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初次分配是在创造它的物质生产领域进行的分配。经过这次分配得到的收入,也称
原始收入。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政府通过
税收杠杆和法律法规进行调节和规范,一般不直接干预初次分配。
定义
收入初次分配指
国民总收入(即
国民生产总值)直接与
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
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这种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
初次分配收入。主要包括居民提供生产要素所得报酬收入,政府利用
国家权力对
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
再生产所征收的
生产税和
进口税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企业在扣除其固定资产消耗和其他
运营成本及
税收后的净
营业盈余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初次分配主要由
市场机制形成,
生产要素价格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政府通过
税收杠杆和法律法规进行 调节和规范,一般不
直接干预初次分配。
收入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即根据各
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
总收益多少进行分配,高效率获得高回报。
再分配是指在
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也是对
要素收入再次调节的过程。
初次分配是更为基础性的
分配关系,它要解决的,主要是
货币资本的所有者与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利益分配问题,不仅数额大,而且涉及面广,如果在初次分配中出现重大的社会不公正,在政府再分配中就很难加以扭转。初次分配市场中调节机制的缺失,会导致分配秩序混乱,从而造成
收入差距扩大,现实情况也正是如此。
含义
国民收入再分配是国民收入继
初次分配之后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分配,是指国家的各级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主要通过
税收和
财政支出的形式参与
国民收入分配的过程。
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原因
在
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收入之所以必须进行再分配,有下列原因:
第一,满足
非物质生产部门发展的需要。在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只有
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获得了原始收入,而非物质生产部门要获得收入,必须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解决。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把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一部分原始收入,转给不创造国民收入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形成“
派生收入”,以满足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国家行政和国防安全等部门发展的需要和支付这些部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加强重点建设和保证
国民经济按比例
协调发展的需要。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的发展往往是不平衡的,它们的
发展速度、生产增长规模、
技术结构等互不相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比例不协调现象和薄弱环节。同时,各
物质生产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从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得到的收入份额,往往同它们各自的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不相一致。因此,
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从
宏观调控的全局出发,有计划地将国家集中的
纯收入,通过
再分配,在不同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调节使用,以加强重点建设,克服薄弱环节,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
协调发展。
第三,建立社会保证基金的需要。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证基金,以及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基金,除企业、个人负担外,有一部分也需要通过
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社会保证基金来解决。这是建立
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建立
社会后备基金的需要。为了应付各种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等,需要通过国民收入的
再分配,建立社会后备基金,来满足这些临时性的应急需要。
途径
(1)
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制定的年度
财政收支计划。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首先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起来,形成国家预算收入,然后通过
预算支出形式,用于
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
行政管理等各方面。
(2)
银行信贷。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这就改变了资金使用的主体、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时间,从而对
国民收入进行了再分配;同时,通过
差别利率,
信贷机构获得了
利润,可用于充实
信贷资金、提留信贷
企业基金、支付职工
工资。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收入也由于差别利率得到调整,使一部分国民收入在工商企业、职工、居民之间进行了
再分配。
(3)
劳务费用。在社会主义分工体系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用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
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金。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一部分
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
(4)价格变动。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
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之间的分配。价格的调整和
市场价格的变化,影响着交换双方的实际收入,引起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例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就会增加农民收入;消费品销售价格提高,就会使居民的实际收入减少;工业
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就会引起国民收入在各工业部门之间的转移等等。由此,国民收入在国家、部门、企业、职工、农民之间实现了
再分配。
什么是
初次分配,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即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总收益多少进行分配。所谓按
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即劳动者得到工资,
货币资本得到
利润、
利息,人力资本(表现为技术、管理、信息等)得到报酬(利润),土地所有者得到
地租。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也是对
要素收入再次调节的过程。
十七大报告之所以再次强调
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思想,是针对我国在初次分配领域存在诸多的不公平现象而言的。虽然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初次分配的原则,但受
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过剩和长期以来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因素的影响,
初次分配仍然存在着
资本所得不断提高、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趋势。劳动收益的流失,是初次分配不公的最突出表现,也是造成
社会矛盾加大的重要因素。
初次分配不公的突出表现有:由于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建立所造成的
劳动力流动受阻和就业不充分而引起的分配不公;由于不合理的
行业垄断所形成的企业之间
市场竞争环境失衡所导致的分配不公;由于企业之间的
生产经营条件的差别而产生的分配不公;企业内部资本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公平;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城乡发展失衡、地区发展失衡、利益分配格局失衡、
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失衡等等。
初次分配
由于我国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所有制结构是以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
国民收入的
初次分配,是在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及
非公有制经济的各企业中分别进行的。
国有经济
国有企业创造的
国民收入,在
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分:
(1)以
税金形式上缴国家,成为国家集中的
纯收入,由国家统筹安排,在全社会范围 内使用;
(2)以企业基金形式留归企业支配,用于企业发展生产、
集体福利、职工奖励等方面;
(3)以
工资形式根据
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企业职工,由职工个人 支配和使用。
集体经济
城镇
集体经济初次分配:城镇集体企业创造的
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四部分:
(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
财政,形成
国家集中的纯收入;
(2)以 合作基金形式上缴集资单位,形成统一支配的集体收入;
农村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由于普遍实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以,要以承包农户为单位进行
国民收入的
初次分配。承包农户创造的国民收 入在初次分配中发解为四部分:
(1)以
农业税形式上缴国家,形成
国家集中的纯收入;
(2)以
公积金、
公益金形式留给集体,用于
扩大再生产和
集体福利;
(3)以管理费形式提留给乡村政权组织;
个体经济
个体经济单位创造的
国民收入,在
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两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2)税后
利润全部形成
个体劳动者的
个人收入。
私营经济
私营企业创造的
国民收入,在
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分:
(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
(3)以企业主收入形式归企业主支配。 “
三资企业”的初次分配:“三资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四部分:除按注册投资比例分一部分给
外方投资者外,其余部分的分配与一般企业相似,分别以
税金、企业基金、工资形式,形成
国家收入、
企业收入和劳动者
个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