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生活在
云南省西北,在
丽江市泸沽湖畔,人口约五万,有自己的本
民族语言,但没有文字,属
纳西族一支。在
金沙江东部的云南省
宁蒗县以及四川
盐源、
木里等县,人口约四万余人。
宁蒗境内摩梭人口15000多人,主要聚居在泸沽湖畔的永宁坝子。
历史背景
摩梭人的称谓,在浩繁的史籍中,有多种同音异字记载。《
史记》和《
汉书》称
牦牛羌或牦牛夷。古代摩梭为
游牧民族,称为放牦牛的人。
摩梭一名,最早见于《
后汉书》第二十三卷《郡国五》在校注定笮(今四川
盐源)条里记载:“县在郡西,宾刚缴白
摩沙夷有盐坑”。此后,唐称么些或
磨西,宋称么些或摩西,元称摩沙或么些,明称磨西或
么西,
清称摩娑或摩挲。
战国时期,羌人部首领中有个叫邛的,为避
秦国威胁,率领族人南迁,迁到甘肃,川西北、川西南一带,后又迁移至越嶲---今四川
西昌东南等地区,古代牦牛夷或越嶲羌,到了后汉时期,称之为
么些。么些居住在大渡河流域的年代很久,其中有的早已迁徙
雅砻江一带。后来摩梭人南迁至定笮,即今四川盐源、
永宁、
泸沽湖一带。
据《元史·地理志》摩梭在永宁定居已有1500多年。又据摩梭打巴《归宗引路经》载:蒗渠地摩梭人是从四川瓦汝(今左所区前所乡)迁到蒗渠的,记录着62代
祖谱,据此推算,摩梭人定居蒗渠也有1500余年。
近代摩梭,大都居住在
金沙江上游地带。四川的盐源、
木里、
盐边县以及云南的宁蒗,则是摩梭人聚居的地区。
1950年,丽江专区第二次各族各界
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明确记载:“出席会议的代表有摩梭族13人”。1956年9月5日,丽江
专员公署在给云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建立宁蒗彝族自治县的报告》中有五处明确提到“摩梭族”。即在“彝族聚居的宁蒗、凉山并包括摩梭、傈僳、
西番、汉等十二个民族”、“全县有彝、摩梭、汉、
西蕃、傈僳,藏、白、
仲家、
纳西、苗、摆依、回等十二个民族……”、“摩梭聚居乡三个”、“摩梭族识藏文”、“摩梭、西蕃信
喇嘛教”。这个报告后经省人委转报国务院并获批准在宁蒗贯彻执行。
1956年9月20日,
宁蒗彝族自治县成立大会上郑重宣布全县有彝、摩梭等十二种民族。1959年,中共宁蒗工委办公室编写的《宁蒗概况》中,多处提到“摩梭族”。但后来,国家有关部门将居住在云南宁蒗等地的摩梭归为
纳西族,将居住在四川
盐源、木里、
盐边等地摩梭归为
蒙古族。
多年来,广大摩梭干部群众强烈要求解决族称问题,宁蒗县党政机关和摩梭人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历史地、客观地一再进行反映、迫切要求尽快恢复摩梭族称。
宁蒗县五届、六届,七届全国
人大代表曾在全国五届一次人大会议上、全国六届一次人代会议上、全国七届一次人代会议上、全国七届四次人代会议上,多次以关于建立一个摩梭族称为议案向大会进行反映,特别是在全国七届一次人代会上关于建立摩梭族问题被作为
云南省人大代表团的几个重要提案之一提交全国人代会。在摩梭人的强烈要求和县委、政府以及其他各族群众的多次反映下,引起了上级的重视。但是由于其在语言,
心理素质,地域和
宗教信仰上都和当地蒙古族几乎雷同,没有得到批准。
宗教信仰
摩梭人的
原始宗教称为“
达巴教”,与
丽江纳西族的
东巴教有密切联系,不过达巴教的发展比东巴教缓慢,其形态亦比东巴教原始,基本上保持着原始部落宗教的特征。达巴教因巫师达巴而得名,它没有系统的教义和经书,也无
宗教组织和寺庙,只有几十部(回)口诵经,另有一种占卜经(俗称算日子书),是用32个不同形体的原始
图画文字书写的。
礼仪禁忌
成人礼
成人礼是摩梭人一生当中的重要仪式之一。摩梭人于13岁就视为成年,女性行穿裙礼,男性行穿裤礼。未行成人礼的儿童一律以麻布
长衫遮身,成年后男女衣饰就有所不同。成年后即有资格走婚,但一般在16岁后才开始走婚,不少摩梭男女更推迟至20岁后才首次走婚。
仪式前天晚上就要做好准备,成丁者与少年伙伴一起玩至通宵达旦,雄鸡一鸣,仪式就开始了。还有感谢狗的仪式。
仪式由母亲或舅舅主持,如母亲已逝世或无舅舅的,举行
成年礼的时间必须请达巴(巫师)占卜而定。
穿裙礼
仪式由母亲主持,少女踩在
猪膘和粮食口袋上,由母亲为少女穿上成年服饰。仪式后,少女要呼唤狗进屋,由她给狗喂一团饭和一块
猪膘肉,表达对狗的感谢。成年后的女性要留起发辫。并可佩戴不同的饰物如耳环、戒指、手镯等,亦可拥有自己的花楼。
穿裤礼
仪式由舅父主持,少男必拿些食物,如
粑粑、
腊肉,到室外叫狗,给狗吃,作为人成年时对狗的感谢。少年男子手握长矛从正房的屋顶穿越而过,矛相传是摩梭人远古使用的武器之一,长矛头上悬挂一面布旗和一把是舅舅授予甥男的
长刀,作为终身携带的武器。少男换上成年服装后,达巴念祷词,然后少男向客人叩头,并用牛角杯向客人敬酒。
害羞文化
摩梭人有害羞禁忌,主要见于永宁摩梭。例如绝对不能在
火塘前或有亲戚关系的人面前提及任何跟性有关的词汇,甚至连“阿夏”、“
阿注”、“处味”、“汗处巴”、“怀孕”、“遗传”、“
走婚”等摩梭词也不能。否则会令对方尴尬,也是对老人不敬的行为。而“阿达”一词也不能在其他母系亲属在场时提起,因为这暗示母亲与父亲的
性关系,会令母亲尴尬。
害羞文化是避免出现
乱伦的一个方式,亦是为了维持母系家族稳定和谐。
宁蒗摩梭处于汉族与
彝族地区,至今也没走婚习惯,亦称父亲为“阿博”,毫不害羞或尴尬。
音乐舞蹈
摩梭人能歌善舞,较为流行的是“甲蹉舞”(俗称
打跳),“甲”为美好之意,“蹉”便是跳舞的意思,意即为美好的时辰而舞蹈、美丽的舞蹈。摩梭人的
民间音乐和舞蹈是
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摩梭人的音乐,除了丧葬词,一般来说,都是比较高亢豪放的,固定的音乐曲调有《阿哈巴拉》、《玛答打》、《打麦调》、《绩麻调》、《丧葬调》、《
摇篮曲》、《赞美格姆女神歌》、《甲搓括》即《打跳曲》等,摩梭人吸收了藏、汉音乐,尤其是受藏传佛教音乐的影响,将本民族的一些音乐曲调有所改变,而有些古老的曲调现已失传。
摩梭人的乐器有
笛子、
葫芦笙、锁呐、鼓、钹、拨郎鼓、手摇
铜铃、
口弦等。在上述乐器中,较为普遍会使用的乐器,主要是笛子,男子都会吹,七八岁的牧童也会吹,笛子还是永宁赶马人旅途中消解孤独寂寞的不离伙伴。葫芦笙是打跳时少数人会使用的乐器。其它乐器主要有祭师达巴、喇嘛在举行祭祀仪式中使用的乐器。
摩梭舞蹈,多姿多彩,内容丰富,具有鲜明的摩梭舞蹈色彩和浓郁的民族特色。有句俗话说,是摩梭人就会跳七十二种舞,说明摩梭人的舞蹈种类是丰富的。
婚姻
由于地域上的差异以及与外人接触的程度不同,所以不同地区的摩梭人在
婚姻习俗上会有所差异。
走婚习俗
这是摩梭人最具
代表性的婚俗,流行于
永宁摩梭。女性和男性均不结婚,除非是家族需要女性继后或男性劳动力才会娶妻或招婿。青年女男日间多为集体活动,透过歌唱、舞蹈向心上人表达心意,具有感情基础后,二人均同意,可以进行“
走婚”。走婚时,男方只能在入夜后偷偷潜入(摩梭人称为“摩入”)女方“花楼”(即女方房间),与女方同床后,天亮之前离开(“梭出”)。这种走婚只依赖感情,与经济等一切外界条件均无关。走婚时摩梭人常以
苏里玛酒为饮品。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
阿注”。二人走婚生下的子女由女家抚养,男方不需负担,但父亲和子女都知道彼此的亲子关系。走婚的男女分手后,仍可以自由与其他人重新进行走婚。
一妻一夫
有些摩梭人会与伴侣以正式的婚礼结合,但与
父系社会的
一夫一妻(摩梭人称为“一妻一夫”)关系有所不同。正式结婚的妻夫大部份为招婿入赘,少数是女方外嫁。丈夫称为“汗处巴”,妻子称为“处咪”。婚后未必会同居,有不少正式结婚的摩梭人仍然居于自己所属的母系家庭,财产亦分别属于各自的母系家庭,女男亦由母系家族成员照顾。即使同住,母系家庭成员亦会帮忙照顾自己的女男,自己亦会帮忙照顾自己或配偶的甥儿、侄儿,经济方面仍然以自己的母系家族为主。
这种夫妻关系解除亦较主流社会的夫妻关系自由,大部份没有登记注册,若双方感情转淡,或娶媳招婿的家族已有继承人和足够劳动力,只要经过家族同意就可解除
婚姻关系,男入赘时女男归女家,女嫁人时女男归男家,亦有视乎实际情况协商的。婚姻解除后,双方可各自与他人走婚,人们亦不会歧视他们。
拉伯的摩梭人与
普米族、
纳西族、汉族与
藏族杂居,受外界文化影响较深,加上村寨间地理疏隔难以走婚,故此奉行一妻一夫。他们“阿伯”称呼父亲,“阿乌”只用以称呼舅舅,并无父亲之意。
母系氏族社会
直到现在,泸沽湖畔仍保留着母权制家庭形式,被人们称之为“神秘的
女儿国”,这是让中外学者和游人最感神秘、最感兴趣的
摩梭文化现象之一。
母系家庭中母亲主宰一切,女性在家庭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家庭里的成员都是一个母亲或祖母的后代。家庭中无男子娶妻,无女子出嫁,女子终生生活在母亲身边。男子夜晚去女阿夏家,清早回自己母亲家生产生活,这叫摩梭人的“走婚”。而女子在家,夜晚等男阿夏来走访,家庭成员都是母性血缘的亲人,没有父亲血缘的成员。财产按母性继承,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以母系计算,家里没有翁婿、
婆媳、妯娌、姑嫂、叔侄等关系。家庭里姊妹的孩子都是自己最亲的孩子,不分彼此。母亲的姊妹也称作妈妈,对自己的生父则称为“舅舅”。
母系家庭的特点之二是“舅掌礼仪母掌财”,这是母系家庭权力分工的形式。家庭的喜庆祭典,较大的交换或买卖,除婚姻爱情以外的
社会交往,都由舅舅或其他有本事的男性成员作主,家庭财产的保管使用、生产生活安排、一般家务及接待宾客则由母亲或家庭中聪明能干有威望的妇女作主。摩梭人有句格言:“天上飞的鹰最大,地上走的舅舅最大”。从格言可看出舅舅的
社会地位。摩梭母系
大家庭的男女成员是平等的,而且体现了家庭成员的合理分工。他们认为,整个社会的合理分工必然会使社会安定发展,一个家庭的合理分工必然促进这个家庭的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
母系大家庭的第三个特点是,摩梭人认为,由于家庭全部成员都是同一母系血缘。加之摩梭人显著的
道德意识,即崇母观念的流传弘扬,全部家庭成员亲切和睦,尊老爱幼、礼让为先,宽怀谦恭。摩梭人地方的社会风尚从纵横关系来看,
都讲文明礼貌,养成了摩梭人从小就温柔热情,举止端庄规矩,女子豪爽而重义,男子多情而内向,社会团结、和睦。
其第四个特点是:母系家庭一般不分家或很少分家,母系家庭一般来说人口较多,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人多了有利于家庭劳动的分工,可以从事各方面的工作,家庭容易富裕。在摩梭人的
传统观念中,分家意味着对祖辈老人的不恭,意味着争财产,这是十分耻辱的事,会受到世人训斥。所以,即使是几十人的母系大家庭,也充满了欢乐祥和的气氛。孩子们有着欢乐的童年,得到众多母亲的爱,老人们安度晚年,无愧地享受天伦之乐。
进入21世纪的
文明时代,无论外国和中国,不少家庭“舌战”不断,暴力不断,充满家庭“战争”,以至老幼受虐待,生活没有保障。然而,
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却仍保留着古老的美好母系大家庭,这里仍然
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更无情杀和父系家庭中的暴力,一片和谐祥和的气氛,不愧赞叹是“东方母系
文化家园的最后一朵
红玫瑰”。
家庭
摩梭人家庭成员为母系亲属,父系亲属并不属于自己的家庭成员。
亲属称谓
阿思:
曾祖母/姨曾祖母/舅曾祖父,
太姥姥/姨太
姥姥/舅
太姥爷。
阿咪:母亲/姨母,亦泛称所有女性长辈例如姨母。
阿乌:舅父,亦泛称男性长辈,用作称呼父亲则有尊敬之意。
阿咪的:姨妈,母亲的姊姊,又译“阿咪直”
阿达:父亲,爸爸。正式的称呼。
阿伯:爸爸、爹爹,对父亲表示亲昵的称呼,摩梭古语为“亲亲脸颊”之意。
姑咪:妹妹,泛称较自己年幼的同辈女性。
哥日:弟弟,泛称较自己年幼的同辈男性。
阿姆汗处巴:姊夫。
姑咪汗处巴:妹夫。
阿姆处咪:兄妇。
格日处咪:弟妇。
处咪:妻子,正式配偶(男性称)
汗处巴:丈夫,正式配偶(女性称)
姆:女儿子、
甥女(女性称姊妹之女儿)、侄女(男性称兄弟之女儿)
若:男儿子、甥男(女性称姊妹之男儿)、侄男(男性称兄弟之男儿)
若曼、姆汗处巴:儿婿、甥婿(女性称姊妹之女婿)、侄婿(男性称兄弟之女婿)
若处咪:
儿妇、
甥妇(女性称姊妹之儿媳妇)、侄妇(男性称兄弟之儿媳妇)
惹咪:甥女(男性称姊妹之女儿)
惹乌:甥男(男性称姊妹之男儿)
惹咪汗处巴:甥婿(男性称姊妹之女婿)
惹乌处咪:甥妇(男性称姊妹之儿媳妇)
阿姆姆:侄女(女性称),专指兄之女
阿姆若:侄男(女性称),专指兄之男
格日姆:侄女(女性称),专指弟之女
格日若:侄男(女性称),专指弟之男
阿姆格日汗处巴:侄婿(女性称兄弟之女婿)
阿姆格日处咪:侄妇(女性称兄弟之儿媳妇)
如咪:孙女(女儿之女儿)
如乌:孙男(女儿之男儿)
如咪汗处巴:孙婿
如乌处咪:孙妇
阿夏:女朋友,走婚伴侣(男性称)
舅权
男性需要抚养自己的姊妹与其他男子走婚生下的女男。因此,摩梭人最信任的人为自己的舅舅(称呼为“阿乌”),他们称呼自己的生父也为阿乌,以示尊敬。“阿乌”在后辈眼中地位崇高,亦形成独有的“
舅权”,就连生父要打女男,也要先得到女男的舅舅同意。因此被称为“阿乌”是男性的荣誉,男性要通过“阿乌”身份来确认“
男权”。此外亦避免让母亲、姊妹兄弟尴尬与不和。因为同一家族中的姊妹兄弟往往有不同生父,若对他们的称呼不同,会削弱姊妹兄弟间的
凝聚力,统称“阿乌”即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强化人们对母系家族的认同与感情。
生母与姨母
摩梭人出生后由整个母系家庭的长辈共同抚养,对生母和姨母只有称谓上的不同,而没有亲疏之别,也常常统称为“阿咪”。对家中不同“阿咪”所生的女男,也视为
亲兄弟姊妹,而不像汉人那样称为表兄弟姊妹。
父亲
摩梭人都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孩子摆
满月酒时,母亲需要邀请父亲出席并确认
亲子关系。在过年、重大节日时,女男必须去父亲家中拜见父亲,父亲亦会送礼物给女男。女男有重大仪式如
成年礼等,父亲亦必须在场。但父亲并不负责管教和供养女男,他们只需要管教和供养姊妹的女男,与甥女甥男的关系比亲女男亲密。所以摩梭人是“知父不亲父”。
变异
随着摩梭人与外界的接触,一部分摩梭人已经脱离母系
氏族制度。除了传统的娶妻和招婿外,文化大革命时就有不少摩梭情侣被强制结为妇夫,一部分摩梭人也已经开始认可并自愿实行固定的一妻一夫制度。另外,有一些与其他民族相恋的摩梭人亦会按照
主流社会的习惯结婚,女性若嫁给其他民族的男性为妻,亦会把
家婆视为“阿咪”般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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