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平
南京汤山投毒案凶手
陈正平(1970年—2002年10月14日),男,汉族,江苏南京浦口区桥林镇人,在南京汤山镇开了一家小吃店,因一家饮食店与之生意竞争,故心怀恨意,遂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灭鼠药“毒鼠强”对其小食品进行投毒, 2002年9月14日早晨,饮食店附近的作厂中学东湖丽岛工地部分学生和民工及居民因食用了饮食店内的油条烧饼麻团等食物后中毒。
犯罪被抓
新华网郑州9月17日专电(记者程红根顾立林)记者从郑州铁路公安局获悉,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犯罪嫌疑人陈正平,是9月15日凌晨5时在1659次列车上被乘警抓获的。
郑州铁路局客运公司洛阳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15日凌晨2时40分,由洛阳客运分公司担当的上海开往洛阳的1659次列车在徐州车站即将开车,列车乘警长崔万鸿接到车站值班民警传达的紧急通知: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犯罪嫌疑人陈正平可能乘坐1659次列车逃逸,请列车工作人员协助抓获,并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
接到通知后,列车长郭喜梅立即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只有一个念头,绝不能让犯罪嫌疑人在自己担当的车上溜走。列车乘务人员立即组织拉网式排查小组。他们根据警方提供的相貌特征,以查票的名义,首先将南京预留的9号硬座车厢列为重点开始查找,对每位旅客认真比对,对厕所和座席下仔细查看,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和可以藏人的角落。
列车在夜色中飞驰,到4时50分,列车从商丘站开车后仍一无所获。尽管一阵阵困意袭来,排查小组不敢有丝毫松懈。当他们查到12号硬卧车厢1号时,看到一名男旅客侧着身子朝里酣然入睡,乘警长崔万鸿轻轻推醒那人,那人转过身,拿出1张南京到郑州的车票,惺忪的睡眼透露出不安,借着卧铺车厢微弱的灯光,崔万鸿发现眼前的这人正是要查找的涉案人。不等那人反应过来,崔万鸿一个虎扑将那人扑在铺位上,在其他人员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制服。
崔万鸿迅速报告洛阳铁路公安处,并对犯罪赚疑人进行简单询问。为防止意外,崔万鸿等人对陈正平寸步不离,严加看管。7时29分,1659次列车正点抵达郑州车站,崔万鸿等人将陈正平移交给守候在站台上的郑州铁路公安处车站公安段。车站公安段进行初步审讯后,随即与南京方面联系,移交给南京警方。
毒发潜逃
9月18日,汤山特大投毒案宣告破案后第二天,记者再次来到汤山寻访该案重大嫌犯陈正平在出逃前的蛛丝马迹。在汤岗村一间农民楼的二楼,就是陈正平和小伙计的房间。里面可以说空空荡荡,两张竹床上乱堆着破旧被子,地上除了一台电风扇、一瓶灭蚊剂、几个蛇皮袋和杂物外,别无他物,与外来打工者的“光棍”房没什么两样。房东称之为狗窝。
陈正平身材肥胖,在邻居眼中是个很平常的生意人,起早摸黑干活,并没有短斤少两行为,也不见其他劣迹。房东与邻居都说他是个从不拖欠房租与水电费的人。不少人得知陈正平是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吃了一惊。而他的生意邻居许夕云称:“没想到是他,难道是变态?”因为陈正平的大饼铺生意在周围生意人眼中看来并不差,而且卖的是大饼与煎饺,与陈宗武(烧饼店老板)生意并不冲突。“各干各的,不是挺好的。为什么这样害人,害得我们周围的生意都停了。”许夕云有点生气。
记者了解到陈宗武与陈正平并非外界传说的亲戚关系,而是比较好的朋友。而陈正平开大饼店的门面还是陈宗武租下后再转租给陈正平的,据门面房房东说:早些年,陈正平在汤山也做过七八年生意,后来离开了一段时间。陈正平欠了陈宗武二三千元钱,陈宗武为了让陈正平有资本还钱,才将门面再转租给陈正平,那是2000年3月的事情。邻居与房东都未曾听说过陈宗武与陈正平有什么矛盾或争吵,一位房东回忆,陈宗武的老婆不大看得起陈正平,在牌桌上会骂几句陈正平。
据说陈正平平时没什么爱好,也就是打点小牌,赌上几块钱。
平静潜逃
9月14日,投毒事件发生那天,直到上午10点,仍有人看到陈正平在街上观望。在公安清查了周围店铺后,陈正平走到门面房房东那儿,平静地说:“听说陈宗武烧饼有毒,公安收了大饼摊,这几天也做不成生意,我回家去了,你给我个电话,水电费过几天给你。”
房东事后回忆说:“我当时心里很慌,没想到他倒比我还镇静。”而另一个房东回忆,投毒事件前一天晚上(9月13日),陈正平并没有什么异常,和小伙计回来后10点多钟就冲澡上床了。不过,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很奇怪:陈正平说是回南京浦口的家,人为什么会到了河南。
陈正平的店与陈宗武的店相隔不远,陈正平的店临大街,陈宗武的在巷子内,有邻居反映陈宗武的烧饼虽然好吃,但大面缸却放在石棉瓦下,没有门,外人都可以接触到,太不卫生了,而投毒事件的前一天,镇里还组织了一次卫生大检查,陈宗武得到了卫生证。在陈宗武店后的确有一口水井,但属于房东的。陈宗武与陈正平店里都有自来水,平时用自来水较多。
房东,特别是租房给陈正平的房东都不大敢出门,甚至觉得有点内疚———怎么租房给这样的人,没想到。
手中夺命
本报综合新华社、《健康报》、《市场报》等媒体的相关报道:
南京汤山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后,一场与死神争夺生命的战斗即刻打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尽最大努力抢救中毒人员,做好案件侦破工作,遵照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公安部、卫生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南京协助工作。江苏省委、省政府、南京市委、市政府正全力组织抢救中毒人员和案件侦破工作。事发地的汤山医院,最早是在9月14日凌晨5时多钟接到了中毒者。6时45分以后,又有许多中毒者源源不断地被送过来,7时过后,医院里仅有的30多张床位全部躺满了中毒者,不到半个小时,医院里的空地上也全部躺满了急需抢救的中毒者。30多个医生只来得及做一件事:检查一下病情轻重,然后立即送往南京市区各大医院。
从汤山医院到南京各家医院,沿途都有警察指挥交通,保证路途畅通。路上,不时有开着警灯的警车引导装有伤者的出租车,通往南京市区的高速公路,成了中毒者的求生通道!
病情牵动着南京全市人民的心!省人民医院、军区总医院等11家医院,受命紧急救护中毒者。
在解放军83医院,为将中毒事故迅速报告给上级有关部门,副院长邢美成一上午打了不下100个电话,最后连声音也喊哑了。平时穿着极规范的邢院长没穿袜子,一双大脚光着套在皮鞋里,“抢救病人就是打仗,哪里还顾得上穿袜子!”
在市第一医院,记者了解到,第二天是医务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的日子,可急救中心乃至全院大部分医务人员都自觉地来了,大家都明白,眼下最重要的“考试”是抢救中毒病人。情况十分危急!在南京军区总医院抢救现场,记者看到中毒者的惨状相同:口吐白沫、鼻孔出血、四肢抽筋。由于送来的病人太多,医院只好将中毒者放在急诊大厅地上。在南京市第一医院,抢救室里放满了担架床,医生们拿着医疗仪器,忙碌地奔走于担架床之间。抢救室外,伤者家属将医院围得水泄不通。上午大约10时左右,一辆救护车急驰而来,两名医护人员从车上抬下了一名中毒的小女孩。就在担架上,医生拿来一根长管伸进女孩喉部,短短两分钟,女孩小小的身躯上便插满了救护管。开救护车的司机告诉记者,他奔波于汤山镇与医院之间已8个趟次了,握方向盘的手已经麻木了。
在八一医院,上午9时30分,当记者赶到医院门口时,20多位警察和30多位医院的工作人员从院门到急救室组成了一道数十米的绿色通道。每一辆车一停下来,医护人员便跑上前———与死神争夺中毒者!
中新网9月18日电 9月14日早晨,江苏南京市发生特大集体中毒事件,200多人中毒,38人不治身亡。涉案犯罪嫌疑人陈正平于15日被擒获。为此,河南商报采访了参战和审讯他的干警。详细了解到了陈正平被抓的前前后后及在郑州羁押时的一些情况。
紧急通报
15日凌晨两时左右,上海至洛阳的1659次列车,象平时一样到达了南京站,虽然是深夜,上车的旅客仍然很多。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和乘警们并不知道南京发生特大投毒案。一号嫌疑人已经混上了他们的列车。
凌晨2时多,1659次列车准时从南京发车,一头扎进茫茫黑夜中,风驰电挚般地向中原奔去。凌晨3时左右,列车到了徐州站。此时,徐州站已经戒备森严。徐州站值勤民警向负责本次列车安全的洛阳铁路公安段乘警长崔万鸿通报了14日南京发生的案情,并出示了有关方面的通缉令。但不知为什么,本次列车并没有被列为清查重点。可是为了对工作负责,乘警长崔万鸿还是带着乘警在列车上仔细检查了一遍,起初并未发现特殊情况。
凌晨5时许,列车到达河南商丘站,此时商丘铁路警方又接到郑州铁路公安处的通缉令,并让他们向1659次列车紧急通报。接到通报后,崔万鸿再一次带领乘警们对乘客进行检查。当他们查到12号卧铺车厢时,一个中等身材胖胖正在打磕睡的男子引起乘警们怀疑。查验他的身份证手机号,这正是南京投毒案一号嫌疑人陈正平。重要部门、有关部门乘警将陈正平移交郑州铁路公安处。
严密看守
15日早晨7点29分,列车到达郑州站,郑州火车站已经戒备森严。郑州铁路公安处处长许强、副处长张会中带领几十名民警已经在站台上接站。
7点50分,陈正平被带到铁路公安处刑侦大队做笔录。为防意外,从下车伊始,陈正平便被两位身强力壮的民警架着胳膊,还有几个民警看守。上午9点30分,民警们审讯完毕,11时便被批准刑拘。11时20分,陈正平被送进郑州铁路公安处第二看守所羁押。为了谨重起见,连公安处第一看守所所长也被紧急调往二所。
技术取证给他剪指甲
陈正平随身带了2000元钱,一部手机,一个充电器,一个身份证,一个小背包。铁路公安处技术大队的工作人员对陈正平做了处理,将他存有面粉、黑灰的手指甲都剪了保存了起来。
15日下午5时许,南京警方赶到郑州。16日,陈正平被南京警方押回。
被判两年
据陈正平交代,他是南京市江浦县(现已改为浦口区人)乌江镇商业村人,住21号,31岁,未婚。他1985年初中毕业后,先在南京桥林镇一家小吃店当了两年学徒。后回家务农,90年因盗窃香烟,被判刑两年。1995年开始在南京江宁区汤山镇集贸市场卖早点,同他搭帮的是表姐的孩子姚杰(17岁)。主要经营大饼、油饼水煎包、麻团等。每天营业额250元左右,每天有二三百人就餐。出事后,南京警方封闭了整个市场了,小吃餐具全部拉走公验,当日陈正平把姚杰送回家,并与当日赶到火车站,买了一张从南京到郑州的火车票,于当晚乘上车。
为治性病
当民警问他为何来郑州时,他说:反正在家没事,由于自己一直没有性功能,找不到媳妇,所以想到新乡去买治性功能的药。”陈正平的父母均在家务农。他有一妹28岁,一弟26岁,均已结婚,很正常。
15日夜12时,在郑州铁路公安处第二看守所,民警们依法对陈正平宣布刑拘时。当民警宣读法律文书:因涉嫌在南京市投毒,依法宣布对其刑拘时,问他还有啥说的没有?他表情木然、沮丧地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了字,捺了手印。(乔志敏、孟高峰)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正平与陈宗武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各自开店经营面食早点生意,两店相邻。陈正平眼见陈宗武经营的面食店生意兴隆,而自己经营的小店却生意清淡,于是心生妒忌,加之此前双方曾因打牌、发短信息等琐事发生过矛盾,遂产生在陈宗武店内投毒的恶念。2002年8月23日,陈正平购买了“毒鼠强”鼠药剂12支,粉剂50克,并在其小店内做试验。9月13日晚11时许,陈正平潜入陈宗武的面食店外操作间,将“毒鼠强”投放在白糖、油酥等食品原料内,并加以搅拌。次日晨,陈宗武面食店使用掺有“毒鼠强”鼠药成分的食品原料制成烧饼麻团等早点出售,导致300余人食用后中毒,其中42人死亡。
裁判结果
2002年9月30日,经公开审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正平为泄私愤,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众多人员死亡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的规定,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陈正平不服,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10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二审裁定。裁定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陈正平投放危险物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评析
针对美国“9·11”事件发生以后我国恐怖犯罪活动的种类、特点和趋势,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12月29日及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从立法上加强对恐怖犯罪活动的斗争。该修正案修订了刑法关于投毒罪的规定,将原来简单的“投毒”行为,修订为“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两高”通过司法解释将这种行为规范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犯罪构成要件看,陈正平为泄私愤,故意往他人食品原料中投放毒物,造成众多人员伤亡,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完全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特征,一审判决、二审裁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完全合法。
法院依法及时公正审执此案,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陈正平从9月13日作案,到10月14日被执行死刑,仅仅一个月。同时,案件审判程序完全合法,一、二审人民法院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关于时限的规定,均依法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陈述权、质证权、辩护权上诉权等合法诉讼权益。这些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和能力,进一步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安全、保障公民包括被告人基本人权的现代文明司法形象。同时,也强化了法不可违、罪不可犯的刑法一般预防原则,成为教育公民遵守法律、预防犯罪的又一个生动的反面教材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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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犯罪被抓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