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富
明朝兵部右侍郎
林富(1475~1540),字守仁,号省吾,福建莆田人,明朝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官至兵部右侍郎
人物生平
弘治十五年(1502),林富和他的叔父林塾一同考中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得罪刘瑾,被打入诏狱,贬官潮阳县丞。随后以大理寺文致,罢官,罚米一百石。刘瑾被诛,起任袁州府同知,升任宁波府知府丁父忧服阕,补任处州知府,率军平定汤毛九叛乱。
明世宗即位,升任广西参政
嘉靖二年(1523),朝廷表彰政绩卓异者十六人,林富名列其中。升任广东布政使
嘉靖五年(1526),被人中伤,调任广西,姚镆将思田兵事委托给他办理。历任四川左布政使,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郧阳抚治王守仁去世,升任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两广兼巡抚。方献夫的家人倚仗权势,抢夺民产,龚大稔受理此案,方献夫回籍听勘。巡海副使征剿海盗许折桂失败,将罪责推给林富,方献夫从中应之,于是罢官。
嘉靖十九年(1540),去世。
亲属成员
高祖父:林洪,官至儋州同知
叔父:林塾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5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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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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