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证索票制”即销售商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
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
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
台账,如实记录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的
联系方式、
进货渠道等内容,并且要建立
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销售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销售商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
检验报告。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
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
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
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
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