
2012年2月1日
龙江河镉污染高峰值已从80倍降到20倍左右
2012年2月2日
下午,柳州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副指挥长、柳州市环保局局长甘景林,向媒体通报了多个监测断面镉浓度的最新数据:三岔超标2.2倍,糯米滩超标6.4倍,西门崖超标3倍,龙农汇合口下3公里0.003mg/l,达标;露塘达标;新圩村达标;河西水厂达标;通过最新的监测数据表明,柳江的水质变化是在预评估中掌握的,柳江的水质是达标的。
回应
2012年2月1日,广西镉污染事件污染源所在城市广西河池市表示“事件发生后没有沉默”。中共广西河池市委副书记秦斌介绍:2012年1月15日接到河池水产部门报告有死鱼后,水产部门和环保部门当即就采样,按照正常的鱼类死亡标准如水中的含氧量等各方面来检验,检验发现是合格的。第二天,有关部门重新再去取样做更全面的检验,才发现是有重金属污染的迹象。于是当即把样送去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做进一步检测。
同时,环保部门启动了应急预案,就对沿河的企业进行了排查,看有无污染的现象。2012年1月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结果出来确认是污染后,2012年1月18日凌晨3点钟河池就已通报下游城市柳州,同时组织干部进入沿江村屯宣传,让村民不能再饮用受污染的水。秦斌表示,当时最要紧的是人命的问题,所以当时派了大批干部沿江排查、通知、发公告。秦斌认为,这种宣传更具体、更直接并更有针对性。
秦斌坦陈,河池市对新闻媒体需要的素材提供得不够及时,他对此表示歉意。“河池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天开始,每天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把我们的工作进展,提供给媒体。今天下午4时30分,河池市将举行正式新闻发布会,由市长发布新闻。大家关注的很多内容,比如整个污染事故的处置,企业排查处置的情况,包括我们对群众信息发布的情况,都会做详细的说明”他说,河池市下一步的工作重心,一是查处,第二是整治,第三是生态恢复,包括环境的恢复和产业的提升、监管。
秦斌介绍,污染事故发生后,河池市对流域内的企业全部进行排查。排查工作最大的困难是地质。第二就是技术,人员方面,我们调集了全区包括环保部的很多专家。使排查尽可能地不留空白。专家们这段时间对处置效果的评估显示,按照现在的处置方式,龙江河水流入柳州市区河段后是达标的,能够满足柳州安全取水的需要。对养殖户的损失,河池市已对龙江河沿线逐屯进行调查,对养殖户的损失,河池市政府将采取措施进行赔偿。所有的死鱼做了无害化处理。
道歉
公众终于等来市长的正式道歉
2012年2月1日下午,在河池市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河池市市长何辛幸正式鞠躬道歉:“近日来,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严重影响沿江群众特别是柳州等下游群众的生活生产。对此,我谨代表河池市人民政府诚恳接受社会公众的批评,并向龙江下游群众和社会公众表示最真诚的道歉!”“事件的发生,对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河池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造成了很大伤害,对龙江河沿岸及下游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河池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损害”何辛幸称,“保护地方环境不被污染,是我们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政府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我们发展经济的思路和方式落后,环保意识薄弱,政府监督缺失,我们为此感到十分愧疚和深深自责”。
防控整治
稀释
广西河池龙江河段发生重金属镉严重超标的水污染事件,直接危及下游沿岸群众饮水安全。面对这一紧急情况,柳州市委、市政府发出了“打响柳江保卫战”的号召,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全力应对此次突发事件、保障这座中国西南重要城市的饮水安全。“过了这个水电站下游就是一马平川,这里是唯一一个能打‘柳江保卫战’的地方了,柳州的饮用水源安全的关键就是这里!”大量应急处置物资已运达柳城县糯米滩水电站,对污染水体进行降解稀释。2012年1月27日,在广西柳州市柳城县糯米滩水力发电厂,武警消防战士将袋装碱投入水池,准备引入江中稀释污染水体。在电站的大坝旁,身着迷彩服的武警战士来回奔忙搬运物料,身着防化服的消防队员一刻不停地向处理池投放絮凝剂,絮凝剂在处理池中溶解后通过管道源源不断输送到大坝上、流入受污染的龙江河中……
据介绍,镉是重金属中的一种,镉超标聚集会对人的肾脏带来影响,但它比砷、铬等其他重金属的毒性小许多;聚合氯化铝是自来水厂用于净化水源的物质,它可以将离子状态的镉固化,避免被人体吸收,这是当前可采取的最有效措施。
新增2处中和物投放点
河池市委副书记秦斌介绍,据专家测算,河池采取的各项措施效果明显,截至2012年1月29日晚,河池境内的镉污染团高峰出现洛东水电站上游附近。为更具针对性降低上游镉浓度,专家提出在河池境内新增2处中和物投放点。秦斌说,其中一处选择在洛东水电站下游6公里处,另一处投放点计划选择在三岔水电站下游附近。
治污化学品面临紧张
另据来自广西河池市应急处置中心的消息称,用于治理广西龙江河镉污染的化学品——聚合氯化铝面临紧张。2012年1月29日晚,河池市副市长李文纲说,河池各投放点的聚合氯化铝仅能保障2012年1月30日的用量,2012年1月31日便会出现紧张局面;烧碱能保障2至3天的用量,再往后也将出现紧张局面。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月29日15时,河池方面尚有聚合氯化铝库存256吨,而从2012年1月20日至29日当地平均每日使用量超过300吨。
中和物不会二次污染
对公众关注的大量投放聚合氯化铝会不会对河水造成二次污染?知情人士称,已经请到清华大学专家对此问题论证。这种方式属于常见方式。氯化铝与镉产生反应后,会沉淀到江底,然后挥发。不会对河水再次污染。他称“这一原理跟自来水厂净化水差不多,只是针对的物质不一样而已”。
升级
记者2012年1月28日从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了解到,连日来发生在广西河池市境内龙江河段的镉污染事件对下游沿岸地区造成重大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1月27日已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部2012年1月27日发出的《关于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称,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指导下,龙江河应急指挥部以及河池市、柳州市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通知》称,由于入江污染物数量较大,龙江河污染形势仍然严峻,污染带前锋已进入柳州市境内柳江河段,对柳州市饮用水安全的威胁进一步加大,并可能导致事件等级升级。为确保柳州市饮用水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的有关规定,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河池市龙江河近日发生水体重金属镉污染事件后,自治区环保厅于2012年1月22日启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了自治区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广西河池市、柳州市及各相关部门正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力做好此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记者2012年1月28日从广西柳州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了解到,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柳州市已经启动了日供3.5万吨地下水源潜能,将有能力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柳州市市长郑俊康说,柳州市2012年1月18日接到龙江水污染的通报后就开始24小时值班;2012年1月22日,柳州市区上游约60公里的龙江柳城糯米滩水电站河段水质镉浓度开始超标,之后柳州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现在“柳江保卫战”已7天7夜,为后续应对工作和市区饮用水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截至2012年1月28日12时,柳州市区河段水质仍处于安全范围。
随着上游污染团逐渐向下游移动,柳州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记者了解到,27日以来,柳州市区上游距离柳州河西水厂16公里的位置镉浓度一度接近临界值。28日12时的监测数据表明,柳州河西水厂上游7公里处的断面监测到的镉浓度为0.0039毫克每升,符合国家标准。
柳州已启动日供3.5万吨地下水源潜能,并已将原柳州铁路局的供水系统和柳州市民供水系统连接起来,如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停水的情况下,原柳州铁路局的供水系统将可以为柳州市区供水系统供应取自地下安全的水。除此之外,在万一停水的情况下,市政府将全力保障在最短的时间恢复供给安全的自来水,并将通过外调水等方式满足市民基本的用水需求。政府不断通过向市民发短信通报水质监测数据,并告知大家只要水龙头里还拧得出来水,就表示水是干净的。从短信里还得知,政府为市民寻找了备用水源。
广西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组长、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许振成表示,即使在取水口镉超标不多的情况下,水厂也有相应的处理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应急供水国内已有先例,可以保障输出的自来水达标。在取水口镉浓度超标2倍以下时,柳州的自来水厂可以做到为市民输送达标的自来水。“虽然目前态势严峻,但柳州有能力保证从自来水管网流出的水是合格安全的,柳州有能力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郑俊康说。
防线
2012年1月30日来自广西河池市应急处置中心的消息称,在广西河池为消除镉污染所设置的5道防线中,龙江河上的最大镉污染团即将突破第3道防线,河池新增加2处中和物投放点,以降低龙江河镉浓度。
河池市副市长李文纲介绍,当地利用大坝控制受污河水的流量,在污染源至叶茂电站、叶茂电站至龙江三桥、龙江三桥至洛东水电站、洛东水电站至三岔水电站、三岔水电站至三岔铁路桥等断面设立5道“防线”,通过放水稀释、投放降解吸附物等方式降低镉浓度。
从2012年1月18日起,广西河池市为切断新污染源,龙江上游7家涉重金属企业全部停产。当地先后派出重金属自动监测车4辆,采样车40辆,监测单位17个,监测人员200余人,在龙江及下游水域布点监测;23日,又增设7个监测点,密切监控龙江水质变化情况。上千名专家、消防官兵、保障人员奋战在龙江应急处置一线。糯米滩水电站位于龙江河下游,其下60公里即为广西第二大城市柳州市水源地柳江,是“保卫柳州饮水安全最后一道防线”。
鱼死
河池市有关方面介绍,截至2012年1月31日,龙江河河池境内共有不同体长规格的50万尾鱼苗死亡,成鱼死亡1万公斤左右,许多渔民损失惨重。
当地最初发现死鱼的河段,位于广西宜州市拉浪水电站附近。记者采访时在现场看到,20多艘小船静靠河边,一些渔民在河边攀谈,有的渔民坐在草地上呆望着远方。
拉浪渔业队队长黄朝新回忆,2012年1月7日早晨,有渔民起床后发现,碧绿的河水颜色变得黑黄甚至略带浑浊,并发现自己养鱼的网箱里青竹鱼已死了几十条。大家帮他抬起网箱,发现死鱼早已铺满一层。
死的都是小鱼苗,渔民们以为并无大碍。“当时其他大鱼,只是乱蹦乱跳。”直到2012年1月12日,黄朝新发现所有网箱里的鱼开始成批死亡。于是立刻将网箱拉到上游其他支流与龙江河的交汇处,仍无法阻止死鱼的发生。
42岁的渔民黄建平告诉记者,渔业队一共有47户渔民,以捕鱼为生。有7户是网箱养鱼户,一共养了3万多尾,如今已有60%至70%的鱼类死亡,损失惨重。
渔民们迅速将此事告知当地环保部门。“他们已经下发通知,不许捕鱼,不许自己食用。不许将鱼拿到市场上销售”。如今渔民们已经停船,死鱼已被当地水产部门掩埋。河池市委副书记秦斌表示,将对污染水域的鱼类资源和水产养殖资源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污染主体对渔民损失进行赔偿。
截至2012年2月2日最新统计,龙江河宜州拉浪至三岔段共有不同规格133万尾鱼苗、4万公斤成鱼死亡,涉及养殖户237户,网箱758箱。死鱼经检测是镉超标所致。
2012年2月2日下午,河池市政府新闻通报称,事件发生后,河池迅速成立龙江河段网箱养殖鱼类死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解剖并采集样品检验,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此次龙江河网箱死鱼的原因是水质镉超标所致。没有发现死亡鱼类以及受污染鱼类上市流通的现象。与此同时,柳州市水产畜牧部门表示,已经禁止柳江、柳城两县受污染江段网箱鱼类上市销售,也禁止渔民在江上捕鱼。
医院
2012年1月29日凌晨,网友“足球他爹”在微博发布了一张“柳州市人民医院内部告示”的照片,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医师一律不能下有关镉中毒的书面诊断”这则通知经网友曝光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质疑,“在来势汹汹的镉污染面前,柳州市人民医院隐瞒镉中毒病例是何用意?”
2012年1月31日下午,柳州市人民医院就此事回应称网上流传的照片与事实有误,“我们医院没有诊断镉中毒的资质,根据相关法规,类似镉中毒的患者的书面诊断应由柳州市疾控中心负责,而不是我们。当天值班的急诊科副主任在强调这些的时候,将其写在白板上,但因白板面积太小,缩写时就与原意有些出入”。
推后
2012年2月2日,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专家、清华大学教授张晓健对记者表示,主要污染团还在广西河池宜州市境内的洛东水电站附近,污染团峰值已控制到超标20倍以下,污染团到达柳州市柳江河段还有数天时间;而距此次事件的应急处置阶段结束大概还要一个月。
专家还表示,此次处置工作虽然投放了大量药剂,但没有超量。处置工作所用的药剂是在自来水厂常用的药剂,即使在镉污染团峰值最高的洛东水电站,药物用量都没有超过自来水厂的用量标准,总体是安全的。
和谐维稳
重视
2012年2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赶赴柳州市亲自督阵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郭声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解决广西重金属污染问题必须采取壮士断腕的决心,要下大力气坚决关闭一些环保设施、“三卫”处理工程不配套的企业,坚决打击,依法处理,毫不手软。
郭声琨告诫此间官员们说“绝对不能让人民群众喝上一滴污染物超标的水。这是一条红线,也是一条底线,要死守”他说,要做到有这个“壮士断臂”的决心,我们不能贪一时的效益,也不能贪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伤害民生的不义之利。我想,要这样的速度要这样的效益,你即使现在好过一点,最后你会功不抵过,最后老百姓要谴责我们,大自然要谴责我们。所以对于一些“三卫”处理设施不配套的企业,要坚决整改。对于一些“三无”企业要坚决取缔和关闭。
举措
柳州欲保瓶装水“价稳货足”
龙江镉污染事件导致近几天柳州部分市民恐慌性抢购、囤积矿泉水。柳州市物价、商务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瓶(桶)装饮用水价格监管,同时积极组织货源,保证瓶(桶)装水价稳货足。
哄抬物价等行为将受严惩
柳州市瓶(桶)装饮用水价格保持稳定,货源充足。一些超市也在积极组织货源,满足广大市民的购买需求。柳州市商务部门统计显示,市内两家生产企业及3家大型超市的瓶(桶)装水已累计销售402吨,现库存688吨。
柳州市物价局称,商家销售瓶(桶)装水不得有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送水
记者在柳江岸边的洛埠镇西流村了解到,虽然村里的自来水已经停止供应,但镇党委、政府与消防官兵联动,利用消防车水车定时给村民送水,水量充足。村民告诉记者,只要打一个用水的求助电话给政府,水车就会马上来送水。村民说都是消防官兵帮送来的,两天送一次,把家里的水缸都盛满。
开展调查
通报
广西龙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2012年1月31日下午在柳州通报,2012年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会同检察院、公安、环保、安监、国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查处龙江镉污染事件。2012年1月31日,调查组已经赴河池市、柳州市开展调查工作。通报称,广西纪委、监察厅表示,对违法违规造成重大污染的、给人民群众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对严重失职、渎职或放任、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人员,要坚决查处、决不迁就;对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2012年2月3日,由国家环保部、监察部组成的国务院工作组抵达柳州,将对镉污染事件展开调查。
查实
2012年2月3日下午,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存在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法排污行为,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两家企业与龙江河污染事件有直接关系,分别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
经查,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2009年转手后不挂牌闭门生产,将原来的生产工艺擅自变更。没有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利用溶洞恶意排放高浓度镉污染物的废水,造成龙江河镉污染事故,手段恶劣,情节严重。金河冶化厂通过岩溶落水洞将镉浓度超标的废水排放入龙江河。监测结果表明,溶洞前外排镉浓度严重超标。对地下溶洞入口旁的底泥镉含量严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经查,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的浸出渣和压滤渣均属于危险废物。但该厂渣场根本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建设,渣场防渗、防漏、防雨、防洪措施不完善,而浸出渣、净化渣等危险废物和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混杂堆放于渣场,未按规定做到分类分区堆放。通过岩溶落水洞将镉浓度超标的废水排放入龙江河,部分废渣渗滤液及厂区面源污水通过该排水沟流入溶洞。
善后处置
追责
镉污染消息最早2012年1月15号传出来了,2012年1月18号的时候通知了柳州,但是在过年那几天除夕、初一的时候,恰恰是有关方面信息的一个静默期。
2012年1月30日下午,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涉嫌造成此次污染事件的企业进行了通报。通过采取除镉、调水稀释等综合应对措施,龙江河镉污染高峰值已从超标约80倍降到超标25倍左右,事件态势仍在控制之中。同时首次公布河池市人民政府已经责令流域内涉重金属企业停产排查整顿的消息。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冯振年说,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河池市政府已责令流域内涉重金属企业立即停产,排查整顿。事件中涉嫌违法排污的河池市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等相关企业,有7名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自治区环保厅调集广西环境监察人员对河池市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不出现新的污染。广西将进一步开展事件责任调查,严肃查处肇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同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在广西范围内全面开展所有涉重金属企业环境违法整治专项行动。
记者2012年1月31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获悉,广西河池市龙江镉污染事件发生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高度重视,已派员对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展开调查,将根据核实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对违法违规造成重大污染、给人民群众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对严重失职、渎职或放任、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人员,要坚决查处、绝不迁就;对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之前已经公布的7名被拘留的责任人,有3人来自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另外4人来自金城江鸿泉立德粉厂。
2012年2月1日,中共广西河池市委副书记秦斌向媒体介绍说,发现的涉嫌非法排污企业只有两家,当局在跨省抓捕其中一个企业的主要疑犯时,因媒体提前披露该企业而导致抓捕失败。“就因为当时媒体把它捅出去,所以我们在外省追捕扑空了,就是差几个小时的时间”。
同日,广西河池市市长何辛幸在此间宣布,此次镉污染事件对企业的违法排污查处取得突破性进展,司法机关已对涉嫌违法排污的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8名相关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其中3名是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5人系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2012年2月1日,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一名出资人在外地归案。另有4名责任人还在通缉追捕中。
截止2012年2月2日,司法机关已经对9名涉嫌违法排污的相关企业负责人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包括金城江鸿泉立德粉厂6人、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3人,另有3名责任人还在通缉追捕中。
治吏
2012年2月3日,广西官方在柳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龙江河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河池市副市长李文纲等9名责任人被处理。广西监察厅副厅长雷永达在发布会上称,事件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河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已责令河池市委、市政府向广西区党委、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决定对以下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1、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对辖区内企业非法排污监管严重失职,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韦毅,对辖区内企业非法排污监管严重失职,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河池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海悫,作为市环境保护部门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4、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韦太高,作为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城区政府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5、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蓝永顺,作为城区环境保护部门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6、河池市工商局金城江区分局副局长潘朗明,作为分管企业注册的部门领导,在非法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进行工商年检登记时予以审批,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7、河池市金城江区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卫华,作为分管工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8、河池市金城江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韦永福,作为城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9、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文纲,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政府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雷永达称,对这次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广西纪委、监察厅将继续深入调查,对严重失职、渎职或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等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绝不迁就,坚决予以严惩。
索赔
针对河池渔民和网箱养殖户遭受的经济损失,广西河池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黎丽在昨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承诺,政府将帮助养殖户对污染企业进行索赔。黎丽表示,河池将根据渔业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按要求禁止受污染的鱼类流通,待受污染水体达标稳定后,及时开展污染水域渔业资源受损失的情况调查和评估;对污染未达标的水域,进行暂时封闭,实行禁渔禁养;进一步进行养殖鱼类损失价格的评估,及时公布赔偿程序,确保养殖户的生产生活;对水体达标的河段,指导养殖户恢复生产。
批准逮捕
近日从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法院获悉,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故相关责任人已开始移送法院审理,其中两名公职人员蓝群峰、韦毅已于近日分别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和涉嫌受贿罪被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据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法院介绍,被告人蓝群峰,男,现年48岁,原系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被告人韦毅,男,现年35岁,原系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两被告人均于2012年2月3日因在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故中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2年年初,广西河池市龙江河发生严重镉污染事故,镉浓度一度超标80倍,使沿江居民和下游柳州市百万居民的饮水受到威胁。污染事件发生后,当局采取多种措施降低污染影响,通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才使河水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解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经查,广西河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河池市副市长李文纲等9名责任人被处理。其中蓝群峰、韦毅涉嫌渎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这两起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并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提起公诉
7名相关责任人涉嫌污染环境罪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的7名相关责任人在此次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故中,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12年12月10日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被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012年年初,广西龙江河发生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镉浓度一度超标约80倍,使下游百万人口饮水安全受到威胁。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由此被专家组确定为造成龙江河宜州段重金属镉超标的污染源之一。
公诉机关称,2009年8月,被告人曾某租用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随后另有2名责任人入股。他们采用湿法提铟生产工艺非法生产铟、碳酸锌等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含镉浓度极高,而该厂缺乏萃余液重金属回收装置、废水处理设施,相关责任人安排工人将生产废液直接排入龙江河。
公诉机关称,2012年1月12日至15日,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进行卫生大清扫,所清洗的污水也直接排入龙江河内。经专家组认定,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无污染防治设施,私设暗管、私建偷排竖井,并利用暗管将超高浓度含镉废水偷排入厂区内私建的竖井
2名环境监察官员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受贿罪
此外,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法院于2012年12月11日公开审理2名在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中负直接责任的环境监察官员。
被告人蓝群峰、韦毅均分别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和涉嫌受贿罪被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据悉,被告人蓝群峰原系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被告人韦毅原系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检察机关指控称,两被告人在任职期间,负责对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污染源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环境保护检查,征收排污费等工作。两被告人在对辖区内所属的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下简称鸿泉厂)进行日常监管时,未能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未能严格按照金城江区环保局的规定履行职责,致使鸿泉厂得以常年逃避环保监管。鸿泉厂从2011年4月起非法进行重金属铟的生产,并在没有建设相应排污设施的情况下,将生产铟所产生的大量高浓度含镉废水排放入厂区内溶洞竖井处。由于溶洞竖井与龙江河相通,因而高浓度含镉废水流入龙江河中。在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鸿泉厂被认定是本次事件责任污染源之一。
除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之外,两被告人还被控涉嫌受贿罪。其中,蓝群峰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8次收受其所监管辖区内一些污染源企业所送财物人民币2万多元,韦毅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2次收受其所监管辖区内一些污染源企业所送财物人民币2万元。
对检察机关环境监管失职的指控,两被告人辩称,其对鸿泉厂进行多次检查时,由于工厂大门紧闭,仅两三名工人,对周围社区居民进行询问时也未见有人反映情况,遂认为这家工厂未开工而未入内进行检查。同时,两被告还称该厂环境评测时也未提到“水污染”一项,每年缴纳的排污费是以“噪声污染”的名义收取的。两人在镉污染事件发生后才知道该厂排放废水。对于受贿指控,两人认可收受财物的事实,但却辩称其收取的财物为正常的人情往来,并非受贿。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判决结果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大化县法院于2013年7月16日对2012年初发生在广西河池市境内的龙江河镉污染事件11名责任人做出一审判决。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对龙江镉污染事件责任污染源污染之一的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一审判决。判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兼金河公司冶化厂厂长覃乃义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余阳先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环管理部原经理罗传兴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法院认为,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重金属镉,严重污染环境,严重威胁沿河民众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污染环境罪。相关人员未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对企业污染镉排放的新标准,造成金河公司冶化厂违法将含镉量超标的生产污水排放入岩洞流入龙江河,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构成污染环境罪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对龙江镉污染事件责任污染源企业之一的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相关负责人共7人判处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9年8月22日被告人曾宜租用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后,采用湿法提铟生产工艺非法生产铟、碳酸锌等产品。经认定: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私设暗管、私建偷排竖井,并利用暗管将高浓度含镉废水偷排入厂区内私建的竖井,是造成2012年1月龙江河宜州重金属镉超标的污染源之一。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宜、李四军、毛文明、高景礼、潘国强、杨远、覃里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将含镉量严重超标的生产污水排放入龙江河,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广西河池市大化县法院对河池市环保局分管环境监察等工作的原副局长曾觉发做出一审判决。曾觉发因犯环境监管失职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觉发身为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企业长期疏于监管,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共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曾觉发还利用担任河池市环保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辖区内被监管企业财物共计45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同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法院一审宣判,原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兼环境监察大队正、副大队长蓝群峰、韦毅犯环境监管失职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所得赃款均予以没收。
蓝群峰、韦毅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3年10月16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收局
达标
2012年2月8日,中国卫生部相关负责人在北京回应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时称,广西柳州饮用水情况符合生活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当天在该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事件发生后,卫生部高度重视,并派出专家组参与相关工作。赴柳州参与监测的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研究员张岚在当天的会上表示,柳州的情况比较稳定,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水源水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她还说:“卫生部门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开展高频的重点水域污染物监测工作,以保证饮水的卫生安全”。
教训
在广西,早在“质量兴桂”提出之时,环境质量便已包含其中,即“质量兴桂”涵盖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八桂大地山清水秀、海碧天蓝、生态优良、环境优美,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其中,河池重点打造有色金属、水电和生态旅游基地。然而,近年来,河池层出不穷的类似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让这个曾被温家宝总理誉为“山清水秀生态美”的有色金属之乡,在环境质量的关卡上,接连遭遇尴尬局面。
不难看出,此次龙江水质污染事件,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官员的反应极为迅速,抢险处置的措施也非常得力。据最新数据表明,半个月以来,经过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置措施,龙江污染水团的高峰值一直呈下降趋势,龙江河污染逐步减轻,柳江自来水安全可靠。但此次污染事件不可谓不严重,社会影响不可谓不恶劣,谁是此次严重污染事件的“罪魁祸首”,却依旧扑朔迷离,看不到制造污染的企业出来承担责任,对污染源的追查也迟迟看不到明确的结论。涉嫌违法排污的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等企业8名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责任调查正在全面展开,污染源仍未最终确定。
这次镉污染的教训深刻,环境质量责任重大。事故已产生,影响已造成,也许正如河池市一位政府官员所说,要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必须引导和帮助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对企业进行优化升级,企业壮大了,才有能力加大投入,相关环保问题才能减少,相应的环境质量才能真正提高。
思考
镉污染事件要道歉,更要追责
2月1日,河池市市长何辛幸向公众道歉,承认政府监督缺失。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要求事发地的检察机关组织检察人员介入,查清事件背后有无职务犯罪行为。
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影响巨大,当地官员要道歉,更要追责。检方介入镉污染职务犯罪调查,无疑值得期待。
这场震惊全国的镉污染事件,直接原因虽是几个无良企业的偷排污水,但明眼人可看出,企业胆大妄为的背后,显然存在着地方政府的监管不力。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而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此前云南阳宗海污染事件、江苏盐城水污染事件等多起重大污染事件中,官员的失职渎职都是重要的推手。
在广西镉污染事件中,我们同样看到了官员失职渎职的影子。
根据报道,类似污染事件,在广西龙江已不是第一次,媒体调查发现,此前十年间,每至元旦前后,总有一股黑黄色的污水涌入龙江,面对龙江十年“变色”,地方政府却无所作为。针对当地发生多起环境污染事件,河池市也曾进行过污染企业的大排查工作,对涉重金属的排查,2011年还开展过专项行动整治。可此次涉案的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一直违法生产排污,当地环保部门却称,“这家企业平常都是大门紧闭,里面也没有太大动静,所以也没有引起注意。”由此可见,所谓的“专项行动整治”,不过徒有其名。
而对于镉污染事件的处理,地方政府在信息公开上同样疑点重重。从1月7日龙江河水颜色变黑变黄鱼苗出现死亡,到1月18日组织干部到龙江河沿岸村屯进行宣传。人命关天之下,11天的信息发布间隔是不是长了些,处理效率是不是低了些?而且既然发现污染,为何不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视、广播、短信等快捷渠道广而告之,却采取派人逐村通知的笨方法,造成污染信息发布滞后当地政府责无旁贷。
长期以来,恶性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可这些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却很少,追究官员刑责的更是少之又少,而且即便追究官员刑责,也往往点到即止。希望广西此次能彻查涉案官员的责任,如果有关官员触犯法律,就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要总把道歉当最后的“撒手锏”
尽管何市长道歉的语气相当恳切,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事发半个多月以来,河池市政府第一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表态。他们原本有足够的时间去承认错误反思行止,却一再保持沉默。在舆论的持续追问之下,如今这个姗姗来迟的道歉,更像是一个迫不得已的“危机公关”。
而且,虽然主要领导已经做出了致歉,但相关官员的一些解释依然让人费解。比如河池市市委副书记秦斌表示,之所以在1月18日,也就是事发三四天之后才向沿河居民发布镉污染的消息,是因为“必须经自治区监测总站确认是镉污染之后才能对外发布”。
作为守一方平安的官员,在亲眼目睹满江死鱼的现场之后,不应该再死板地坐等权威鉴定结果,应该当机立断地采取行动。做最坏的打算,帮助公众尽早脱离危险,是应尽的责任。因为一时的犹豫,很可能让“祸水”进一步蔓延,造成生命财产上难以挽回的损失。
再如谈及肇事企业的监管问题,河池市环保局局长吴海悫的回应,要么是“涉及多个部门不能解释”,要么就是“我们都下文叫整改,但是他不整改。”
即便在官方表态道歉的背景之下,主管官员们依然能拿出各种各样的说辞来搪塞公众视听。这也许才是龙江河治污为何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2006年、2007年龙江河曾发生过严重的污染事件,2011年当地政府也曾经开展过专项行动整治对涉重金属的排查。但事实证明,这些教训和努力都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面对责任推诿扯皮,执行法规浮皮潦草,这样的官僚意识首先“污染”了有关部门的工作作风,让管理上漏洞频出,给排污企业顶风作案创造了条件,这才造成了龙江河终日浑浊的危局。
何辛幸表示,要通过这一次发现的监管问题,对执法监管队伍行政执行力加以提升,下更大功夫整治。但是,公众更希望河池市能从这个事件认识到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被动和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信息的公开,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回应公众,而不要把市长道歉作为最后的“撒手锏”不到万不得已不使用。
伴随事件
抢购瓶装水
受柳江上游镉污染事件影响,网上及坊间流传柳州市要停水3至10天不等,2012年1月24日下午起,柳州市联华超市南城百货超市、大润发超市及中石化各加油站连锁店均出现市民抢购瓶装水,部分超市瓶装水一度被抢购一空。少数大型超市也只剩下价格达4元一瓶的瓶装水。为了应对瓶装水春节期间物流配送压力,商务部门协调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和驻柳某部,由交通部门增援5辆重型卡车,部队出动近百名官兵,协助将2万多箱瓶装水全部装卸完毕。2012年1月28日,广西联华超市共调进350吨瓶装水,当天销售约180吨。大润发超市调进130吨,当日销售约45吨。中石化柳州分公司也到货6500箱瓶装水。2012年1月29日,柳州市区销售瓶装水约达400吨,较平时增加约7倍。
截至2012年1月29日,柳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接到高价水咨询和投诉约50起。2012年1月25日上午,物价部门联合其他部门组成12个应急检查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巡查和检查,散布、捏造涨价信息,囤积居奇,趁机涨价的行为。截至28日,共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经营者150家,处理瓶(桶)装饮用水价格投诉140起。
2012年1月26日,物价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西环路乐满购超市瓶装水涨价。在对比原来价格标签和销售记录后发现该超市1.5升娃哈哈纯净水原来售价3.5元/瓶,550毫升农夫山泉天然水原来售价1.5元/瓶,均上涨0.5元/瓶。物价部门立即要求整改,该超市负责人即刻恢复了两种瓶装水原来的销售价格。2012年1月28日,雅儒路某小区门前的超市销售的娃哈哈矿泉水出现低标高结的情况,物价部门即给该超市下发了整改通知,将按照规定对该超市进行处罚。
2012年1月29日凌晨,广西柳州市人民医院的一则通知被网友拍摄并上传至网上,引起舆论怀疑柳州市人民医院存在隐瞒镉中毒的情况。网友“足球他爹”在微博发布了一张“柳州市人民医院内部告示”的照片。照片显示该通知内容为:
“①请27、28日上班的医师、护士要认真学习内网上有关镉中毒的防治内容。上面可能来人检查。②医师一律不能下有关镉中毒的书面诊断。”
2012年1月28日,柳州市应急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柳州市从未发布停供自来水的公告,柳州市也没有出现镉中毒病例。
直至2012年1月31日下午17时,相关微博转发量已达近万,但柳州市相关部门并未在微博对此事进行公开回应。2012年1月31日,华声在线记者与柳州市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该院党办宣传科的黄先生表示,网上流传的照片与事实不符。并说明,柳州市人民医院没有诊断镉中毒的资质,按照相关法规,医院的医师不得下有关镉中毒的书面诊断。假如有类似镉中毒的患者,应立即向柳州市疾控中心汇报。该回应也得到了柳州市委外宣办的证实。一位未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柳州市还没有镉中毒病例,假如有的话会立即送往柳州市疾控中心治疗”。
央视对柳州信息发布不及时的质疑
2012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对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进行了报道。其中,主持人白岩松说道:
“另外有一点让我们会感到一点点的不解,就是这个消息最早2012年1月15号传出来了,18号的时候通知了柳州,但是在过年那几天除夕、初一的时候,恰恰是有关方面的信息一个静默期。……”
其对柳州市政府是否有延迟公布污染情况的行为进行了质疑。网易、腾讯等网站以《广西龙江河水遭受镉污染,柳州18号获知后未发布》为题进行了转载。
2012年2月1日,柳州市应急指挥部信息发布组作出回应。表示其在2012年1月18日上午接到接到河池市发来污染情况通报后,19日就启动了监测数据实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作。截至2012年1月31日下午8时,市应急指挥部已经通过各种正规渠道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了130多条水情信息。柳州市政府表示在获悉龙江镉污染后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出通告,没有延迟公布镉污染消息,没有对镉污染消息静默。同时,在2012年2月1日召开的柳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书记陈刚解释了污染事件一开始没有通知到柳州市区市民的原因:一是污染团没有进入柳州;二是当时情况还不明朗,最初专家认为可能污染在上游就可以解决。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0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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