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态
窦房结综合征简称病窦综合征,又称窦房结功能不全,是由窦房结及其邻近组织病变引起窦房结起搏功能和(或)窦房传导功能障碍,从而产生多种
心律失常和临床症状的一组综合征。病窦综合征时,除窦房结的病理改变外,还可合并心房、
房室交界处及心脏全
传导系统的病理改变。其中,大多数患者在40岁以上出现症状,60~70岁最多见。
常见病因为心肌病、
冠心病、
心肌炎,亦见于
结缔组织病、代谢或浸润性疾病,不少病例病因不明。除窦房结及其邻近组织外,心脏
传导系统其余部分,也可能受累,引起多处潜在起搏点和传导功能障碍。当合并
房室交接处起搏或传导功能障碍时,又称双结病变。如同时累及左、右束支时,称为全传导系统病变。
病窦综合征中大多数的病程发展缓慢,从出现症状到症状严重可长达5~10年或更长。少数急性发作,见于
急性心肌梗死和急性
心肌炎。
临床表现轻重不一,可呈间歇发作。多以心率缓慢所致的脑、心、肾等脏器供血不足引起的症状,尤其是脑
血供不足引起的症状为主。
严重者可引起短暂
黑蒙、先兆
晕厥、晕厥或
阿-斯综合征发作。部分患者合并短阵室上性快速性
心律失常发作,又称慢-快综合征。当快速性
心律失常发作时,心率可突然加速达100次/分以上,持续时间长短不一,而当
心动过速突然中止后可有心脏暂停伴或不伴晕厥发作。
1.
24小时心电监测可记录到病窦综合征的多种特征性心电图表现,若结果阴性时可于短期内
重复检查:严重的
窦性心动过缓,小于50次/分;
窦性停搏和(或)窦房阻滞;心动过缓与心动过速交替出现。其中,心动过缓常为
窦性心动过缓,而心动过速常为
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或
心房扑动。此外,慢性心房颤动在电复律后常不能转为
窦性心律;持久而缓慢的房室交界性逸搏节律,还有部分患者可合并
房室传导阻滞和束支传导阻滞。
2.为排除
自主神经张力改变的影响,可做阿托品试验和异丙肾上腺素试验,若注射后心率不能增快达90次/分者提示窦房结功能低下。但
阴性结果不能排除
本征。对有
青光眼或明显
前列腺肥大的患者慎用。
3.对于病窦综合征患者,心房调搏方法测定的
窦房结恢复时间(SNRT)和
窦房传导时间(SACT)常显著延长超过
正常高限。经食管或直接心房调搏检测窦房结功能是诊断病窦综合征较可靠的
诊断方法,特别是
结合药物阻滞
自主神经系统的影响,更可提高
敏感性。
病情轻者可无症状,重者可有脑、心、肾供血不足的临床表现,甚至因
窦性停搏发生
阿-斯综合征及猝死。
主要基于
窦房结功能障碍的
心电图表现,应排除
迷走神经功能亢进或药物影响。早期或不典型病例的窦房结功能障碍可能呈间歇性发作,或以
窦性心动过缓为主要或惟一表现,常难以确诊。
对于病态窦房结综合征,药物治疗常较困难。其中,治疗快速性
心律失常的药物可诱发过缓性
心律失常,如洋地黄、
奎尼丁、
普鲁卡因胺及β-受体阻滞剂等;而治疗
缓慢性心律失常的药物常可诱发快速心律失常,包括快速
室性心律失常,如异丙肾上腺素或
麻黄素等,且常缺乏长期
治疗作用。各种抗心律失常药物常有明显和不能耐受的副作用。故在药物治疗中要把握时机及控制剂量。
(1)对不伴快速性心律失常的患者 可试用阿托品、麻黄素或异丙肾上腺素,以提高心率。除此,
烟酰胺加入10%葡萄糖液中静滴,以及避免使用减慢心率的药物,如
β受体阻滞剂及
钙拮抗剂等。
(2)植入按需型人工
心脏起搏器 最好选用心房起搏或频率应答型起搏器,在此基础上可加用
抗心律失常药以控制快速性心律失常。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常由于窦房结及其周围组织退行性病变或纤维化所致,应积极查找病因并去除病因,防止疾病进一步发展,对心率过于缓慢者可植入人工
心脏起搏器以维持正常生活及工作。
起居有常,饮食适宜。保持心情舒畅,注意劳逸结合,适当锻炼如打太极拳、散步等。
应积极治疗病因、暂时增加窦性心率,以免演变成慢性病窦综合征;对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窦综合征,应积极采取
中西医结合治疗,以改善窦房结功能。对于
药物治疗不佳或临床症状明显者,应及早植入永久起搏器,预防猝死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