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路
元代行政区划
梅州路,元代行政区划名,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设置梅州路总管府,领程乡县。至清雍正十一年(1733)升格为直隶嘉应州后,辖兴宁长乐(今五华)、平远镇平(今蕉岭)4县,连同本属称“嘉应五属”。嘉庆十二年(1807)嘉应州升格为嘉应府,复置程乡县。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撤销程乡县制,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县。大埔丰顺县属潮州府,直至清末。
简介
梅州路,元代行政区划名。至元十六年(1279年)升梅州置,辖程乡县,路治治所在原梅州州城(今梅州梅城)。至清雍正十一年(1733)升格为直隶嘉应州后,辖兴宁、长乐(今五华)、平远、镇平(今蕉岭)4县,连同本属称“嘉应五属”。嘉庆十二年(1807)嘉应州升格为嘉应府,复置程乡县。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撤销程乡县制,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县。大埔、丰顺县属潮州府,直至清末。
梅州路治所梅城历为县、府、州的治所之地,是粤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梅州路属江西等处行中书省。辖境相当于今广东省梅州市的梅江区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全境及丰顺县的建桥镇等地。至元二十三年降为梅州。
历史沿革
舆地广记》(北宋)载:“梅州春秋为七闽地,战国属越,秦属南海,汉属南越”。
南齐时期设置程乡县,五代十国南汉乾和三年(945)即后晋开运二年,程乡升为敬州,领程乡县。这是梅州州治设立的起始。
北宋开宝四年(971)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梅州”的名称即始于此。
北宋熙宁六年(1073)废梅州复置程乡县,隶属潮州。
北宋元丰五年(1082)复置梅州,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南宋绍兴六年(1136)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属潮州。
南宋绍兴十四年又复置梅州,仍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梅州升为梅州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复降为梅州,领程乡县,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宣尉使司。
元贞元年(1295),梅州隶属潮州路,延祐五年(1318),改直隶广东道宣慰使司。
洪武二年(1369),废梅州复置程乡县,属广东布政使司潮州府。
雍正十一年(1733),程乡升格为直隶嘉应州,统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县加上本属的程乡县称“嘉应五属”,直属广东省辖。
嘉庆十二年(1807)升嘉应州为嘉应府。
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
宣统三年(1911),嘉应州复名梅州。
民国3年(1914)废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
1950年1月26日,设置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今梅江区和梅县区)、兴宁、五华、大埔、丰顺、蕉岭、平远7县;
1952年底,撤销兴梅专区,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
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划分为惠阳专区、汕头专区,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
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
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之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梅县地区辖7县1市;
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梅县地区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
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辖梅江区、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代管兴宁市(县级)。
2013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批准梅州市梅县撤县设区,从此梅县结束了县治,设立梅州市梅县区,梅州市辖梅江区、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代管兴宁市(县级)。
区划变化
县治设置
梅州最早建立县治的是兴宁。始于东晋咸和六年(331),名兴宁县。其范围包括今之兴宁、五华全境及龙川、紫金的一部分。南朝齐武帝永明年间(483~493),兴宁曾分设兴宁、齐昌二县;南朝梁武帝天监年间(502~519),又废齐昌而并入兴宁。兴宁建县后,先隶东官(莞)郡,后隶循州、惠州,直至清雍正十一年(1733)钦定嘉应直隶州,才改隶嘉应州。1994年,兴宁撤县设市(县级),隶属广东省政府,由梅州市代管。
其次是大埔。于东晋义熙九年(413)建县,名为义招县,属义安郡。其时客人已大批南迁,流民日众,设治之前,已遍设流民营于境内,取名义招,含“以义招之”之意。大埔建县后几经变更。隋大业三年(607),改义招县为万川县;唐武德四年(621),废万川县并入海阳县(今潮安);此后,历宋、元及明前期,均为海阳县光德乡;明成化十三年(1477)立饶平县,今大埔地域属之,明嘉靖五年(1526),从饶平脱出重新成立县治,定名为大埔县。建县后先后隶属潮州、汕头等,1965年起隶属梅县专署。
第三是梅县。于南齐(479~502)时设置,名程乡县。县境包括今之梅江区、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全部及丰顺之一部,隶属广州义安郡。后晋开运二年(945),于程乡置敬州。此后一直至1988年分设梅江区,梅县均为州府所在地,其间建置沿革与州治同。
第四是五华。于北宋熙宁四年(1071)置县,名长乐县。其名长乐,系因西汉时南越王赵佗在今五华县华城镇修筑长乐台而得。两汉时,长乐为龙川地,至晋为兴宁地。宋熙宁四年(1071),析兴宁县地分置兴宁、长乐2县,长乐县辖今五华县全境(县治设雷公墩),属循州。明洪武元年(1368),属惠州;清雍正十一年(1733),改属直隶嘉应州。民国3年(1914),因国内3县同名,改名为五华县。
第五是平远。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以程乡县豪居都为基础,划福建省的武平和上杭、江西省的安远、广东省惠州府的兴宁4县所辖之部分地域置平远县,县治设豪居都(今仁居镇),隶属江西省赣州。嘉靖四十三年(1564),调整省界县域,归还福建省武平、上杭和江西省安远县所辖之地,将程乡义化、长田、石窑及兴宁县原析之大信一里,仍组成平远县,改隶广东潮州,县治仍设在豪居都。清雍正十一年(1733),改隶嘉应州。
第六是蕉岭。明崇祯六年(1633),析平远县的石窟一图、二图、程乡县之龟浆二图、松源二图置镇平县,县治设在今蕉城镇(明朝时称怀仁里,清朝时称蕉阳镇),隶属广东潮州。民国3年(1914),镇平改名蕉岭,系因河南省先有镇平县,为避免同名而改。清雍正十一年(1733),改隶嘉应州。
第七是丰顺。清乾隆三年(1738),划潮州海阳县之丰政都、揭阳县之蓝田都、大埔县之白芒社及嘉应州之建桥、环清、小溪等地建丰顺县,县治设汤田(今丰良镇),隶属潮州。1958年12月,撤丰顺县并入大埔、揭阳2县。1961年,恢复丰顺县,隶属汕头地区。1965年起,隶属梅县专署。
第八是梅江区。建于1988年,由梅州城区和城郊5个乡镇组建而成,属梅州市直辖县级区。
行政区划
清以前,梅州各县行政区划设置不尽相同。程乡县在唐代称乡、里。全县划分为怀仁、光德、丰顺、逢福、万安、太平等6乡。宋熙宁年间间改乡、里为都、保。元丰年间废都、保而复。元代改乡、里为都、。宋、元代乡里、都图数多少无考。至明代改设、都制,附郭(即城内附城)为厢,野居(城外乡村)为都,厢、都下为图,图下为里。明初程乡设39都,下辖19图、190里,置平远县时,划出义化、长田、石窟三都四图,置镇平县时划出松源之第二图,龟浆之第二图。置丰顺县时划出万安之第三图第五里,至清乾隆,全县尚存3厢6都、13图139里。清乾隆改称保、(有的亦称),嘉应本属(程乡县)划为36堡,下辖224个约或甲、社。
兴宁县明代分东南西北4厢,下辖171村。清代仍有4厢,但将村改为堡,共154堡。
五华县在宋熙宁四年置长乐县时,有厢、都设置,附城为厢,其外为都,厢、都再分为图,以图统乡。全县设1厢、3都(即清化、洑溪、琴江)、9图(清化3图、濮溪2图,琴江4图),下分52乡。至明隆庆三年(1569),分为南、北2厢,3都依旧,以下分10图、37乡。清末2厢3都设置依旧,但都以下改设4楼、24约,下辖496村。
大埔县在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有都、社设置,置清远、滦洲2都,都以下设32社。清乾隆九年(1744)改社、甲设置,分为3社17甲,社甲为自主单元,不相统属。
平远县在明嘉靖建置初至清初,均设都、图、里,全县设4都、19图,清顺治十七年(1660)改为乡、都、堡,设2乡4都15堡,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废都、堡,改设15乡,嘉庆二十五年(1820)再改为4都、15乡、195村。
蕉岭县在明崇祯六年(1633)割程乡的龟浆二图、松源二图、平远县的石窟一图、二图置镇平县。建县后,县以下区划为乡、社制,全县设12乡、84社。清代沿用明制,乡、社数与明代同。
清代各县行政区划设置如下:
程乡县分36堡:西街、东街、西厢、东厢、水南、白土、罗衣、龙文(原名龙岗)、大立、小立、榄潭、柴黄、畲坑、扶贵、长滩、南口、锦屏(原名小乍)、河田、四都、瑶上、石坑(原名下)、李坑、大坪、石扇、西阳(曾称四场)、丙村(曾称锦洲)、金盘、雁洋、松口、大竹、梅屏(原名下半图)、嵩山、隆文(原名龙牙)、尧塘、桃源、松源。
兴宁县设东、南、西、北四厢。东厢辖35堡,南厢辖36堡,西厢辖42堡,北厢辖41堡.共154堡。
五华县设南、北二厢,清化、洑溪、琴江3都,东、南、西、北4楼,下辖496村。
大埔县在清乾隆九年(1744)设清远、滦洲二都,都以下设同仁、大麻、三河3社,兰沙、古源、百侯、白寨、岩上、源高、大产、长富、石上、在城、永兴、维新、保安、大宁、长治、永青、坪沙等17甲,社或甲以下设197村。
丰顺县在清末设丰政、蓝田、万安、清远4都,都以下设丰一、丰二、丰三、蓝九、蓝十、万三、附丰7图,图以下设38个乡、社、堡。
政府机构设置
元初,梅州为“路”。路依户籍多少分上、中、下三等,梅州为下路。路设总管府。至元二十年(1283)规定,下路总管府设从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各1人,同知1人,判官1人。达鲁花赤掌印信,统管一州,由蒙古族人担任;总管共管一州,兼劝农事,由汉族人担任;同知为佐官,由回族人担任。至元二十三年增设推官1人、经历1人、知事1人、照磨兼承发架阁1人、译史1人、通事1人、儒学教授1人、学正1人、学录1人。后来,梅州又改“路”为州,仍属下州。下州衙署设从五品达鲁花赤、知州各1人,正七品同知1人、正八品判官兼捕盗1人、参佐官吏目1人、学正1人。此外,设巡检司,有九品巡检1人;设梅州驿,有驿丞。
历任主官:
元朝达鲁花赤、知州
钱荣之 至元十四年(宋景炎二年,1277)正月到任知州。
罕察马 大德元年(1297)到任达鲁花赤。
吴越 至大三年(1310)到任知州(下同)。
李贵 延祐七年(1320)到任。
徐震 泰定三年(1326)到任。
冯惟吉 天历元年(1328)到任。
咬住 至顺年间(1330~1333)任达鲁花赤(下同)。
安童 至顺年间任。
忻都 至顺年间任。
郭义 至顺三年(1332)到任知州(下同)。
黄圭 至正二十六年(1366)到任。
孔圭 元末至明洪武二年(1369)任。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6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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