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五年(1686)六月,擢
左都御史。十二月,上阅方略,以叙事多
舛错,谕
阁臣曰:“平逆始末,阿兰泰知之甚详,可与酌改,务期纪载得实。”
康熙二十六年(1687)二月,迁
工部尚书。十月,以商人采输
楠木,工部监收迟延,部臣并应降调,上念阿兰泰任事未久,宽赦之。
康熙二十八年(1689),上以雨泽
愆期,命偕尚书
徐元文虑囚,奏减罪可矜疑者四十五人。四月, 充三朝国史总裁官。五月,擢
武英殿大学士。
康熙三十一年(1692),陕西饥荒,命阿兰泰与河督
靳辅议运江、淮粮米自黄河溯
西安,以备积储。
康熙三十三年(1694),复议噶尔丹逼近图拉,请遣右卫驻守大臣
费扬古、
郎坦等往剿。寻以逆首远遁,奏撤塞外新增驿站,诏费扬古还军
归化,郎坦撤军。
康熙三十五年(1696),上亲征
噶尔丹,阿兰泰仍留京,与尚书
马齐、佛伦宿卫禁城。九月,随驾出归化城,驻跸
黄河西界,经画军务。十月,以扈从劳,赐内廐马一。命赴右卫恤赏随征官兵,奏免大同及满洲蒙古汉军借支银两。
康熙三十六年(1697)六月,充《平定朔漠方略》总裁官。八月,厄鲁特
台吉丹济拉来降,上驻跸翰特穆尔岭,召入见,阿兰泰及郎中阿尔法引之入御幄,上屏左右,令阿兰泰等出,独与丹济拉语良久。及退,召阿兰泰谕曰:“尔偕降人入,以防不测,意甚善。朕令尔出,欲推诚示不疑耳。”
康熙三十七年(1698),与
伊桑阿俱以年老善忘奏解阁务,上曰:“大学士重任,必平坦雍和、任事谨慎者方为称职。至於记事,可令学士任之。”
康熙三十八年(1699)九月,卒。方病剧,上欲临视,遣皇子先往,而阿兰泰已卒。上为辍朝一日,遣皇子及
内大臣、侍卫奠醊,赐银二千两,赠
太子太保,加赠
少保,谥文清。
阿兰泰操行清谨,处政府远权势,人莫敢干以私,以是为上所重。康熙四十六年(1707)十月,上与大学士
马齐论内阁旧臣,称阿兰泰能强记,且善治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