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药物热。由
药物过敏所致的
发热称为药物热,它常常是药物过敏的最早表现。药物热与一般
感染性发热不同,如果是首次用药,发热可经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如果是再次用药,则由于人体已经被致敏,发热可
迅速发生。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
高热,常达39度,甚至40度以上。
(2)
药物疹。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我们称之为药物疹。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
麻疹样,
猩红热样,
湿疹样,荨麻疹样,
紫癜样,
疱疹样等。
(3)
血清病样反应。
血清病是首次应用血清(如马血清)制剂,经过10天左右发生的一种过敏反应。临床表现为发热,
淋巴结肿大,
关节肿痛,
肝脾肿大等。
(3)可引起
剥脱性皮炎的药物有:青霉素、链霉素、磺胺药、保泰松、巴比妥类药、已烯雌酚等。
药物既有
治疗作用,又有毒副作用,最常见的是过敏反应。可采取以下办法防止
药物过敏。
(1)严格控制使用易过敏药。临床上易过敏的药物较多,如
青霉素钠、
链霉素、
林可霉素(输液)、
庆大霉素(输液)、维丁胶性钙、柴胡针、红花针、穿琥宁针、
维生素K等,应严格控制使用。
(2)用药前准备好抢救药品。即使是从未发生过过敏反应的药物,并不等于不发生过敏反应。有过敏体质的人,对任何药物都有过敏的可能。在用药前一定要准备好抢救药,如
肾上腺素、
尼可刹米、
地塞米松、
安钠咖、氧气等,待发生过敏反应后再准备抢救药品就来不及了。
(3)严格按要求用药。详细阅读说明书,对药物的毒副作用、注意事项、禁忌症要有充分的认识,严格按药物的用药途径和剂量用药。如
维生素B1只能肌注,静注会发生
过敏性休克;
士的宁过量会引起痉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