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景洲,男,律师,1958年出生于
安徽省,1982年毕业于
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
仲裁员,法国
上诉法院律师。
个人生活
作为第一个真正进入法国从事法律的中国人,除众多法律上的成就之外,陶景洲律师最为业界津津乐道的则是他的
绅士风度。业界多评论其为“衣着讲究、喜好
红酒,是优雅绅士的代表”,是一位“有品位、有情调,热情而善良的人”。1998年,陶景洲律师曾登上中国《时尚》杂志的封面。而
时尚媒体对他品位的认可也为他带来了法国
巴黎春天集团和
GUCCI等时尚界一流品牌企业的客户。
陶景洲律师对于红酒的喜爱亦始于在法国留学期间。在亲身体验法国各大酒庄酿制文化的过程中他逐渐发现了品味
葡萄酒的乐趣。在接受某次采访时,陶景洲律师曾表示在品酒上,他坚持“了解文化才能欣赏”的原则。“正因为了解,才能感觉到不同葡萄产地、不同的酿造工艺,甚至同一地区不同年份、不同
气候条件下产出的葡萄酒在口味上微妙的区别”,并且“在朋友生日时会特意挑选与他出生年份相同的酒来共同庆祝,这时候那款就会有非常不一样的味道”。
个人简介
陶景洲是一位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兼并与收购领域的著名律师,曾担任第一家进入中国的外资律所美国高特兄弟的亚洲区执行合伙人和全球董事会成员,2011年至2020年担任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负责亚洲业务开拓的执行合伙人。担任独立仲裁员。
他长期为《
财富》500强企业,尤其是欧洲奢侈品集团提供与中国相关的法律意见,包括海外投资、并购、战略发展、争端解决等方面。他将家乐福、
欧莱雅、麦当劳等大批一流的
国际企业引入了中国市场,并在众多的大中小型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中担任代理人和仲裁员。受国际体育仲裁庭的任命,担任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
2022年北京冬奥会特别仲裁庭仲裁员,是第一位担任过两届
北京奥运仲裁员的华人。多次被评为“卓越和倍受尊重的职业律师”,以及“亚洲地区最优秀的仲裁律师”。
与其卓越的律师生涯相比,陶景洲律师在学术研究领域也建树显著。陶景洲律师在
北京大学、华东政法等知名法学高校担任兼职教授,并用中文、英文、法文撰写过多本法学著作、文章和评论。在他1988年出版的第一本法文法学著作中,他的导师、法国比较法学界泰斗丹克教授这样写道:
“陶景洲先生无疑要不停地使我们吃惊,5年前的一个普通中国助学金的使用者,说着糟糕的法语,已修完法律的
高级文凭,并在一家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积极地工作着。他能在北京和巴黎两个社会中应付自如,他才思敏捷、天性中有自然而又纯洁的善良,而且具有高雅的
幽默感,无疑,他还要为我们带来更多的震惊。”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1982年,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
公法深造文凭(D.E.A.),1984年,
巴黎第一大学(Universityof Paris I-Panthéon Sorbonne)
陶景洲律师于1958年生于中国
安徽省,1977年作为
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考入了北京大学法律系。其所在的
北大法律系77级有“黄埔一期”之称,人才济济。除成为了国际知名律师的陶景洲律师外,还产生了前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北大著名
行政法法学家
姜明安、
刑法学权威
陈兴良、英文学术刊物《The China Review》主编
王绍光、
物权法主要起草者之一的民法学家
郭明瑞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校长
何勤华等众多当代名人。在北大期间,陶景洲律师师从宪法与行政法学名家
龚祥瑞,经常和姜明安等人一同在龚祥瑞家里讨论
欧美政制。陶景洲律师曾在采访中表示,自己印象最深的是龚老师对“责任”的讲解:你必须完成交给你的事,如果无法完成,必须解释原因。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必须完成人民交给的事,如果无法完成,必须向人民解释原因,这才是真正负责任的政府。在龚祥瑞的影响下,李克强、陶景洲、姜明安渐渐着重转向外国宪法和比较政治的学习,几人一同帮助龚祥瑞编译了《比较宪法和行政法》。
1982年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后,陶景洲律师被教育部派遣到法国学习
比较法,成为中国恢复
高考制度后的第一批
公派留学研究生。1984年在巴黎第一大学获深造文凭,并于1991年取得法国执业
律师资格,成为第一个取得法国律师资格的中国人。
工作经历
1985年,陶景洲的律师生涯起步于一家名为Jeantet & Associés的法国律所,成为第一位进入法国律师事务所的中国学生。1986年,年仅28岁的陶景洲律师便帮助
意大利时装界巨子
贝纳通进入了中国市场。同年,他在《国际比较法》上发表了《中国的最高人民法院》,促成了
法国行政法院与中国最高法院的首次接触。工作的同时,他于1986年至1991年期间在
巴黎第二大学、
巴黎第十大学和巴黎比较法研究所担任讲师,讲授中国
经济法课程。
1991年,陶景洲律师加入了第一家在华设立办事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Coudert Brothers),主导高特在中国的业务,并于1996至2005年间担任高特
北京办事处的执行合伙人和
首席代表,成为高特百年历史中的首位华人执行合伙人。陶景洲律师领导期间的高特中国业务部创造了许多辉煌的成就。他1991年回国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协助
麦当劳在北京建立了第一家分店。之后又接手了许多重大项目,如2004年为全世界最大的化妆品生产商
欧莱雅处理了在中国的两宗重要收购,以及帮助
家乐福完成了在中国37家营业机构的重组工作。
2005年5月,高特兄弟事务所因经营亏损而宣布解散。当时,与全球多处办公室亏损的情况相反,陶景洲律师带领的中国团队多年来一直维持盈利,直至解散也扮演着事务所“输血者”的角色。陶景洲律师后来遗憾地表示,他早在2002年便发现高特过度的海外扩张使其在美国本土的业务不断萎缩,并曾在董事局委员竞选时提出过“合并或死亡”的口号。当时,也曾有其它知名国际律所以更高的薪酬邀请陶景洲律师加盟,但他最终因别人的一句“在中国,高特就是你,你就是高特”而选择了留下。陶景洲律师在采访中表示,自己把一个在世界上排名不断下降、经营业务不断萎缩的律所做成了让中国人看来是世界一流的大所,感到很自豪。同时,他表示高特的解散对自己的事业和团队并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为一直以来,高特北京办事处超过80%的业务是由陶景洲律师和他的团队自己开发的,客户并不在乎他隶属哪家律所。而由于中国部业绩出色,自2005年4月开始,先后24家律所找到陶景洲律师,争相表示愿意与其
团队合作。而陶景洲律师则开出了两个条件,一是律所具有强有力的国际网络,二是必须接受他团队中的全部30名律师。
2005年高特解散后,陶景洲律师曾先后在几家国际一流律所担任要职,包括在2005至2007年间在英国欧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办事处的执行合伙人,2007年至2011年间在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 Day
LLP)担任资深合伙人,2011年开始在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Dechert LLP)担任负责亚洲业务开拓的执行合伙人。
陶景洲律师在兼并和收购,以及
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有着很高的声望。在兼并和收购领域,他曾代理著名欧洲、日本和美国公司办理了数百项交易,所涉领域包括
直接投资、
税务计划、
战略联盟及
知识产权保护,也因此有着“跨国生意幕后人”之称。他先后帮助几十家
外商独资品牌进入了中国市场,
如家乐福、
宝洁、
可口可乐等。此外,他亦代理这些世界知
名企业在中国进行重组、收购、建厂等活动,如协助
诺基亚在杭州设立第一家在华工厂,领导高特中国事务部代理欧莱雅收购了
羽西和
小护士。这些合资、外资企业给中国带来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同时,陶景洲律师还代理过诸多中国大型公司在美国、欧洲和
中东的投资收购项目。他先后代理过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等在欧盟建立公司和营销网路的
法律业务,参与了中国化工
进口公司在中东并购油田资源等多项国际并购。此外,凭借着在欧洲的职业背景和国际贸易方面的丰富经验,他曾先后代理数十家中国进出口企业在欧盟提起的反倾销调查中应诉,涉及多种
工业产品,他帮助了众多中国企业清除了国际化道路上的
发展障碍,因此被誉为“中国反倾销第一人”。
陶景洲律师在国际商事仲裁方面也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他曾参与数以百计的国际仲裁案件,内容涉及信用证、
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合同、
合资经营、
兼并收购、不良
资产转让、技术转让、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代理协议,及国际货物销售等。其中,他以仲裁员身份参与过100多个涉及中方的国际商事仲裁案件,
仲裁机构包括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北京仲裁委员会(“BAC”)、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仲裁中心(“SIAC”)、维也纳仲裁中心(“VIAC”)、
国际商会仲裁院(“
ICC”)和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陶景洲律师自1999年起担任国际商会仲裁院委员,还担任
伦敦国际仲裁院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专家
咨询委员会委员,陶景洲律师的身份还包括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并担任《环球仲裁评论》(GAR)
编辑委员会委员等。2008年,他被国际体育仲裁庭任命担任北京2008年奥运会特别仲裁庭的12位仲裁员之一,并审理了“北京奥运会参赛方的申诉”第一案。
从业的同时,陶景洲律师也广泛地参与了各种学术活动。从1995年起,他一直担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还曾担任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他曾撰写过多部英文和
法文的法律专著,以及众多有关中国仲裁、
外商投资和外贸的文章,并活跃于各种学术论坛和讨论中。
2018年8月24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为
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
主要著作
陶律师曾以英文和法文撰写多本法律专著,包括:
·《在华并购》(合著,英文版第二版),West Law出版,纽约,2010年,608页。
·《中国仲裁法律和实践》(英文版第三版),
荷兰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出版社,2012年,383页。
·《解决在华商事纠纷》(英文版),CCH Asia Pte Limited 出版社,
新加坡,2004年,800页
·《中国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合著,英文版),Sweet & Maxwell 出版社,香港,2003年,357页
·《亚洲的国际商事仲裁》(英文版,中国篇),Juris Press 出版社,纽约,2002年10月,45页
·《对判决债务人的国际执行》(英文版)(“外国判决在中国的执行一章”)Oceana 出版社,纽约,2002年10月,26页
·《中国商事法律总论》(法文版),Economica 出版社,巴黎,1999年,394页
·《当代中国法律》(法文版),[“我知道吗?”丛书],法国大学出版社,巴黎,1991年9月,128页
·《国际商事诉讼》(英文版)(中国篇),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出版社,荷兰,80页;
另外,陶景洲律师还参与写作了一系列出版物中的相关文章章节,包括:
·《纪念Fernand Charles Jeantet论文集》(法文版),(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Lexis Nexis出版社,巴黎,2010年
·《驰骋东西:纪念Ulf Franke论文集》(英文版),(
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JurisNet. LLC出版社,纽约,2010年
·《国际仲裁概论》(英文版),(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规则详解,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详解,1994年),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出版社,英国,2010年
·《一项裁决——双重障碍:在中国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面临双重困难》,4 AIAJ,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出版社,荷兰,2008年
《
毕竟法律人:从未名到凯旋》集自传、政经评论和法律评论于一体的随笔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
陶景洲律师还在
财新网开设了专栏,他撰写的文章包括:
·《在“2012新浪博客年会暨2013名家新年思想论坛”上的即兴发言》
·《中国企业“走出去”:做好功课为先》
·《同学眼里的李克强》
职务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委员
·国际仲裁律师实务基金会(FIAA)顾问委员会委员
·《全球仲裁评论》编辑委员会委员
·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
·跨国
仲裁协会(Institute for Transnational Arbitration)
报告员荣誉
陶景洲律师曾被《钱伯斯全球2010》、《钱伯斯亚洲2010》、《钱伯斯全球2009》等评为“卓越和倍受尊重的职业律师”,以及“亚洲地区最优秀的仲裁律师”;被《2009年法律名人录》列为办理商务仲裁和
公司治理业务的著名律师;被国际
体育仲裁理事会任命为
北京2008年
奥运会特别
仲裁庭的仲裁员。
陶景洲律师是进入法国律师界的第一个中国内地人,也是最早回到开拓市场中国的外国律师之一。他曾为第一家在华设立
代表处的外国律师事务美国高特兄弟事务所创设并开拓在华业务。他还被媒体称为“中国反倾销案第一人”。
活动
过去几十年中,陶景洲律师在国际和国内多个论坛、研讨会上发表演讲或主持,并接受国内外媒体的采访。近年来参加的研讨会和论坛包括:
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作为主讲嘉宾发表了以“国际商事谈判—妥协和坚守的艺术”为主题的演讲。
2024年2月1日,参加哈佛大学第十届国际仲裁峰会并在专题研讨会上致开幕词。
2023年12月16日,参加2023三亚国际论坛并做出相关发言。
2023年11月14日,参加2023年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大会,并在第二环节“仲裁改革:关键变化与迢迢前路”中担任主持。
2023年9月4日,主持2023
中国仲裁周活动“GAR Live: Beijing”国际仲裁研讨会并致开幕词。
2022年11月30日,主持2022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开幕式。
2022年9月30日,参加北京大学法学院“变革时代国际经贸法律规则发展与改革”研讨会,发表主题为《国际商事仲裁现有规则、当前挑战及未来发展与改革》的演讲。
2022年9月7日,担任《环球仲裁评论》北京专场研讨会主席并主持活动。
2022年9月6日,主持2022年《中国仲裁峰会》互鉴融通:
经济全球化下仲裁
公信力的核心和目标专场。
2022年1月18日,在贸仲举办的第一届《奥运期间的体育仲裁》“冬奥在身边”之漫谈体育争议解决活动中参与交流。
2021年12月23日,参加了在深圳举办的2021年度
中国法治论坛,做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改革与创新”为主题的演讲。
2021年11月13日,参加了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第十四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做了“
涉外仲裁人才队伍的建设”的主题演讲。
2021年10月13日,参加了在西安举办的“双循环”背景下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与
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做了主题演讲。
2019年11月9日,在第二届中日法务论坛暨第十届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上就“
新加坡调解公约与商事纠纷解决“发表演讲。
2019年11月8日,参加中国-
奥地利仲裁法律与实务研讨会并发表演讲。
2019年11月1日,主持“中国体育法与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研讨会。
2019年10月26日,在以“全球挑战下的
财富管理新机遇“为主题的
2019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发言。
2019年10月19日,参加中德仲裁法律圆桌会,探讨了国际
仲裁裁决全球执行中面临的典型难题的相关问题。
2018年11月15日,参加在
海南举行的第三届“中英法制
圆桌会议“。
2018年9月5日,参加
亚投行2018法律会议并发表主题演讲。
2018年8月31日,参加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背景下仲裁的机遇与挑战”主题研讨会。
2016年6月14日,参加了由
瑞士仲裁委员会和
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共同组织的研讨会,会上就“瑞士仲裁的特点:法律、文化、程序”题目发表演讲。
2015年9月22日,应邀参加了纪念《
仲裁法》实施二十周年暨北仲成立二十周年
庆典活动。
2015年5月28日,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为内地当事人破解
国际仲裁之谜”的会议。
2015年2月24日,在
哈佛法学院做了题为“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的过去、现在和可能的未来”的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