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友玑
明朝南京工部尚书、南京刑部尚书、刑部尚书
高友玑(1461~1546),字肃政,永嘉(乐清)人,宋朝太尉高琼之后,明朝弘治三年(1490)进士,官至南京工部尚书、南京刑部尚书、刑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谥襄简。
生平经历
弘治三年(1490)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历任员外郎郎中,擢升九江知府。升任广西参政,管田州府事。因为得罪权臣,调任卫辉知府。历任江西左参政、山西按察使陕西布政使,擢升右副都御史大同巡抚。因事降二级致仕。复起为兵备郴桂副使,丁外艰,没有上任。起任山东参政,历任福建布政使、光禄寺卿、南京刑部右侍郎,升任右都御史漕运总督。历任南京工部尚书、南京刑部尚书
嘉靖七年(1528),升任刑部尚书。三个月后,致仕归乡。
嘉靖二十三年(1546)三月二十二日,去世,赠太子少保,谥襄简。
亲属成员
曾祖父:高宫,曾任华亭县令
祖父:高谱
父:高沔
人物评价
严嵩平居色温礼恭,至临事则嶷嶷操执不渝。虽屡蹶而兴,无所依违媕婀,故资久而后大用。既用而不获久学,士大夫想闻其名,累形荐牍,有冥鸿千仞之思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2 10:01
目录
概述
生平经历
亲属成员
参考资料