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璘
清朝大臣
张朝璘(1622年—1695年),字温如,辽东广宁人,隶汉军正蓝旗,清朝大臣。三等轻车都尉张士彦之子,官至江西、福建总督,封一等男。
人物生平
天命七年(1622)正月,努尔哈赤征广宁,明巡抚王化贞遁去,张士彦来降,同年三月二十九日,张朝璘出生,并于天聪八年(1634)十月袭父三等轻车都尉之职。
崇德七年(1642),任佐领,随贝勒阿巴泰征明,过北京,往攻登州府,师次胶州,遇敌兵,击败之。
崇德八年(1643),随郑亲王济尔哈朗征明,攻克中后所、前屯卫二城,晋世职二等轻车都尉,任兵部理事官
顺治二年(1645),随豫亲王多铎江南,以红衣大炮攻克扬州府城及江阴县城。寻率兵驻防苏州,遇明总兵黄蜚等拥众来犯,同副都统吉山击却之。复同前锋统领努三率兵追剿,黄蜚等败退,旋合兵从水路来犯。张朝璘同参领索尔敏进兵击之,溃获其船。
顺治四年(1646),随恭顺王孔有德湖南。时明桂王朱由榔武冈州,张朝璘与协领乌赫讷率兵疾进,夜遇明总兵曹志建扼于路,张朝璘督兵击之,敌败奔入木城。张朝璘进攻,掷火球木城中,城焚,敌众大溃。其国公刘承胤率众拒战,张朝璘偕诸将击败之夕阳桥,遂克武冈州。刘承胤降明桂王,走靖州,其将张先璧据沅州,别部据黔阳县,列五营。张朝璘同副都统兰拜等败之,进克沅州府。
顺治六年(1648),随睿亲王多尔衮讨叛镇姜镶大同,复浑源左卫及朔州汾州太谷等城。是年,以考满称职,晋一等轻车都尉。顺治八年(1650),叙江南、湖南、山西功,晋三等男。旋授正蓝旗汉军副都统。顺治九年(1651),两遇恩诏,晋一等男。
顺治十年(1652),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顺治十三年(1655),迁户部侍郎。寻奉命巡抚江西。时南昌瑞州金声桓叛乱后,农田荒芜,赋额多虚,巡按御史笪重光请豁免,部臣恐有以熟作荒情弊,请下督抚议。张朝璘覆奏荒芜田亩,惟循序劝垦,则熟者常熟,荒者不致久荒。若编派起科,则始焉包荒于熟,渐至熟者,仍荒非足国恤民。计今南昌、瑞州二府,新垦荒田四千余顷,应三年后起科,其未垦者二千余顷,请槩与豁除,以劝垦耕而资生聚。得旨允行。
顺治十五年(1657),以解广西协饷功,加兵部尚书衔。顺治十八年(1660),擢江西总督
康熙二年(1663),江西右布政使王庭奏减南昌府属浮粮,下张朝璘议。张朝璘疏言江西自陈友谅横行徵派,明代相沿未改。前巡按御史吴赞元切陈其事,部议令确核志牍。旋遭金声桓叛乱,志牍散亡。是以前抚臣蔡士英仅据右布政使庄应会所得故牍,请减袁、瑞二府额徵,而未及南昌今志牍复出。惟武宁县因陈友谅生身之地未浮宋元旧额,其余六县一州浮粮。请勅部察核志书减免。寻部臣覆奏浮银十九万五千余两、米十四万九千余石,上命悉与豁除。
康熙三年(1664),张朝璘疏言吉安府向食粤盐,相隔千余里且有十八滩之险,请改食淮盐。俾商民交便事,下所司,从之。
康熙四年(1665),以江西总督裁并江南,解任。康熙五年(1666)正月,补福建总督
康熙六年(1667),以老疾乞休。还京。康熙三十四年(1695)卒。子张圣铎袭一等男爵。
史料记载
钦定八旗通志•卷二百六-张朝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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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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