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资本亦称“机能资本”。用来生产或实现剩余价值的资本,包括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职能资本原是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的自有资本。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一部分货币资本从职能资本的循环中分离出来,形成借贷资本。在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产业资本家或商业资本家借入资本,通常可取得平均利润。但他们必须把其中的一部分,以利息的形式付给借贷资本家,作为使用资本的报酬,剩余的部分才作为企业
利润归自己所有。
职能资本是对
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实现,实际发挥了职能作用的资本。在内容上职能资本主要包括
产业资本和
商业资本两种形式,产业资本
生产剩余价值,商业资本实现剩余价值。职能资本所获得的
利润,在数量上相当于
平均利润。通常情况下,只有职能
资本才能获得
平均利润,而非职能资本(如
借贷资本)所获得的收益(
利息)则小于平均利润。
职能资本在循环运动过程中,由于逐步折旧、持币待购和逐步进行
资本积累等原因,会形成大量的闲置
货币资本。暂时闲置的
货币资本不能为其所有者带来
剩余价值,这与
资本本性是矛盾的。与此同时,在资本主义的
再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有些企业由于扩大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及其它临时性需要,亟需补充货币资本。这样,那些从职能资本运动中游离出来的、暂时闲置的
货币资本就被其所有者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贷给亟需货币资本的人,转化为
借贷资本。
随着
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
资本家之间直接借贷的局限,产生货币经营业,进而出现了银行。银行是专门投资于经营
货币资本业务的企业,是
货币借贷中介、
支付中介和发行信用流通工具的结合体。
银行利润由
存款利息和
贷款利息的差额构成。
银行资本也是职能
资本,同样在部门之间竞争中参与
利润率平均化,要求获得
平均利润,参加工人创造的
剩余价值的分配。以
银行信用发展为基础,股票、
债券等资本融通形式也逐步发展起来,进一步拓展了
资本主义信用形式。
股息和
债券利息是
股权人、债权人参与
剩余价值分配的形式。
在资本的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中执行职能的资本,包括执行
生产剩余价值职能的
产业资本和执行实现剩余价值职能的
商业资本。职能资本是与
借贷资本相对而言的资本形式。
资本家阶级分为
借贷资本家和
职能资本家后,
借贷资本的所有者不直接使用资本,而把资本的使用权转给职能资本家,从而产生了
资本所有权与资本使用权的分离。这时,同一
资本要通过双重的完全不同的运动:拥有所有权的
借贷资本家只是把资本贷放出去,
职能资本家则用借入的资本从事经营。这个资本对借贷
资本家来说,是作为所有权的资本;对于
职能资本家来说,是作为职能的资本。借贷资本家和
职能资本家互相对立,不仅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身份,而且在
再生产过程中起着完全不同的作用。
资本所有权和资本使用权的分离,以及
平均利润分割为
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使
职能资本家和
借贷资本家同
雇佣劳动者之间的对立,表现为职能资本家同
借贷资本家之间的对立,从而产生了种种假象,进一步掩盖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一方面,
利息表现为
资本所有权的产物,表现为
货币资本本身的自然产物,好像利息反映的只是借贷资本家同
职能资本家之间的关系,不是资本家同雇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这样在利息的形式上,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对立就消失了。另一方面,企业主收入则表现为
职能资本家在
再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结果,似乎只有
借贷资本家才是不劳动的,职能资本家却具有监督劳动和管理劳动的职能,企业主收入则表现为这些劳动的报酬,表现为监督
工资和管理工资,从而歪曲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对立关系,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更加隐蔽化和神秘化。事实上,“在
再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
资本家作为别人所有的资本的代表,同雇佣工人相对立;
货币资本家则由执行职能的资本家来代表,参与对劳动的剥削”(《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27页)。资本所有权与资本使用权的分离,并没有改变
资本家的剥削实质。而
利润分割为企业主收入和
利息,只是采取了不同的表现形式,实质上都是雇佣劳动者所创造的
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随着
股份公司、
银行制度以及
有价证券的出现,使
资本所有权与资本使用权的分离表现得更为明显,在
职能资本家的周围形成了完全脱离生产过程、依靠存款和有价证券取得
利息或
股息而过着寄生生活的
食利者阶层。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由于
货币资本的大量积聚,
金融资本的形成和
资本输出的不断加剧,使食利者阶层大大增长。同时,
职能资本家也越来越把指挥和监督企业经营的工作交给雇佣的经理、高级职员和技术阶层去执行,但是企业大权始终仍由大
股东所操纵,分离出来的管理职能仍然从属于资本,资本家仍以董事、监事等身份攫取巨额
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