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馨(1800-1878年),江苏仪征人,进士出身,历任编修、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于道光十五年(1835年)、十六年、二十五年、二十七年、二十九年、咸丰元年(1851年)、六年、九年先后八次被召见。
人物生平
道光时期
道光元年(1821年),张集馨因不堪诸伯叔“日寻嫌隙”的困扰,于十月间“挈一新仆张升,买车二辆入都,寓菜市口,为明年秋战之计”。道光二年(1822)七月,张集馨到京
捐纳取得
监生资格,通过了“考到”(即入学考试)、“
录科”两次考试。八月初六日,张集馨参加顺天府乡试,名列“壬午科”第137名举人。道光三年(1823年),张集馨应“癸未科”
会试,揭晓未经
中式。后考取
景山官学教习,留京读书。道光六年(1826年),张集馨再应“丙戌科”会试,再次报罢。道光九年(1829年),张集馨应“己丑科”会试,终成“
二甲”第22名进士。五月初六日引见,改
翰林院庶吉士。
道光十六年(1836年),张集馨上任知府,被召见训诫。道光十九年(1839)十一月,张集馨由四川按察使升任贵州布政使,并接受召见。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张集馨在福建做道台。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张集馨被任命为陕西
粮道。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张集馨任职陕西
督粮道,兼署陕西按察使。同年八月,张集馨上任四川按察使,被道光帝召见,被要求“诸事整顿”,即整肃吏治,清厘陋规。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张集馨任布政使,被召见。
咸丰时期
咸丰三年(1853年),“粤匪”(指
太平军)战事起,布政使张集馨被命令率兵士驻守在要塞之地,以此作为京师的保护屏障。张集馨因出兵贻误,被弹劾罢免。咸丰六年(1856),张集馨任甘肃布政使,请帝训。咸丰九年(1859年),张集馨就任闽省藩司,并被咸丰帝训饬行。
咸丰十一年(1861年),时任江西布政使的张集馨与英国参赞
巴夏礼订立了开辟
九江英租界的约章《
九江租地约》。张集馨赴任九江是负责办理当地的
通商事务。当时,张集馨听到城内的警报声后,马上就躲避了起来。当朝廷听说了这件事后,认为张集馨的行为如果属实,一定会被外国人轻视。于是,密令曾国藩严密访查张集馨的行为。七月四日,张集馨被朝廷以“闻警退避”的罪名,革除了江西布政使一职。
同治时期
同治元年(1862年)八月六日,被废官职的张集馨被朝廷复审查办,由吏部和原籍督抚负责。
同治二年 (1863年)正月十一日,张集馨再度被朝廷启用,任陕西
按察使。在任期间,因朝廷降旨要将
瑛棨革职,且新任陕西
巡抚刘蓉也尚未到任,于是,张集馨受命暂时代理陕西巡抚的日常工作。张集馨尽管多次被朝廷获罪革职,但他还是被朝廷
弃瑕录用了。朝廷复令他暂时担署巡抚一职,负责省城一切的防剿事宜,并整治当地吏治废弛、军心疲玩的现象。
同年七月,
醴泉(陕西地名)被匪(一般指太平军、回民起义军)围攻,形势十分危急。张集馨和
穆腾阿受命严饬马陞一军,就近从咸阳连夜驰往醴泉,速解城围并将
兴平等处的贼匪一律彻底荡除。由于
瑛棨拘泥于抚议几乎误了战事大局,张集馨便接署
抚篆、力矫前失、鼓励将士、严密堵勦,并与
多隆阿和衷共济、联络声势,以期肃清东路(的逆匪)。当时,王梦龄率军驰抵
武功,但带领的士兵勇士只有三百余名,(应对匪军的)势力过于单薄。于是,张集馨受命调用了留驻
鄠县的五百名勇士,归并王梦龄统带,并严饬该副将进抵歧山,速解城围。
汉中战事危急,张集馨随即转饬
毛震寿要激励营部各军,并妥善筹办了
汉南营部军饷供应的卸运事宜。此外,因
花马池营
参将王锡爵(系云南
回教)久未回营,朝廷担心他投入贼营(指
云南回民起义),便令张集馨、刘蓉等人查明下落。
人物轶事
马书新杀妻案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张集馨经手办理了马书新杀妻一案。张集馨考虑到该案情节凶惨,案犯又是赌匪,遂拟情实。时任
陕西巡抚的
林则徐建议张集馨将此案改为
缓决,理由:“足下系道员署臬,设或部中以为失入处分即要降调,道员降调并不具奏,非比臬司必须奏明处分,尚可邀恩也。”按照当时官场规则,中低级官员如果断罪失入,要遭受降调的处分,而且基本没有回旋的余地,而失出的风险则要小得多。规则既然明摆在那里,刑官于司法实践中将做何取舍不问可知。张集馨虽然接受了林则徐的建议,但从其本心来说,始终认为该案应定情实,于是特去信与北京的
刑部侍郎张澧中商酌,得其回信云:“此案的是实案,外间不如缓办,听部驳实之为妥也。部中非驳案数起,不足见其慎重,且无以见大部之有权也”。
拒收保护费
道光年间,张集馨奉旨出任福建汀漳龙道台,当时漳州的现状是黑道猖獗,卖淫业、赌博业泛滥,恶性案件频发,社会治安混乱。张集馨刚抵任,马上有人“每月送娼赌费三百元”,张集馨严词拒收,并对黑道严加整顿,带队夜巡。在任陕西粮道时,张集馨奉命调查介休县令时,林县令送这送那,他本人一概不要。林县令再三苦求,他才收下一两种食物,其他东西全部推掉。
主要作品
《
道咸宦海见闻录》,是张集馨的自编年谱。年谱从1岁开始,止于61岁,逐年排比作者一生所经历的琐事与重大事件,对当时的政治、军事、社会动乱等方面的情况均有涉及。作者翰林出身,文笔是没得说的。更重要的是,他受道光帝“特简”外放后,在山西、福建、陕西、四川、河南、江西等地,任地方官30多年,见闻广博,谙于官场,所以这些记载生动详实,是封建官场难得的第一手资料。作者通过这些记述告诉人们,当时的清朝统治体系已完全腐朽,官吏大多贪婪而又凶暴,颟顸无能,纵情享乐,朝廷已岌岌可危,官员却毫无收敛。这些记录和见闻,或是作者亲身经历,或为当事人口述,真实地反映了官场上的各种陈规陋俗、弊政丑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